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名之下(第5/6页)

对于大清国的腐败,美国《纽约时报》甚至认为这危及人类道德:“现代化的武器装备、防御工事以及铁路的引进一夜之间给大清国的官员们带来了大量的侵吞公款的机会。只要外国的公司引诱他们、进行贿赂的话,再怎么老掉牙的枪支或再怎么陈旧的弹药他们都会购买。他们同样也大肆购买了许多原材料……他们在买东西的过程中,行贿现象和贪污行为比比皆是。”

掌管了铁路、航运、电报、邮政四大肥缺的邮传部,一直就是腐败的渊薮,官员连轴换,因此在当时就被戏称为“运动部”。1909年,部长陈璧就以贪污罪名被革职。陈璧引进外资贷款“借高息不借低息,得其回扣,饱其私囊”,而且还卖官,“凡欲占一席位置者,非运动不可,故陈璧在京时,大有臣门如市之慨”。据估计,其贪污总额约在585万英镑。而另一任部长唐绍仪,其“营私舞弊和重用亲戚的做法,甚至在中国也达到了不同寻常的规模……他在海关或铁路或邮传部里的空缺,只要能捞到手的都安插了他自己的亲戚或姻亲,或是他的广东同乡”(莫里循语)。

腐败随着改革的深入而深入,这是大清国改革的最尴尬局面。时人胡思敬在其名著《国闻备乘》里,曾经生动地描写了宣统年间的“七党林立”:“孝钦训政时,权尽萃于奕劻,凡内外希图恩泽者,非夤缘奕劻之门不得入。奕劻虽贪,一人之欲壑易盈,非有援引之人亦未易身而进。至宣统初年奕劻权力稍杀,而局势稍稍变矣。其时亲贵尽出专政,收蓄猖狂少年,造谋生事,内外声气大通。于是洵贝勒(载洵)总持海军,兼办陵工,与毓朗合为一党。涛贝勒(载涛)统军谘府,侵夺陆军部权,收用良弼等为一党。肃亲王好结纳勾通报馆,据民政部,领天下警政为一党。溥伦为宣宗长曾孙,同治初本有青宫之望,阴结议员为一党。隆裕以母后之尊,宠任太监为一党。泽公(载泽)与隆裕为姻亲,又曾经出洋,握财政全权,创设监理财政官盐务处为一党。监国福晋(载沣福晋,荣禄之女)雅有才能,颇通贿赂,联络母族为一党。”

梁启超也说:“(晚清朝廷)号称预备立宪改革官制,一若发愤以刷新前此之腐败,夷考其实,无一如其所言,而徒为权位之争夺,势力之倾轧。藉权限之说以为挤排异己之具;借新政之立以为位置私人之途。贿赂公行,朋党各树,而庶政不举。”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盛名卓著的盛宣怀突然吃起素来(后盛被查办抄家,均未发现涉及从本次四国银行贷款中侵吞回扣的任何证据),早已习惯了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的国人却也宁愿相信“莫须有”。自然,不少反对者并非反腐败,而只是痛恨自己没有机会腐败而已。

最令人们浮想联翩的是,急于追求政绩的盛宣怀和中央政府高层在铁路国有上似乎操之过切。5月8日才成立首届责任内阁(即所谓的“皇族内阁”),9日就在未与地方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匆忙公布铁路国有政策,20日则签订了四国银行贷款合同。见惯了老牛拉破车的低效政府的大清民众,对于这种罕见的高效率自然是要多打几个问号的,一件至公至正的事也因此被蒙上了鬼头鬼脑的朦胧色彩。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盛宣怀这位“总揽轮船、银行、铁政、炼冶、煤矿、纺织诸大政”,所谓“一只手捞十八颗夜明珠”的猛人(《经元善致郑观应函》)被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倒也情有可原。

其实,湖南铁路公司与川路一样,也基本依靠特殊政策,在公权力的保驾护航下才启动的——其500多万两总资本金中,商股才100万两,其余的都是米捐、盐捐、租捐、房捐等。那些高喊着民权、产权的绅商们,其实都只是代理人,但被代理的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些绅商们便俨然当家做主,动辄以人民代表自居。这些高喊着爱国的人们,在修路无能、筹资无方的困窘之下,也曾悄悄地试图引进被他们所痛恨的外资,只是外资毫无兴趣与之合作。

而那些纷纷借机成立的湘路公司协赞会、湖南商务总会、湖南粤汉铁路公司等组织,为了满足各种会长、总理、干事们的官瘾能够举而弥坚,以“人民”的名义向政府发难就是最好的办法。值得注意的是,素有人望的湖南士绅领袖们都远远地避开了所谓保路运动,如湖南省谘议局议长谭延闿就故意滞留北京,而副议长亦远走他省,湖南的运动其实被传统的地下帮会及以留日学生为主体的革命党所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