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5/10页)
掩护?我宁愿用个罩子把你给罩起来,我在心里念着,你这没用的家伙。莫特是那种无聊而喜欢四处闲逛的销售人员,他花在诱惑女招待上的时间远远多过他照看顾客的时间——他所负责的产品和他这个人一样卑劣,永远也达不到同类产品的规格。
但我还是请他喝了一杯,冲他胡吹了一通关于那个我创造出的“已婚女人”的虚构情节,说得神乎其神,跟童话似的。接着我又听他在那里夸夸其谈,讲述着毫无疑问同样神奇的爱情冒险故事。然后,我们握手告别。
还有一回,我企图请特威彻博士喝上一杯,但失败了。
那是在昌葩大街杂货店里,我就坐在他旁边的餐桌上,然后我从镜子里看到了他的脸。我的第一个冲动就是想要爬到桌子底下藏起来。
然后我稳住自己,同时意识到,无论如何,面前的这个人生活在 1970 年,他是我最不需要担心的家伙了。不会出什么事的,因为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我是说“什么都不会发生”。不——随即我不再企图玩什么文字游戏了,我意识到,如果时间旅行有任何可能变得普遍而流行,英语语法中就会不得不加上一种全新的时态来描述反身时态——而动词的时态变化会使法语文学及古拉丁语的时态变化显得简单得多。
不管怎么样,无论是过去、未来还是别的什么,特威彻现在对我而言丝毫不构成威胁。我大可以放轻松。
我从镜子里打量着他的脸,猜测着会不会我认错人了,不过是长得相似罢了。然而,我没搞错。特威彻跟我不一样,他并不是那种大众脸。他是那种很苛刻、很自信、稍显傲慢的人,长得十分英俊,简直像是从宙斯的故乡来的。我记忆中的那张脸是一片颓废之色,但毫无疑问是他——我内心深处感到一阵局促不安,因为我想起了那位老人,而我竟那么卑劣地对待他,那么过分地故意气他。我想,要如何弥补,如何赔偿他呢?
特威彻从镜中看到我一直盯着他瞧,便径自转过身来冲我说道:“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没什么。哦……您就是特威彻博士吧,对不对?在大学里?”
“丹佛大学,是的。我们以前见过吗?”
我几乎疏忽了,忘记他在这个年代是在本市的大学里教书,要同时记住两个时代的事可是有些困难的。“不,博士,但我听过您的课。您可以说我是您的一个追随者吧。”
他的嘴角抽动着,露出一丝微笑,但仅此而已。从这一点以及其它一些事情上我了解到,他还没到成天心神不宁地需要人家奉承的地步,那个年纪的他清楚地了解自己,他所需要的只是自己加以证实罢了。“你肯定没把我跟哪个电影明星搞混吗?”
“噢,没那回事!您是哈伯特·特威彻博士……一个伟大的物理学家。”
他的嘴角又抽动起来:“不如我们只说是,一个物理学家。或者说,是正在尝试着做到这一点。”
我们聊了一会儿,在他吃完他的三明治之后,我又试图继续和他聊下去。我对他说如果我有幸能请他喝上一杯的话,绝对是莫大的荣幸。他摇了摇头道:“我根本就很少喝酒,天黑之前更是绝无可能。无论如何谢谢你的好意,见到你很高兴。要是你哪天在校园附近转的话,不妨顺便来我的实验室一聚。”
我回答说我会的。
但我没在 1970 年(第二次)搞出很多情况来,因为我明白,总之,大多数有可能认出我的人都在加利福尼亚。我下定决心,要是真再碰上什么熟面孔的话,我会冷冷地瞪他们一眼,死不承认,然后想法迅速脱身——绝不冒险。
然而,有时一些小事也会带给你不少麻烦。像上次,我的拉链卡住了,而那仅仅是因为我早已经习惯于更为简便更为安全的粘接闭合式穿衣法。有很多这类让我怀念的小事,不过六个月的时间,我就把学来的许多新事物当成是理所当然的了。刮胡子——我又得回到天天刮胡子的日子了!有一回我甚至得了感冒,这可怕的来自过去的幽灵之所以会缠上我则是因为我忘记了在雨里衣服是会淋湿的。我真希望那些矫揉造作的所谓美学家们,那些鄙夷科技进步、对过去美丽的女上司说三道四的家伙们,现在可以跟我一起受苦——盛在上面食物会逐渐变冷的盘子,必须洗熨的衬衫,当你需要时总是蒙了一层水汽的浴室镜子,鼻涕流个不停的鼻子,脚下的灰尘,肺里的灰尘——我早已经习惯于更优越的生活环境,而 1970 年,当我真正回到这个年代之时才发觉,于我而言它已经变成一系列小小的挫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