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同情(第6/10页)

他只用了一些温柔的话语和不到一公升的伏特加,所取得的成效就远比他们所使用的酷刑所获得的成果要高出许多倍。他没有增加对方的痛苦,而是和他分享痛苦。

他没有侮辱身旁的这个美国人,而是以仁慈相待,尊重他的道德观念,尽力抚慰他的痛苦,保护他免受更大的痛苦,他还为自己不得不充当越南人的翻译员和他谈话,和他讲这些表示深深歉意的话。

然而,事情也有不利的一面。为了打开这个美国人思想的缺口,他不得不敞开自己的思想,把许多真实情况告诉了对方,同他讲述了自己痛苦的童年,重新阐明他参加军队的真正原因。他尽了一切可能,想了一切可以想到的方法,因为他知道,坐在他旁边的这个美国人注定要孤独地、无声无息地死去,因为对他的家人和他的国家来说,他无疑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了。这个人并不是个希特勒主义者。他是个敌人,但他是一个直率的敌人,对非战斗人员来说不会有多大的伤害,因为他本人也是一个有家室的人。在他身上没有种族的优越感,甚至对这些北越人也没有任何仇恨。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连他格里沙诺夫本人也已经开始讨厌起这些北越人了。扎卡赖亚斯不应该死,格里沙诺夫真觉得这是一种极大的讽刺。

柯里亚。格里沙诺夫和罗宾。扎卡赖亚斯现在成了朋友。

“你觉得这东西如何?”道格拉斯把酒瓶放在雷恩的桌上问道。酒瓶是装在一个透明的塑胶袋中的。酒瓶光滑透明的表面上很均匀地罩有一层薄薄的黄色的尘土。

“没有指纹。”艾米特仔细看了看酒瓶,也感到十分吃惊。

“连一个污点也没有,什麽也没有。”其次是那把刀。那只是一把弹簧折刀,上面也满是灰尘。

“这有个污点。”“大拇指的部分指纹,与受害者的指纹相同,对我们毫无用处,指纹分析部的人说,上面还有一些污点,分布很均匀。有两种可能,一是他自己刺中自己的颈背,否则,就是凶手戴有手套。”

可是现在天气这麽热,还不是戴手套的时间啊。艾米特。雷恩靠在椅背上,两眼凝视着桌上的证据,然後又看了看旁边的汤姆。道格拉斯。“好,说下去,汤姆。”

“我们现在有四个犯罪现场,共有六个被杀,都没有罪证留下。其中五个死者是毒贩,发生在叁起谋杀案之中,使用的是两种不同的方法。但每起案件中,都没有见证人,案发时间也大致相同,地点相距不远,不超过五个街区。”

“枪法高超。”雷恩点点头,补充说。他闭上眼睛,想像着各次不同的作案现场,然後归纳情况。抢劫、没有抢劫、变化手法,但最後一次有一个见证人。回家吧,夫人。他为什麽这样彬彬有礼?雷恩摇了摇头。“实际生活并不像克莉斯蒂的侦探小说,汤姆。”

“艾米特,谈谈凶手使用的方法。”

“刀子插在脖子後面,我很久没见过这种情况。凶手一定年轻力大。我见过一次,那是五八年还是五九年。”雷恩停顿片刻,回想了一下:“一个水管工,大个子,身强力壮,发现他的妻子和别人睡觉。他让那男人离去之後,拿起一把凿刀,抓起他妻子的脑袋……”

“用那种残忍的方法,简直是疯了。是气极了,对吧!为什麽要那样做呢?”

道格拉斯问道:“把喉咙割破不是更容易些吗?反正都是一死。”

“可能会弄出响声……”雷恩一面想,一面不由自主地说。用刀割喉咙会弄出很大的响声,那不可取。好比说如果打开抽风机,一定会发出很大声音,被杀的人会拼命叫喊的,而且那样会流很多血,会喷得满身都是,衣服上、手上都会沾满血迹。

另一方面,如果仓促中杀人,就像关上电灯开关一样,而且如果凶手身强力壮,先把受害者打伤,头骨底部——脊柱同大脑的连接处——就是下手的最好地方。迅速,没有响声,也不会出血。

“两个毒贩死在两个街口以外,时间大致相同。我们那位杀人凶手一定是先杀死这两个毒贩,然後走开,转过街角,看见查尔斯夫人正在被勒索。”

雷恩巡官摇摇头。“他为什麽不继续走自己的路呢?穿过街道,那不更聪明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