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街凶杀案(第11/20页)
杜宾接着说:“可能到现在你都不清楚我到底要表达什么。我想说的是,从这些意见分歧当中我们能够知道,只有从这两个有着粗哑和尖锐声音的人入手进行推测才能够深入到本案的事实中。我对此点很有把握,这一推测必然是合理的。可能‘合理’这个词还不能完全形容我的推测,应该这样说,侦破此案的唯一入手之处就是我所说的这一推测。但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那两个当时在争吵的人到底在本案中涉嫌到何种重大的程度。你只要记住一点,那就是如果在一桩命案现场发生了粗哑和尖锐的两个声音的争吵,是十分奇特和不寻常的,这也是我要去现场所在的四楼房间进行更进一步侦查的原因。”
接下来杜宾要分析的就是凶手逃逸的可能出口了,他说:“假如现在我们身在案发现场的那间房子里,你会最先发现什么线索?是的,我们最先发现的将是凶手是怎样逃走的。爱斯巴奈雅母女死于被人谋杀这是确凿无疑的,而且杀害她们的凶手并非什么超自然的力量,凶手也不可能具有什么神鬼力量,而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那么他一定有自己作案之后脱逃的办法和出口。可是这个案子的凶手是如何逃走的呢?让我们感到幸运的是,凶手逃走的路径并不是楼梯和大门,也就是说,凶手从案发现场所能逃走的路径可以排除楼梯和大门,这样我们就能够将调查范围缩小。
“凶手逃走的重心就在案发的四楼这个房间里,只要我们能够仔细地搜索,就一定可以把答案找出来。让我们把凶手可能逃走的各种方式逐一分析一下。首先能够确定的是,在众人准备从楼梯上楼时,本案的凶手仍然还在案发的四楼大房间中,或者是那个和大房间相连的小房间中。因此,凶手逃跑的出口就在这两个房间中可能的出口中。在这之前,警方已经对这两个房间进行了全面和细致的搜查,不论是地板、天花板还是墙壁,他们都进行了检查,因此如果真的存在秘密出口,他们一定早已经发现了。
“可是,这也是我不能完全相信警察的地方,我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东西。但我们在现场的调查让我确信,在这两个房间中并没有秘密出口存在。通往走廊的有两扇门,这两扇门都是锁上的,并且是从里面反锁的;烟囱可能是逃走的路径,这两间房子的烟囱至少离壁炉有两三米高,或许它们能被凶手利用,从而躲避众人的搜查,可是烟囱的宽度非常狭窄,几乎连一只大猫都挤不进去,又怎么能让一个大汉藏身呢?首先不存在秘密出口,其次烟囱也无法让人藏匿和逃走,那么能逃走的地方就只有窗户了。小房的窗户与街道对着,假如凶手从此处逃走,则一定能够被街上围观的人发现。也就是说,能够让凶手逃走的一定是后面那间大房中的窗户。
“这是我们经过严密仔细的推理得出来的结论,但必须经过事实验证才能证明我们的结论没错,因此我们必须想办法证明我们的推论。这或许在很多人眼里是不可能的,也可能是警方根本不会认同的一个结论,但是这并非我们轻易否定自己推理结论的理由。我们如今要做的,就是证明我们推论的正确性,也就是要证明那些已经被警方仔细搜查过却视而不见的逃逸出口正是凶手最后逃逸的出口。”
杜宾为我摆出了大房间中两个窗户的特点:“在大房子里一共有两个窗户,其中一个没有被家具挡住,很容易就看得见;而另外一个的下半部已经被笨重的床架挡住了。没被挡住的窗户框的左侧有一个螺丝钉孔,上面被牢牢钉入了一根钉子,也就是说这个窗户是一个被从里头钉死的窗户,大概没有什么人能够打开它。而另一个窗户的窗扇,同样也被钉死难以打开。正是因为这样,警察才会认定,凶手是不可能从这两个窗户逃走的,于是他们没有把钉子去掉,把窗户打开,认真检查一下的想法。”
杜宾继续说:“就像你看到的,我的确近乎苛刻地进行了非常仔细和全面的检查,但不这样就无法证明我此前进行的推论,即,证明‘窗户是唯一出口’的结论。我们进行推理绝不能因为它们表面上不可能,或者警方不认同,就把自己的推论给否定。推理者的工作就是把那些不可能变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