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6/10页)

但是,狗会习惯于身上的跳蚤,我也一样。1970 年的丹佛是个离奇而有趣的地方,很有一股不错的复古风味,我开始喜欢上这种风格了。没有当年(或说将来)我从尤马赶至丹佛时,过去(或说将要)在华而不实的新计划下那错综复杂如迷宫般的城市格局,现在这里只有不到二百万人口,街上还有公共汽车和其它交通工具在穿行——还有真正意义上的大街,我毫不费力就找到了卡来西科区。

丹佛仍旧正在逐步适应在国家政府中占据一席之地的滋味,而它对于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却并不感到高兴,就像一个第一次穿上正式晚礼服的小男孩。它的精神仍旧渴望着高筒靴和西部音乐之夜,尽管它也知道自己必须长大,成为一个国际大都会,有大使馆,有间谍,有美食家云集的著名餐馆。这个城市到处都是仓促而就的建筑物,里面住着无数官僚、说客、联络人、秘书、打字员和奴才。建筑物以极快的速度纷纷拔地而起,快到每栋大楼都冒着墙里可能困着一头奶牛的风险——因为建得太快,连围栏里的奶牛都来不及跑。尽管如此,城市不过是从欧柔拉往东扩展了几英里,汉德森往北几英里,小屯往南几英里——在你到达航空学院之前还有一段开阔地呢。在西部,当然了,城市渐渐融入一片乡村的景致中,而联邦当局正不停地挖地道,打算一直通到山里去。

我喜欢联邦一片欣欣向荣时的丹佛,可是,当时我仍然痛苦地急于回到我自己的时代。

总是一些小事。我在加入受雇女郎公司以后没多久就去重做了一个假牙,反正负担得起嘛,而我再没指望说还会去找个牙医做什么塑料假牙。然而,1970 年时我并没有服用防龋齿药物,所以牙上多出一个洞来,痛得要命,不然我才不予理会呢。于是,我去看牙医。于是,帮帮忙,我忘了当他往我嘴里看时有可能会看到什么。他眨了眨眼,四处转着他的镜子细看我的牙,然后说道:“约沙王在上,真是伟大的进步!你的牙医是谁?”

“卡……胡……哈?”

他把手从我嘴里拿了出来。“谁干的?怎么干的?”

“啊?你是说我的牙?噢,那是一次实验,在……印度。”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我怎么知道?”

“嗯……等一等。我打算给它拍几张照片。”他开始摆弄起他的 X 光设备来。

“噢,不!”我反对道,“只要把那个洞清一清,随便用什么东西把它填上就行了,然后让我从这儿出去。”

“可是——”

“对不起,医生。可我急着要走,急得要死。”

于是他照我说的做了,不时地停一停,看看我那颗牙。我付了现金,没留名字。我猜想可能可以让他拍些片子,但有意地掩饰一切已经成为一种条件反射了。就算让他拍几张 X 光片也不会有什么害处的,当然也帮不了什么忙,因为 X 光并不能显示出牙齿是如何完成再生过程的,而我也没法告诉他。

没有时间像过去那样慢慢做产品了,我一天花十六个小时在绘图丹和多才多艺的佩特上,同时还有许多其它的事务要处理,两手一起抓。通过约翰的律师楼,我匿名委托一个在全国有分行的侦探事务所帮我挖掘芭拉的过去。我提供给他们她的地址、汽车的牌号和型号(因为汽车的方向盘是搞到指纹的最佳地点),并提示说她可能在这儿那儿的结过婚,警察局里极有可能有她的犯罪记录。我必须严格地控制预算在一定范围内,我可负担不起平时小说里才有的那种调查规模。

他们花了十天都没什么报告反馈回来,于是我只好跟自己的钱吻别。但过了几天,突然一个厚厚的大信封出现在约翰的办公室。

芭拉原来一直是个大忙人,比她所自称的早六年出生;而她在十八岁以前就结了两次婚,其中还有一次没算进来,因为那男的早就有老婆了;如果她不是和第二个丈夫离婚了的话,事务所可能还査不到那次记录呢。

从那以后她似乎是结了四次婚,尽管其中一起很值得怀疑。那可能是一起诈骗案,说什么“战争寡妇”,其实是盯上个死了的男人,反正死人又不会爬出坟墓来表示抗议。她曾经离过一次婚(作为被告),而她其中一个丈夫死了。她仍有可能还与其他某些人保持着“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