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第9/14页)
他从那件夹克的口袋里拿出铅笔誊抄的约克·哈特的大纲,交给布鲁诺。两位访客赶紧一起阅读,雷恩沉默地等他们读完。当他们同样沉默地把大纲交还时,两张脸上都有恍然领悟的神情。
“刚才我说,”雷恩把抄本小心收回以后,接着说,“在执行这个其实说起来算计老练的策略时,有一些很明显的幼稚的矛盾之处,我依照它们在调查中出现的顺序,一一加以说明。
“第一,毒梨。暂时先不谈有没有杀死路易莎的意图,无论动机是什么,至少下毒的人就是要在梨里掺毒药。我们发现用来注射毒药的针筒掉在房间里。我们知道,那个梨一开始并不在房间里,那是下毒的人带进来的,换句话说,下毒的人带着一个没有毒的梨进来,在他的犯罪现场实行下毒的步骤。这多可笑!事实上,多么幼稚!成人会这样做吗?由于有被发现或干扰的可能,可以料想,这个犯罪行动应该是很仓促的。一个成人想在梨里下毒,会在进入要放梨的房间之前把毒药注射好,这样就不必在每一秒钟都十分宝贵、随时都有可能被发现的情况下,还站在那里进行把注射针插进梨里的工作。
“确实,如果凶手是故意把针筒留在房间里的,那么我就无法下结论说,带针筒进来的理由是要在房间里给梨下毒,如此我也无法确知梨是在房里还是房外下的毒。然而暂且假设注射器是被故意带进来留在房间里的,为什么呢?只有一个合理的可能:要引起人们注意梨被下了毒。但这未免多此一举,我们已经证明谋杀哈特太太是预谋犯罪,不是意外!尤其是在这之前已经有过一次下毒的阴谋,梨被下毒的事一定会被发现,因为警方会寻找下毒的迹象——事实上,萨姆巡官正有此举。因此,所有的迹象指出,注射器是无意间被留下来的,这表示,把注射器带进房间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要用它在房间里给梨下毒。当我阅读大纲时,这点得到了证实。”
他再度从夹克口袋里把大纲拿出来,打开。“大纲上实际是怎么说的?它说:‘这一次的方法,是在一个梨里下毒,把它放在……水果盘里’,等等,然后接下来说,‘Y……挑选……一个已经腐烂的梨,把它带进房间。梨里注射了满满一针筒的毒药’,等等。以一个小孩的心思来看,”雷恩把大纲丢在草地上,继续说,“大纲讲得很粗略,并没有特别说明应该在进入房间之前还是之后在梨里下毒,而且也没有指定要把针筒留在房间里。就如任何成人的想法一样,哈特理所当然地以为,梨会在带进犯罪现场之前就被下了毒。
“因此,无论解读这个大纲的指示的人是谁,是依照字面意思理解,在死者的房间里给梨下毒,我马上看出,这是心智不成熟的迹象,换句话说,这是一个由成人构思、但由小孩执行的案件。该行动显示出,当指令暧昧不明时,童稚的心思是如何运作的。”
“绝对错不了。”巡官喃喃地说。
“第二个矛盾。你们记得实验室地板上的灰尘里有许多脚印,没有一个是完整清晰的。这些灰尘不可能和哈特原来的计谋有任何关联。显而易见——因为根据该计划,他自己还住在实验室里,根本不会有任何灰尘。所以那些脚印和任何由其推断出来的结论,都涵括于真实情况之内。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实验室的使用者把所有清晰的脚印全都磨掉了——一方面,对一个小男孩来说,做法十分精明,然而在房间唯一的那扇门附近,没有一个脚印——不管是被破坏或没被破坏的!成人不会忽略在门附近留下脚印,因为他进来的真正方法是通过烟囱,而这点应该要当作秘密严加保护。门附近的脚印可以误导警方以为闯入者是从房门进来的,案犯也许用了一把复制的钥匙。门附近没有任何脚印,绝对会将调查引向壁炉。又一次,如我所说,一个心智不成熟的迹象。他忽视了他行动上最明显的破绽——因为他确实想到把脚印磨掉,若换成一个成人,当然不会留下这个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