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第5/8页)
今为仕者,宁得罪于朝廷,无得罪于官长;宁得罪于小民,无得罪于巨室。得罪朝廷者竟盗批鳞之名,得罪小民者可施弥缝之术,惟官长巨室,朝忤旨而夕报罢矣。欲使吏治之善,安可得哉。
晚近得一精抄本,文字和刻本多有不同,这一段抄本作:
今之士大夫,应结欢于朝廷,无得罪于官长;宁得罪于人民,无得罪于巨室。结欢朝廷者可得召见之荣,得罪人民者可膺茅士之赏。惟官长巨室,朝忤旨而夕入营矣。欲使吏治之善,安可得哉!
(十二)□员论
家藏顾炎武《亭林文集》。虫蛀破损,卷一有三篇《□员论》分上中下,□字都蛀损了,不能找得善本补正。《□员论》中有一段妙文,足以发人深省,迻录如下:
天下之病民者有三:曰乡宦,曰□员,曰吏胥。是三者法皆得复其户而无杂泛之差,于是杂泛之差乃尽归于小民,今之大县至有□员千人以上者比比也。且如一县之地有十万顷,而□员之地五万,则民以五万而当十万之差矣。一县之地有十万顷,而□员之地九万,则民以一万而当十万之差矣。民地愈少,则诡寄愈多,诡寄愈多则民地愈少,而□员愈重。富者行关节以求为□员,而贫者相率而逃且死,故□员之于其邑人,无秋毫之益,而有丘山之累,然而一切□□□□之费,犹皆取派于民。故病民之尤者□员也。
文中有几个地方需要注释:“复户”是享有特权免除公民义务,例如工役、军役以至完粮、纳赋等义务。“杂泛之差”指人民的额外负担,例如运输买办、迎接以及款待官府、供应军队之类。“诡寄”的现代术语是“转嫁”,地主把自己应输的粮、应服的工役或兵役,用特殊方法派给小民负担,自己则置身事外,叫作“诡寄”,“诡”是用不正当的方法,“寄”是叫别人负担。“关节”是贿赂以及人情的雅称。□□□□之费,似乎可以解释为运动选举之费。
(十三)衍圣公和张天师
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记明宪宗成化二年(公元1466),中国两个最有历史、最受朝野尊敬的家族族长的故事。第一个是孔子的嫡系子孙衍圣公孔弘绪:
三月癸卯,衍圣公孔弘绪坐奸淫乐妇四十余人,勒杀无辜四人,法当斩。以宣圣故,削爵为民,以弟弘泰代官。
第二个是张道陵的嫡系子孙正一嗣教大真人张元吉:
四月戊午,正一嗣教大真人张元吉坐僭用器物,擅易制书,强奸子女,先后杀平人四十余人,至有一家三人者。坐法当凌迟处死。下狱禁锢。寻杖一百,戍铁岭。而子玄庆得袭。元吉竟以母老放归。
一个在山东,一个在江西,生在同一时代,同一罪名,奸淫杀人,而且判决书上还写着杀的是无辜平民。都因为有好祖宗,不但不受法律处分,连官也不丢,一个给兄弟,一个给儿子。这叫作法治?这叫作中国式的民主?
没有好祖宗,得硬攀一个。再不然,也得结一门好亲戚,此之谓最民主的国家之“国情有别”。
这两个故事也被记载在《明史》,不重引。
(十四)班禄惩贪
《通鉴·一三六》:
太和八年(公元484)九月,魏诏班禄,以十月为始,季别受之。旧律枉法十匹,义赃二十匹罪死。至是义赃一匹,枉法无多少皆死(枉法谓受赇枉法而出入人罪者,义赃谓人私相馈遗,虽非乞取,亦计所受论赃)。仍分命使者按守宰之贪者,秦益二州刺史恒农李洪之以外戚贵显(魏显祖、高祖皆李氏出),为治贪暴。班禄之后,洪之首以赃败。魏主命锁赴平城,集百官亲临数之,犹以其大臣,听在家自裁。自余守宰坐赃死者四十余人,受禄者无不跼蹐,赇赂殆绝。久之淮南王佗奏请依旧断禄,文明太后召群臣议之,中书监高闾以为饥寒切身,慈母不能保其子,今给禄则廉者足以无滥,贪者足以劝慕,不给则贪者得肆其奸,廉者不能自保,淮南之议,不亦谬乎,诏从闾议。
……
十三年六月……魏怀朔镇将汝阴灵王天赐长安镇都大将雍州刺史南安惠王桢皆坐赃当死。冯太后及魏主临皇信堂引见王公,太后令曰:卿等以为当存亲以毁令耶?当灭亲以明法耶?群臣皆言二王景穆皇帝之子,宜蒙矜恕。太后不应。魏主乃下诏称二王所犯难恕,而太皇太后追惟高宗孔怀之恩,且南安王事母孝谨,闻于中外,并特免死,削夺官爵,禁锢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