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第3/8页)
刑是法律,法律只是为着管制老百姓而设,至于贵族,那是自己人,自己人怎么可以用法律对待,“本是同根生”,共存共荣,自己人只能谈礼,除非是谋叛,那又作为别论。
贵族也会做错事,万不能照对付老百姓的办法,于是乎有八议,议什么呢?第一是议亲,第二是议故,第三是议贤,第四是议能,第五是议功,第六是议贵,第七是议宾,第八是议勋。一句话,和统治者有亲,有故,有功,都不受普通法律的制裁,亲故功都说不上,还有贵,官做大了就不会犯罪,再不,还有贤啊,能啊,勋啊,总可以说上一个,反正贤能无角无形,只要说是,谁又能反驳呢?于是乎贵人不死了。
继承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以及什么什么以来的道统,允执厥中的我中华民国,忝列为世界五强之一,凭的是,就是这个“道”。
而且,过去的议宾,只是很少数的例外,前朝的统治者家族早已杀光,无宾可议(只有宋朝,优待柴世宗子孙,《水浒传》上的“小旋风”柴进家藏免死铁券,是个例外,还有民国初年的溥仪)。而现在呢,把它解释为外国使节的驻外法权,不更是为有经有据吗?
就“刑不上大夫”这一古代的历史事实,来了解当前的许多问题,也许不是白费精力的吧!
(八)庶民服饰
在过去,虽然有贵贱尊卑的等差,虽然有贵族庶民的分别,生存的机会倒还算平等。皇帝得活,老百姓也得活,而且,统治者们纵然昏庸腐烂到了极点,至少还剩一点小聪明,他们的生活是建筑在对老百姓的剥削上,“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慢慢地一滴滴地享用,打个长远算盘,竭泽而渔,杀鸡求卵,取快一时,遗臭百世的短命办法,他们是不愿而且也不敢采取的。因此,历代以来的重农政策,历代以来的救荒赈灾政策,以及士大夫不许与民争利的法令,小恩小惠,以及治河渠、修水利、贷种子、抚流民种种治国鸿猷,多多少少为老百姓保障一点生存的权利。
剥削老百姓有个分寸,是汉唐宋明以及其他朝代之所以历年数百的主因。末叶的不肖子孙,剥溜了手,分寸也忘了。官逼民反,是汉唐宋明以及其他朝代之所以崩溃覆灭的原因。
因为有个分寸,老百姓还剩得点饭吃,他们以无比的勤劳刻苦,披星戴月,胼手胝足,少有点积蓄,也就不免润屋润身,装点一下。然而,这一来,又不免使统治者头痛了,他们以为章服居室舆从是所以别贵贱、限尊卑的,一切中看中吃中用的东西都应该为贵者尊者所专利,老百姓发了迹,居然也耍闹排场,“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孔子尚在惜繁缨,自命为尊奉孔子道统的君王巨卿,又岂敢不诚惶诚恐地遵守,自绝于名教!以此,历代史乘上不许老百姓这样、不许老百姓那样的法令也就层出不穷了,试举一例,《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五》:
洪武三年(公元1370)八月庚申,省部定议,职官自一品至九品,房舍车舆器用衣服各有等差。庶民房舍不过三间,不得用斗拱彩色。其男女衣服并不得用金绣锦绮丝绫罗,止用绸绢素纱。首饰钏镯不得用金玉珠翠,止用银,靴不得裁制花样,金线装饰,违者罪之。
《卷七十三》:
洪武五年三月乙卯,诏庶民妇女袍衫,止以紫绿桃红及诸浅淡颜色,其大红鸦青黄色,悉禁勿用,带以蓝绢布为之。
六百年后的今天,贵贱尊卑的等差固然被革命革除,可是,附带的最低的一点老百姓生存的权利也跟着革掉了,跟着买办资本、官僚资本、地主和军阀资本的发展,社会上显然只剩两个集团,一个有钱有势的,一个无钱无势的。靠着战争的赐予,有的愈有,无的愈无;一面是朱门酒肉臭,一面是路有冻死骨;一面逃囤资金于国外,一面是肘穿踵露,儿女啼饥号寒;一面是荒淫无耻,一面是流徙四方。不但金绣锦绮丝绫罗,被有的集团所专利,就连绸绢素纱也被囤积了,不但金玉珠翠,被有的集团所专利,连银子也运到外国去了,老百姓所剩下的唯一财产是一条不值半文钱的命。
钱的有无和多少决定了新的社会阶层,造成对立的两个阶级,也决定了道德名誉人品以至一切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