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第4/11页)

“你觉得我们买得起羊毛地毯吗?”她回答。

后来,我给斯特恩打了电话,他让我把他们采集的所有证物都列了一份清单。第二天,我主动去了警局让他们抽血,但没有去录口供。斯特恩和我曾经激烈地争论过这个问题,斯特恩一再强调,开庭前的口供会让检方做好反驳的准备。斯特恩提醒我,我在雷蒙德办公室的那次发火已经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所以,现在的任务是,不能让那个疯狂的插曲影响到我的名誉。如果我能按兵不动,行使法律赋予我的沉默的权利,拒绝给出任何证词,那么这件事大概都不会留下记录,只是检察院里的每个律师大概会知道,而一半的普通老百姓也可能会听说,但也就是仅此而已。血型检查的结果出来以后,斯特恩又坚持认为,这只能说明最后一个见卡洛琳的人碰巧也是A型血,这种巧合的概率大概有十分之一。但我明白,我能够迅速脱罪的最后一个机会已经没有了。莫尔托的态度非常坚决,于是,在五月一个阴沉的下午,我和我曾经鄙视过的那些嫌疑犯一样,灰溜溜地走进了大法官办公室,接受传讯。那是一间没有窗户的小房间,像个小型剧院,法官向我提出了三十六个不同的问题,我的回答统统都是一样,“根据律师的建议,我拒绝回答所有可能对我不利的问题。”

“那么。”斯特恩问我,“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世界的感觉如何?”我还在埋头看纸箱里的资料,完全没有注意到他走进了会议室。他站在门口,一只手握着门把手。斯特恩个子不高,有点胖,穿着一套相当高档的西装,亮锃锃的脑门上,只有几缕头发,手上还夹着一支雪茄烟。斯特恩只有在办公室才会让自己这样享受一下,在公众场合抽烟已经是不文明的行为,而他的妻子克莱拉也不准他在家里抽烟。

“这么快就回来了。”我对他说。

“马格纽森法官的日程安排得太满了,我们的听证被放到了最后面。”他说的是他目前在处理的另外一个案子,显然,他已经在法庭上等了很久,但案子一直迟迟没有定论,“拉斯迪,如果肯普和你一起去参加听证,你介不介意?”他开始给我解释原因,但我打断了他。

“没问题。”

“太好了。现在,我们先看看你的老朋友尼可送过来的这些东西吧。你一般叫他什么?”

“拖拉王。”

斯特恩显然有点意外。他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叫尼可,但又不太好意思问我原因。他脱下外套,让秘书送杯咖啡来。秘书把咖啡端来了,还拿来一个大的水晶烟灰缸。

他说:“我们现在清楚尼可到底是想立什么样的案子了吗?”

“我认为清楚了。”

“那好,说来听听。如果你是尼可,用三十秒钟说说你打算怎么做开庭陈述。”

我那天从雷蒙德的办公室出来以后,不到三四个钟头,就找到了斯特恩,我让他当我的辩护律师。他告诉我他的收费标准是预付款两万五千美元,庭外咨询的收费是每小时一百五十美元,出庭的收费是每小时三百美元,如果最后打赢了官司,余下的钱款会归还给我,这只是对我个人的优惠。他让我不要再对任何人说起案子的事,尤其是不要对检方再口出恶言。他让我尽量躲开记者,同时坚持不要辞职。他说,这一切都非常可怕,让他想起了自己在拉丁美洲度过的童年时期。他还告诉我,根据我过去的经历背景,他有信心这一切都能顺利解决。但是,桑迪·斯特恩,这个我曾经共事过十二年的人,这个无论大小事情都会听取我建议的人,却从来没问过我,到底卡洛琳是不是我杀的。他问了我很多细节问题,有一次,还非常突然地问我有没有和卡洛琳发生过性关系,我直接地回答他有。但是,他却从来没有问过那个最重要的问题。在这一点上,他和其他人倒是都一样,就连一直表示坚信我清白的巴巴拉也从来没有直接问过我那个问题。大家都让我坚持到底,他们都很小心,甚至是有点躲避,但没有人有胆量问出那个问题。其实我知道,那个问题盘旋在每个人的脑海之中。

对斯特恩来说,这种不直接的态度倒很像他一贯的作风,他总是用这种严肃把自己包裹起来。但我知道,原因不仅仅在于此。他不想问,也许是不确定我会给出什么样的答案。在刑事案件中,大家都知道,被告是很少会说实话的,这就像重力定律一样,是个常识。警察、检察官、被告律师、法官,大家都知道,被告会撒谎。他们撒得一本正经,但手心还是会出汗,眼睛还是会乱转。他们经常装出小学生一样的无辜表情,仿佛是不敢相信居然有人会怀疑自己。他们用撒谎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亲朋好友。有时候,他们撒谎就是为了好玩,又或者是因为他们一直生活在谎言之中。在大的事情上,在小的细节上,在谁想了什么,谁做了什么,谁应该负责等问题上,他们都会撒谎。这是所有被告的通病。对警察撒谎、对律师撒谎、对审理案子的法官撒谎,如果被定了罪,对保释官要撒谎,对牢里的狱友也要撒谎。要不断宣称自己的清白,让所有人都对自己是否真的有罪将信将疑,也许事情有一天会出现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