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3/9页)

“但是那个人,那个修理工——”

“至于那个修理工的说法……啊……他叫什么来着?”

“西蒙斯,德雷克·西蒙斯。”

他突然不说话了,朝着一片空白凝视了半晌,然后从兜里拿出一个小药瓶,倒出来一片绿色的药伴水服了下去。他露出尴尬的神色。

“不好意思……啊,对,他的名字是德雷克·西蒙斯,对。我不记得他讲了什么,但是他的说辞我们也没有采用。那家伙有病,健忘症,而且他穷到屋顶漏风,你懂我的意思吧?无论如何,虽然有点儿流言蜚语,但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教授和那个女孩是情人,而且她的不在场证明很有力。”

“你记得是谁证实了她的不在场证明吗?”

“都在我给你的那些文件里。我记得是她的同学,一个女孩。”

“莎拉·哈珀?”

“跟你说了我不是所有的事都记得住,但是文件里面所有人的名字你都找得到。”

“劳拉·贝恩斯当时有一个男朋友,提摩西·桑德斯,可能他心怀妒忌,认为女朋友和教授有染。有人和他谈过吗?”

“劳拉·贝恩斯不是嫌疑人,我告诉你了,所以为什么我们要调查她的男友?怎么了,关于这个人你有什么发现吗?”

“没有与这个案子相关的发现。很多年前他在华盛顿特区遭枪击身亡。警方说是抢劫引发的凶杀案。”

“哦,那真的很遗憾。”

我们吃完了饭,点了咖啡。弗里曼看上去精疲力竭、心不在焉,就好像我们的谈话耗尽了他的电力一样。

“但是为什么弗林没有被正式起诉?”我继续问。

“记不得了,但是我想,像弗朗西斯这样的侦探,一定是有充足的理由不把他送到陪审团面前。那男孩是一个大学生,有一份干净的履历,而且从不多管闲事。我记得他不吸毒、不酗酒,也没有暴力倾向,所以不像是个潜在杀人犯。对了,他通过了测谎仪测试,你知道吗?这种人不会突然冲出去杀人,甚至在严重的精神压力下也不会。有些人就是没有能力杀人,哪怕为了救自己或者至亲的命。前几年我读过一个研究,说‘二战’期间多数人其实只是在打空枪,而不是瞄准敌人。用一根球棒把人拍死,那真是难了去了,不像电影里演的那么轻松。所以即使你认为那个孩子罪大恶极,我也不觉得他是我们要找的凶手。”

“罗伊,你认为一个女人能做得到吗?我是指在体力上。”

他想了一会儿。

“唔,把一个男人的头用球棒敲成那样?我觉得做不到。女人杀人比男人少见多了,而且她们几乎从来不会如此暴力地杀人。她们杀人的时候会下毒,或者用别的不血腥的方法,比如用枪。话说回来,法医学提供规律,但是没有定数,所以一个侦探从来不应该排除任何假设。我记得,韦德是一个壮汉,身形魁梧,必要的时候防卫起来也不会含糊。是的,他被杀前喝了酒。酒精含量可以揭示受害人被攻击时身体状态方面的很多信息,但也不是全部的信息。在同样的酒精摄入量下,有的人可能反应速度基本正常,而有的人可能就自顾不暇,这因人而异。”

“你考虑过西蒙斯的嫌疑吗?”

“谁是西蒙斯?哦,抱歉,那个修理工,那个人的脑子有点儿问题……”

“是的。之前他被控杀了自己的妻子,因为精神问题被判无罪。为什么他不是嫌疑人呢?”

“他很配合警方,而且也有不在场证明,所以他只在最开始时被当作一个潜在的嫌疑人——其实每一个能和受害者扯上关系的人都会被考虑。他被问了几次话,看起来不是坏人,我们就没有再管他。”

***

他是坐火车来的,我开车把他送回他在新泽西的家。其间他给我讲了那个年代警察的生活。他住在一间松树环绕的旧平房里,在一条土路的尽头,靠近I-95公路。我离开前,他让我将调查接下来的新进展通知他,我答应了他,但是我知道自己就要放弃了。

不过,当天晚上我仍然读了他带给我的文件,却没从中发现什么我还不知道的信息。

理查德被约谈了三次,他的每一个回答都直接、明确。他甚至同意测谎,并且通过了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