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案巧破,小案大破(第8/9页)
整个一过程怎么杀他的爹妈,跟我推测的八九不离十。案发当天,他在楼下喝着闷酒,因为父母不同意自己和罗美华在一起,所以心里特别郁闷。喝了六七瓶之后他就晃晃悠悠回家了,还拎了两瓶回去,结果心里越想越憋屈,最后决定把老两口全都杀了,这样就再也没人阻拦自己了。
他先朝他爹动的手,反过来又扎他妈,扎的过程当中,他认为老头儿死了,可实际上不一会儿老头儿醒了,没死,冥冥当中起来了。起来往外跑、呼救,他那会儿急了,拿个领带先把老太太勒死了,勒完之后,拿过刀来又把老头给干躺下了,老头就扑到了地下,他又补了几刀,彻底死了。
而这一切的起因,陈晨是这么说的:是因为他们阻碍他跟罗美华爱情的发展,只要把他们杀了,他就能跟罗美华私奔了。他思考了三天,最后下定决心,喝酒到半夜,上楼把他爹妈给干了。他说,他在他的家庭里从没得到过爱。所有的爱,都是明码标价的。譬如你得考第一名,譬如你得上名牌大学,譬如你得工作得特别风光,等等等等。
他们不考虑他需要什么,只考虑自己怎样脸上有光。陈晨说,我遇到罗美华,遇到妹妹,只有那一刻,我看到了希望,我要组织我自己的家庭,我要当个好父亲,我没享受到的,我都要给妹妹。我只能杀了他们,不杀他们我逃不掉的,我就毁了。我毁了,妹妹怎么办?美华怎么办?
多幼稚的想法。你都觉得不可置信。正常人遇到这种情况,一个大小伙子,能挣钱能立业,大不了跟原生家庭闹翻了,谁也不会想到杀人啊!更何况是杀父母。但夏新亮跟我说,刘哥,我前期跟他做问讯,我一问到有关他父母的事,他虽然不说话,但我能感觉到由他身体里发散出的恶意。
孩子不是私人物品,他是有脾性、有思维的独立个体,长期被禁锢,就导致他心理出现了缺陷。孩子不是给吃给喝就可以满足的,也不是生活在笼中的金丝雀,更何况,金丝雀还向往天空呢。杀人是一个异常决绝的方式,但却是他眼中唯一的选择。
至少在他看来,就是唯一的选择,他的应激反应出现偏差了。他是一只青蛙,始终蹲在一个叫作“家”的井里。这个井是他全部的世界。这个井,是一个强权的世界。你吃什么、你喝什么、你穿什么、你干吗都要按照父母的话来。可以说,陈晨时时刻刻处于一种紧张之中,而一旦这个紧张达到峰值,这个人就炸了。
炸了。而导火索正是罗美华母女的出现。他进入她们的世界,他不再是那只井底之蛙,他不再处于强权之下,他感受到了可以主宰自己的感觉,这让他沉迷,继而无法自拔。这也符合他的交代——我没想怎么她们,我就想带她们去看看这个世界诸多的美好,我想负担她们母女二人的生活,我不想她们终日跟一个冷漠的父亲在一起,她们值得更好的。
对,在他眼中,罗美华跟他一样不自由。
溺爱的代价,这就是溺爱的代价。怎么叫溺爱呢?从小衣食无忧,爷爷奶奶惯着长大,父母给操持所有,最后这孩子反过来把爹妈给杀了,还如此冷静。这就是中国教育溺爱的代价,非常溺爱,一旦有反抗,就是血腥的。他没经过反叛期,非常乖的一个孩子,特别听父母的话。反倒把父母给杀了。
你说这是谁的错?对父母来说,他们意识不到过度的保护是伤害;对孩子来说,他意识不到这种禁锢和不自由全部出于爱。这个爱,来自双方的爱都太廉价了,以至于撕毁它,竟没人感到心疼。
如果仇恨这东西有恒定量,那亲人之间的仇,一定压倒性战胜与敌人之间的恨。未必人人有敌人,但人人都有父母。大家朝夕相处,摩擦只会多不会少。爱之深,责之切,继而陷入仇海。多少人,对父母是一边念恩一边记仇的?谁都知道应该选择原谅,可偏偏就是做不到。
这是许多人一生都难以跟自己和解的愁与怨。年少时,你还幼稚,不知道自己可以跟父母讲道理;长大了,你成熟了,试图与他们沟通讲道理,但他们却充耳不闻,你们仍旧陷于统治与被统治的境况。夏新亮那话是对的,不是人人都适合当父母,当父母不仅仅是养育,更需要包容、耐心、平等地对待孩子。你做不到的,要求他做到;你受了气,拿他们出气;你的人生都没多成功,凭什么要求他们就一定飞黄腾达?说到底,你究竟在找补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