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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特克和莱达母子同居时,把少年时期的犯罪和暴力记录隐藏得很好,只有英格兰北部的社会服务部知道他的事。他自己添油加醋讲的过去版本众多,前后矛盾。他涉嫌谋杀被捕后,媒体才从以前认识他的人那里挖出过去的真相。爆料人里有些是为了酬劳,有些是为了报复他,还有些则试图在为他辩护。
惠特克出身在一个富有的中上流阶级家庭,一家之长是位封爵的外交官。惠特克一直以为他是自己的父亲,直到十二岁才发现真相——他还以为在伦敦蒙特梭利学校当老师的姐姐,其实是他母亲,她有严重的酗酒和毒品问题,生活穷困潦倒,被家人排斥在外。十二岁以前的惠特克就已经是个问题儿童,经常暴怒如雷,有可能对任何人发泄怒火;十二岁之后,他更为狂野。他被寄宿学校开除后,加入本地帮派,很快成为小头目。他的少年时期很快终结,他进了少年管教所,因为他拿刀抵着一个女孩的喉咙,让同伙强奸她。他十五岁时跑到伦敦,一路上犯下各种小偷小摸的罪行,最后找到亲生母亲。短暂的幸福团聚之后,两人的关系很快恶化,带着敌意互相施暴。
“请问这里有人坐吗?”
一位高个年轻人弯腰望着斯特莱克,双手已经抓住斯特莱克搭腿的椅子。他长着棕色鬈发,脸庞干净而英俊,让斯特莱克想起罗宾的未婚夫马修。斯特莱克费劲地哼唧一声,放下腿,摇了摇头,看着对方搬起椅子走开,回到有六七个人的小群体里。斯特莱克看得出,那群人里面的几个姑娘都急切地等着他:她们见他搬着椅子回来坐下,都挺直身体,露出灿烂的笑容。不知道是因为他长得像马修,还是因为他拿走自己用的椅子,又或者是因为他确实是个讨厌鬼,斯特莱克觉得这个年轻人碍眼极了。
他还没喝完咖啡,思绪也被打断了。他心怀不满地站起身,离开咖啡馆。零星的雨点砸下来。他沿着白教堂路往回走,又点着一支烟,漠不关心地任凭记忆的潮水再次带走他……
惠特克渴望得到他人关注几乎到了病态的程度。莱达的注意力从他身上移开片刻,他就会心怀怨恨,不管那是在什么时候,出于什么理由——工作,孩子,朋友。惠特克一旦认为莱达没在关注他,就会把那股催眠般的魅力挥洒到其他女人身上。就连像讨厌疾病那样讨厌他的斯特莱克也不得不承认,惠特克有种强大的异性吸引力,所有路过他们家门前的女性无一幸免。
惠特克最后一次被乐队开除后,仍然梦想着一夜成名。他会弹三种吉他和弦,在能找到的所有白纸上都写满歌词,歌词大量引用《撒旦圣经》。斯特莱克还记得那本书,黑色的封面上印着五芒星和山羊头的混合体,扔在莱达和惠特克的床上。惠特克非常了解美国邪教领袖查尔斯·曼森的职业生涯。斯特莱克考普通中等教育证书那一年,家里总是播放曼森(Manson)的专辑《Lie:The Love and Terror Cult,谎言:爱与恐怖邪教》,乐声中夹杂着黑胶旧唱片特有的吱呀声。
惠特克认识莱达时,对她的辉煌经历早有耳闻。他喜欢听莱达讲以前参加过哪些宴会,睡过哪些男人,仿佛他能通过莱达与名人产生联系。随着对惠特克的了解逐步加深,斯特莱克认定,名气是他在这世上最渴望的东西。他并不觉得自己心爱的曼森和乔尼·罗克比那样的摇滚明星在道德上有何不同,反正两人都在大众心里留下了永恒不灭的印象。真要说的话,曼森在这方面更为成功,因为他的形象不会因潮流而改变:邪恶总是引人入胜。
但除了名气,惠特克迷恋莱达还有其他原因。莱达给两个富有的摇滚明星生过孩子,两个人都要付她抚养金。惠特克跟着莱达回窝棚时,显然相信这种贫穷的流浪生活只是莱达的个性所致,在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大笔钱,来自斯特莱克和露西的父亲——也就是乔尼·罗克比和里克·范托尼。他既不理解、也不相信事情的真相:莱达多年来放荡不羁,对财产管理不当,这两个男人都严格控制抚养金,不让莱达有机会随意挥霍钱财。惠特克和莱达同居几个月后,越来越频繁地埋怨莱达不肯为他花钱。他会暴怒,大骂莱达不肯给他买他看上的芬达牌电吉他,或他突然想要的让·保罗·高缇耶牌天鹅绒夹克(即便他又臭又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