第二章(第6/10页)
“那怎么办?”我问。
“交给我。”雯姐很酷地点燃了一根烟。
第二天,她就穿着一双霸气到可以用来打桌球的高跟鞋去了一家大型文化公司——星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可当晚,我们并没有从她脸上看到胜利的喜悦。她把策划文件狠狠砸在桌上,甩出一个字:“操!”
骂完后似乎不够泄愤,又补充道:“操她妈。”
雯姐要操的这个人,正是星城公司的总监姚丽华。雯姐自以为曾跟这家公司的两位投资商关系不错,手上又有一个这么好的项目,要进公司轻而易举。可她却低估了姚丽华,因为这个女人跟公司某大股东的关系更加密切——他的情人。
而姚丽华也并非无冤无仇看我们不顺眼。
有句话叫无巧不成书,而她,正好是上次书吧事件中跟我们结下梁子的那位女经纪人。当然还有吴彦尊,两年前他从北京的东家跳槽加入了星城公司旗下,现在已经是公司的重点签约作者。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现在两只老虎男盗女娼狼狈为奸,盘踞在山路要害,无奈雯姐就是武松转世也无能为力。
搞清楚这个关系后,我们总算明白了什么叫狭路相逢贱人胜。
更巧的是,南希刚好也在该公司上班,几年时间好歹混到了一个视觉部的副总监,一见雯姐碰钉子了,立马拍着胸脯说要帮忙。然后又是一天漫长的等待,当晚回家时,他的脸色简直像被福尔马林给泡过。
无疑,他失败了。
之后大家陷入了漫长的焦虑。
怎知几天后,事情又有了新转机。就在团队争吵不断几乎快要面临解散时,雯姐突然宣布:明天我们将要以小组团队的身份加入星城文化公司,这个项目已经搞定了,并且申请到了充足的150万启动资金。只要杂志办起来并达到预期效果,那么姚丽华再怎么牛逼也不能一手遮天了。
大家只顾着高兴,没人问雯姐是如何办到的。
后来我找机会私下问她才知道,她在公司还认识一些当高层的“老朋友”,这些朋友的分量不轻,她请他们出来吃了顿饭,回忆了下曾经一起经历过的那些不为人知的“往事”,顺便每人塞了个一万元的红包,一番威逼利诱后才总算谈成。她说这话时轻描淡写,仿佛送出的八万块钱不是她身上的肉,而仅仅是几根发丝。
姚丽华快速浏览完作者名单后,捉摸不透地扬起嘴角,“陈主编,恐怕我不能同意你的提案。”
“为什么?”我没想到她会直接拒绝。
“《橙》的风格定位,跟公司作者的形象不符。”
“姚总监,我倒觉得《橙》的风格跟公司作者的定位并不冲突。再说一个作者如果多元发展对自身并无坏处。”
“你错了,一个作者应该坚持一种风格,巩固自己的读者群。尤其是你名单上还提到了吴彦尊,他可是我们公司品牌的重中之重,说白了就是摇钱树。我可不想他的形象被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影响了,这中间可能带来的利益损失,你们拿到手的150万可不够赔。”150万这几个字在她口中显得格外难听,反击中带着赤裸裸的羞辱。
“好吧……”我压下怒气。
“等等。”赶在我转身前,她又问,“你刚说你还会约一些外界的大牌作者是不是?”
“是。”
“外界资源倒是可以充分利用,其实我私底下还是很看好你们这本杂志的。要不这样吧,你把约稿名单留在我这,我去帮你联系。”
“这样可以吗?”
“当然,若以我的身份帮你约稿,事情会好办很多。”这次她的笑容友善了些。
“那就有劳姚总监了。”
“不客气。”
离开办公室后我还感到难以置信,原本对姚丽华的憎恨居然微妙地转变成一丝敬意。莫非她虽然刻薄冷酷,但至少也算公私分明?可能之前发生的事不过是出于她自己的工作判断,而并非公报私仇。可能是我们把事情想得太过严重了吧。我这么想着,心情愉悦地吃完了午饭。
再回办公室后,我才发现自己傻逼了。
如果非要加一个形容词,那就是:傻逼得很透彻!
我才打开电脑,工作QQ上就跳出了几条新信息,逐个打开才知道全是外界大牌作者的留言。原本在收到我的约稿函后答应三天内给答复的作者,现在都提前回复了。只可惜不是答应,而是清一色不留余地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