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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斯特恩如果毫无保留地相信了我所说的一切,那也是有违他的职业敏感的,所以,他选择不问。这还有一个好处,如果我们找到了新的证据,而这新的证据与我曾经对斯特恩说过的话是直接矛盾的,那么,按照律师的道德操守,他可能要阻止我上庭作证。因此,在斯特恩询问我之前,我最好是先了解检方掌握的一切证据。在这样一个人人都会撒谎的体制中,斯特恩是在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而更重要的是,他希望能够让自己的庭上陈述更理智一些。他不想被我误导,也不想被任何匆忙中作出的决定所约束。随着审理过程的进一步深入,他会需要知道更多的信息,到那个时候,他大概就会问我那个问题了,而我也绝对会告诉他答案。目前,斯特恩认为,最有效的方法还是旁敲侧击。

“尼可大概是这样想的。”我说,“拉斯迪一直疯狂地爱着卡洛琳,他无法对她忘怀,所以他给她家里打电话说他一定要见到她。那天晚上,他知道他妻子会出门,所以他打算悄悄去见卡洛琳,他打了电话,哀求要见她,卡洛琳终于同意了。两个人重温了一下过去的美好时光,但后来,事情出了差错。也许是拉斯迪嫉妒卡洛琳和别人在一起,也许是卡洛琳说他们以后都不应该再见面了,不管是什么原因,拉斯迪想要的卡洛琳给不了,拉斯迪就发疯了。他用一个很重的东西打了卡洛琳,然后把现场布置成强奸案的样子。拉斯迪自己是检察官,他知道,这样警方的怀疑对象就会大大增多。他把卡洛琳绑起来,又把门窗打开,让现场看上去像是有人偷溜进来然后又走了,最后也是最残忍的地方,他把她阴道里的子宫帽拿了出来,这样,就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卡洛琳死前的这次性关系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了。当然,就像所有的坏蛋一样,拉斯迪还是犯了几个错误。他忘记了他一进屋喝过酒,把酒杯忘在了吧台上。他还没有想到,也许是没有意识到,化学鉴定居然能查出杀精剂的成分。但我们都知道,是他杀死了这个女人,否则他不会撒谎,他从来没有说过在谋杀案发生的当晚自己到底在哪里。所有的证物能够证明,他就是凶手。”

说完这番话,我反而觉得轻松了。对于案件的冷静分析早已经是我的生活、我的思维的一部分,在说这些的时候,我一点儿都不紧张,甚至都没有感到担心。刑事犯罪案的世界自有一套冷漠无情的法则,我说完这番话,感觉自己又重新活了过来,又成了一名司法执法人员,就像是用显微镜研究病毒的科学家。

我继续说了下去。

“这大概就是尼可的想法了。在犯罪动机的问题上,他可能还会大做一番文章。他可能会说,拉斯迪一开始就打算,如果卡洛琳不肯同自己重修旧好,就把她置于死地,所以,他会选择自己恰好有不在场证据的那天晚上。他大概是这样想的:如果我不能得到你,那你也别想活下去了。不过这还要取决于证物。他可能不会把话说得这么绝对,但基本的意思差不多。你认为我说得对吗?”

斯特恩盯着自己的雪茄烟。几周前,他曾经告诉我,他抽的雪茄都是古巴产的,他以前的一个客户送给他的,他没有问是怎么买到的。烟外面的包装纸是深棕色的,烧得很干净,有时还能看到烟灰里有烟叶的叶脉。

“很有道理。”他终于开口说话了,“关于犯罪动机的证据还不是很充分。在一个主要是间接证据的案件中,动机往往是最关键的。而你在政治上可以说是尼可的对手,这实际上对检方就更加不利了。你大概认为自己并不是政治圈的人,法官可不像你这么想。为了我们自己,我们也不应该对法官这么说。况且,还有证据表明你和新任检察长之间关系很紧张,因为你曾经亲自开除了他。但如果尼可不是自己在处理这个案子,这件事倒也不是很重要了。”

“不可能!”我说,“尼可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出风头的机会。”

斯特恩抽了一口雪茄烟,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我也这么认为,所以,我们还有些优势。这些事实会让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产生疑问,而在一个只有间接证据的案子中,这样的疑问非常关键,你我都知道,法官对这样的案子是没有任何偏向的。但不管怎样,拉斯迪,老实说,目前的证据总体来讲对你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