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8/10页)
“给。别搞丢了。”
“……”
手就那么悬在了半空。
我知道她是故意的,她的笑容里藏着一些很轻盈的情绪,像感慨,又像责备,或者仅仅是怀念。她的双眼湿润而迷离,目光缓缓流转成了一个黑色漩涡,我几乎毫无防备地就被卷进了回忆里。
“给。别搞丢了。”
林喜薇第一次对我说这句话是在八年前,在我即将离开南水镇的前一天。
我记得我曾说过,2004年4月1日愚人节,沈聪转学了。之后便剩下了我跟小凉,几天后,班主任把小凉的座位调到我身边,让她代替了沈聪跟我的同桌位置。仿佛昭示着,也将代替沈聪在我生活中的位置。
其实当沈聪还在时,我总是容易忽略小凉。她太过安静,但这种安静绝对不是循规蹈矩或者胆怯自卑。如果你看着她的双眼,就会看见一片温柔而广阔的海。但这需要很长时间的细心才能察觉。
沈聪在时我没有这个机会。沈聪的喜怒哀乐永远写在脸上,她可以大声地告诉你她开心、她难过、她在想你、她在生气。她也可以永远第一时间决定周末要上哪玩,我应该带什么零食,而小凉应该穿什么裙子。三人在一起时话题总是围绕着沈聪。
如果说沈聪是浓墨重彩的油画,那么小凉就是淡淡的中国山水画,隐于苍白的宣纸中,只有在沈聪离开后的时间里才慢慢晕染开芬芳。
我是后知后觉才发觉,小凉跟自己是同类。
同样的普通家庭,同样的从小就住在老人家。我跟她交换过的第一个秘密是关于我的哥哥,我讨厌他。因为他从小体弱多病,总能得到家里的溺爱。工作繁忙的父母为了更好地照顾他,九岁那年不惜把我从星城送到乡下南水镇,一送就是几年。在很多邻居的口中总是流传着“我不过是我哥的备胎”这种传言。
而小凉的秘密是,她很孤独。她从小就会把每件事情都做得井井有条,不让父母操心,可父母还是不喜欢她,更不肯把她从外婆家接回来。直到十岁那年她多了一个弟弟后她才在父母溺爱的眼神中找到了答案,仅仅因为自己是女孩。
“你不开心时都做什么?”有一次我这样问她。
“找你和沈聪玩啊。”
“在认识我们之前呢?”我又问。
她神秘地笑了笑,拉着我就跑。那是我第一次牵她的手,纤细而冰凉,像一块柔软的玉。那天她带我去了一家超市,并教我如何在服务员的眼皮底下偷东西。橡皮、铅笔、QQ糖、阿尔卑斯、果冻、薯片、八音盒,所有能装进书包里的都不放过。那是我第一次偷东西,心脏都快跳出来。小凉却得心应手,她娴熟地偷窃着,脸上却是安静和无辜。我跟在她身后,第一次发觉原来她是那样特别。
跑出超市后我们爬上了南水镇一座废弃的灯塔。我们把偷来的东西掏出来,整整一大堆,仿佛都是我们的宝藏。
“每次我不开心时,我就会去偷东西。这样,就好像狠狠反击了这个世界。”小凉说话时低着头,眼睫毛很温柔地垂下来,一点也不像个可恶的小偷。随后她撕开了一包糖,掏出一颗递给我,“然后我会把偷出来的糖都吃掉,这样,心情就好多了。”
我跟小凉就是这样相处的,很多时候我们不说话,仅仅是待在一起听音乐、看小说和晒太阳。心情不好时就去偷东西。现在想想,那个超市老板肯定恨死我们了。2004年的暑假,奥运会开得如火如荼,我经常会看比赛到半夜,然后再踩着自行车去找小凉,而她总是慌慌张张地穿着睡衣跑下楼。
我们一起在深夜寂静的南水镇上乱逛,还经常去光顾一条小吃街,印象中那里的大份油条炸得非常香。每次我都会买两根,跟小凉一人一根。作为回报她会去二十四小时的营业超市买饮料,给自己拿一杯酸奶,然后为我买一瓶绿茶。
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持续下去,暑假过后,父母却突然要把我接回星城,那时候我已经在南水镇生活了五年,快要爱上这座小镇。离开南水镇的前一天是初秋,我跟小凉去了镇南郊区的一座菩萨庙,我记得那座菩萨庙在半山腰,漫山遍野的红色枫叶像夕阳下的静谧海洋,非常美。
那天我们跪在叫不上名的菩萨跟前,双手合十祈祷。我看着小凉恬静的侧脸,胸口有一股莫名的躁动,几乎忘了许愿。一分钟后小凉睁开眼睛朝我莞尔一笑,“陈默,我们去求一个护身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