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昏庸二帝(第4/18页)

纵观长庆年间的党争,对于当时的国策以及重大事件的决策都有深远的影响,如对待藩镇的策略,就因为党争的缘故产生了致命的失误。

长庆销兵

李纯在位的元和年间,起用宰相裴度等人,对反叛中央朝廷的地方藩镇实行用兵策略,先后讨平西川、夏绥、镇海、淮西、平卢等诸多藩镇,实现帝国的中兴之治。但即位者李恒才能平庸,胸无远志,采纳宰相萧俛、段文昌的建议,实行“销兵之术”,史称“长庆销兵”。这次销兵最终导致卢龙镇朱克融、成德镇王廷凑相继叛乱,唐廷由此失去河朔,《新唐书》《资治通鉴》认为这两次叛乱皆由“销兵”而起。

销兵的正式提出是在李恒即位初期,《旧唐书•萧俛传》记载:

穆宗乘章武恢复之余,即位之始,两河廓定,四鄙无虞,而与段文昌屡献太平之策,以为兵以静乱,时已治矣,不宜黩武,劝穆宗休兵偃武。又以兵不可顿去,请密诏天下军镇有兵处,每年百人之中,限八人逃死,谓之销兵。

萧俛和段文昌提出的建议,客观公正地说是长庆初年政治、经济形势的反映。从萧、段二人的初衷来看,和当初宪宗李纯对藩镇用兵的策略一样,根本目的是为了削弱藩镇的割据势力。

自李纯即位以来,接连对藩镇用兵,最终使得反叛的藩镇得以平定,朝廷与地方的矛盾有所缓和,连长期割据的河朔三镇也表示归顺,此时再对藩镇用兵已失去意义。但是地方藩镇仍握有重兵,如不削弱其军事力量,仍有再次反叛朝廷的可能。在萧、段二人看来,采取“销兵之术”会让藩镇的兵力逐渐减少,可以收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而且当时朝廷的财政状况不容乐观,李纯的连年讨伐已经耗资无数,致使“府藏空虚”“财力不赡”。李恒通过“销兵之术”也是缓解财政危机,减少军费开支,在他看来是一举两得的好方法。

事实上,在段文昌和萧俛之前,白居易在科举考试中曾经写过一篇《策林序》,已经提出了“销兵之术”的雏形,那就是逐渐减少藩镇手中的兵力,最终达到削弱其实力的目的。

白居易当时没有提出“销兵”的具体操作方法,而且这只是他科举考试的命题论文,不代表官方意志,但却反映出当时社会的严重问题,甚至是代表一种舆论。李恒即位时,白居易任主客郎中知制诰职务,史料虽然没有记载他对“长庆销兵”的态度,但相信他一定是支持的。

按说提出“销兵”策略的初衷是好的,但谁也没有想到,在操作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偏差,以至于不仅没有削弱藩镇的势力,反而引发了藩镇的叛乱。

还是《旧唐书•萧俛传》中的记载,说李恒当时已经十分放纵自己,对处理朝政已经不感兴趣,在没有详细审阅“销兵”具体方案的情况下便诏令施行,结果导致那些被遣散的藩镇士兵聚啸山林,成为打家劫舍的强盗。这让朱克融、王廷凑找到了机会,他们重新整合那些被遣散的士卒,和朝廷对抗。而朝廷当时应对不及,临时招募士兵,但因为时间仓促,结果被叛军打败,丢失了河朔地区很多地盘。

通过史料的记载,我们知道“长庆销兵”的失策在于没有安置好那些遣散的藩镇士兵,以至于这些人成为强盗。但是这里边有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既然朝廷已经允许他们脱离军队,按说这些人应该回乡务农,从此安分守己地过日子才对,为什么这些人不愿意这么做呢?

要想弄清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超越“销兵之术”的范围,从当时的社会状况中寻找答案。

唐朝从建立伊始,推行北朝以来的均田制度,这对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稳定人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兼并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农民在均田制下授田已经明显不足。可是他们却仍要承担交纳法定租调的义务,还要承担各种徭役、兵役等,农民在种种压力面前,已经到崩溃的边缘,最终只得四处逃亡。

而逃亡的农民就成为了流民,这成为大唐帝国严重的社会问题。流民为了生计,只有三条路可以走,一是依附土地所有者的权贵们,成为他们的庄客和佃户;二是聚啸山林成为强盗;三是应募参加军队,成为职业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