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 论美国的荣誉和民主社会的荣誉[2](第7/11页)

荣誉源自某个特殊团体的特殊需求,因此荣誉对它的存在来说往往是有用的、必要的,它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将它的所有不道德和无节制合法化,从而对道德造成损害;我担心这样的说法显得过于绝对。如果说荣誉由具有特殊构造的团体进行解释,这是无可争辩的;但是如果接着说荣誉对这些团体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这难道不会显得有些脱离实际吗?

荣誉中有一种要素,它不同于那些拥有荣誉的人的需求和利益。至少在我看来,很可能要再次审视那个说法。

[在正文一侧:利用黑人的例子证明一旦社会状态背离自然规律,荣誉如何能够成为强烈的(无法辨认的词语)的力量。]

宗教、风气、种族必定对荣誉的概念产生影响。或许将部分荣誉赋予所有社会成员是有必要的。我的观点只会变得越来越正确,因为它已经不那么概括、不那么绝对。

我们绝对不能忽视这个事实,考虑到与我们的同伴联系在一起的荣耀和耻辱,荣誉是与人类行为的评价有关的所有见解。除了其他所有差异之外,这构成了荣誉与道德之间的根本差异。

[在正文一侧]有人曾说过非比寻常的荣耀能够带来非同寻常的社会状态;反之亦然。这以一种有效的方法概括了过去。

[6]有一个想法时刻在我的脑海中穿行;最后,我必须尝试直面它、审视它。

我担心我在本章中描述的内容介于真与假、公正与不公正、好与坏、善与恶之间,毕竟它们都是相互关联的,它们仅仅取决于我的观点,这样的结果将令我感到沮丧,因为我知道它是错误的;此外,这样的见解显然与我所提出的所有观点相互矛盾。此时此刻,我因太过疲倦而不能清楚地看待这些问题,但我会在头脑清醒的时候再次审视它们。

[在页边空白处:善恶独立于某些人的谴责或赞美而存在,甚至是独立于人类的谴责和赞美而存在。我在这里研究的不是绝对的善或恶,而是人们赞扬或谴责的是什么。这是最重要的。

此外,如果恶对人类无害,善对人类无益,那么该如何定义善恶?

我们的(三个无法辨认的词语)在哪里?

我不想说人类的行为中没有绝对的善,但是只有某些人的特殊利益能够引导他们任意地给某些行为赋予一种特殊的价值,而这种价值成为这些人根据荣誉进行赞美或谴责的规则。]

在道德的引导下行事,就是你认为什么是好的你就去做什么,除了完成这件事的满足感和履行职责的思想之外,不需要其他动机。在荣誉的引导下行事,不是根据绝对的善或恶行事,而是根据我们的同伴会怎样看待这种行为以及由其产生的耻辱或荣耀行事。

前者遵循的规则是内在的,即良心。

后者遵循的规则是外在的,即评价。

本章的目的在于阐述这种评价的起源和影响。

[7]与遵循道德的人相比,遵循荣誉的人所获得的回报更有保障、更加直接。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从未将美德作为上帝或自己的目标,将荣誉作为评价的目标。为什么?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够在其他世界中找到那些遵循荣誉准则的人所获得的回报。判断力、洞察力、精神上的努力对美德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而对荣誉来说,只需要记忆足矣。

[在页边空白处:荣誉,可见的准则,为行动带来便利,不那么完美,更加确定。

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这种准则有时最终使一个行为不关乎荣耀或耻辱。道德,是灵活的;荣誉,是不灵活的。]

[8]有一篇草稿紧随其后。托克维尔在文件夹上写明:

“在1839年10月25日仔细审视这些译文。

“我如此大费周章地对这篇文章进行修订,以致我担心自己已经破坏了它。

“1839年10月。”

[9]爱德华认为将下述内容囊括在本书之中是极其重要的。

根据美国人对黑人持有的观点以及黑人的存在给他们带来的启示,我们可以获取一些有用的信息。

在美国南部:

与黑人亲密接触,在家中接待黑人,即便这名黑人是自由而富有的,这也是非常丢脸的事情,与黑人结婚更是糟糕透了。

虐待黑人、诱奸黑人则不会令人感到羞耻。当他们对一名白人施加一系列行为,他们会受到谴责,而当他们对一名黑人施加同样的行为,他们却不会受到公众舆论的声讨。这里的人既具有某些主要的美德,又具有某些主要的恶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