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最重要的数学问题(第5/8页)
直到第二天,天蒙蒙亮,有路过的人远远地注意到了车底下地上的那一滩殷红的血迹,察觉到异样,好奇之下蹑手蹑脚地靠近了车身。
这个好奇的路人甲先是离着三四米对着车喊叫几声无人应答,就再迈出几步,轻手慢脚地拉开了车门。
只看了一眼,他就后悔了,眼前的一幕让他把一大清早刚吃下去的早餐全部都给吐了出来。只见一位体格健壮的男子被切割机平整地切开了双手和双脚,受害者的嘴巴堵着一大块白色的布,鲜血涂满了整个汽车的内部车厢,其人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多时了。
他当下颤抖不已地拿起手机,紧张异常地报了案。接电话的警察目瞪口呆地听他详细说完车中的情况,他们已经有好长时日没有碰到这么残忍的作案手法了,大批美国警察根据他口中的地址,没多久即呼啸而至。他们方一到此,当即以雷霆手段布置起来,誓要在当天破案。
凶案现场正好离刘庄晨所在地一千米左右,他一整天都在琢磨怎么去阻止孙敏的危险行动,在晚间才得知这个消息。他来了兴致,打探起了各路消息。当夜,他就获悉了当地警方所得到的整个案件的大部分信息:凶手趁被害人在酒吧喝酒,撬开车门,藏身车中,等已经被酒精冲昏了头脑的被害人一进入,再用沾满了乙醚药水的布把他迷昏。接着,凶手借着夜色的掩护,将车开到无人处将其杀害,再行离开。
刘庄晨很清楚这一整桩事和孙敏并无任何关联,但在做了一番详细调查之后,他却打算让她卷进这个案子去了——靠着它来阻止她的危险行径。反正他很清楚,一旦警方深入调查这一整个案件,势必明白非她所为,是有人在故意栽赃陷害。即使到时候这帮家伙没长眼地真认定她有罪了,只要自己去说明事情的原委,孙敏也大可以顺利脱身。无非到时候自己被证明为妨碍公务罪,对她根本上不会造成任何伤害。
而且,她不是喜欢历险吗?自己这等做法,倒是一举两得了。
于是第二天,按照那些早已烂熟于心的策略,天尚未亮,孙敏还在梦乡之中,他就早早起了床,做好准备,带着所有必备工具来到案发现场。
他并不打算直接将那些证据拿去案发现场丢弃——现场已有警方的人专门保护。他不无巧妙地,已于昨夜特地去了趟超市买了个弹弓,再趁着这会儿清晨人生理上最是犯困的一段时间,孤身悄然地潜伏到了那个已经被限制正常出入的案发现场附近。然后,他充分发挥了自己小时候弹弓打鸟的特长,将那些零星的似是而非的“头发证物”远远地弹射到了现场。孙敏衣服上的一个纽扣则让他给放到了稍微远离现场的地方,毕竟他很是清楚,美国警方必定已经大致搜寻过一遍案发现场了,他们接下来通常会做更为精细的、范围更大的现场搜查,那么显眼的证据自然不能再投射进去。
他不想抹除掉警方最初所做出的判断——凶手是一个瘦弱的男人,而是要让他们进一步地去误认为他们第一天的调查疏忽了。凶手其实应该是有两个人的,一男一女。他的如意算盘打得不错,孙敏果然在第二天就卷进了这个案子中,停下了她本来大约四天后就要去参与的黑手党家族争权夺利的计划。
刘庄晨精于计算,却并没有把凶手的心思计算在内。他本以为自己用这样的方式帮那个人转移警方的注意力,即使他不感恩戴德,也怎么都不会招其所恨的,哪知对方的心思实在他的意料之外。
凶手原是个身材瘦弱的家伙,手短胳膊细,由于小时候经常受一些身强体壮的坏家伙欺负,对那些四肢发达者便心怀恨意。这股恨意随着他年龄的增长而在他的心间潜滋暗长起来,他于是把复仇的手伸向了那些身强体壮者,并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向世人证明自己其实并不是个弱者,告诉他们那些轰动一时的案件都是由他这个弱不禁风的人完成的杰作,以此来获得内心的释然。不过,当他从各种渠道得知警方的人瞎了眼,居然正在调查一名叫孙敏的女人,他就偏执地认为这个该死的女人是要来抢走他的荣耀,她是在向他挑衅。
他觉得自己最心爱的东西正在被人一点一点地夺走,如小时候心爱的玩具被那些大孩子给抢走了一般。藏身都市的阴暗一角,在详详细细调查了一番孙敏之后,他没有打算夺去她的性命,因为他发现有比她的生命更加重要、珍贵的东西,那就是刘庄晨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