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关于居住在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状及对其可能拥有的未来的思考[1](第31/41页)
但是,为了达到这一点,人民几乎凌驾于联邦之上。
宪法没有破坏各州的个性,而不管各州的性质如何,它们都具有一种趋向独立的内在本能。在美国这样的国家中,每个城镇都形成了习惯于自己管理自己的共和政体,因而这种本能更容易表露出来。
因此,必须做出一番努力才能够使各州服从于联邦的绝对权威。即便这种努力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也会随着产生这种努力的原因的消失而减弱。
随着联邦政府巩固了自己的权力,美国巩固了自身的国际地位,使和平重现于它的边境之中,并再次获得公众的信任;稳定和[井然有序的]秩序成功取代了混乱,使公众的个人事业走上正轨并自由发展。
正是这种繁荣开始使美国人忘记产生这种繁荣的原因;在危险消失之后,美国人便不再拥有这种曾帮助他们克服危险的能量和爱国主义精神。摆脱萦绕在他们心中的恐惧之后,他们便轻易重拾以往的陋习,任凭自己的爱好而为所欲为。当一个强大的政府不再被视为必需,有人再次将它视为障碍。当一切都随着联邦的繁荣而繁荣时,没有谁愿意与联邦分离;但他们不想代表联邦的政权采取过多行动。大体上,各州都想继续保持联合,但在关于本州的事务上,又想再次恢复独立。联邦的原则在任何时候都容易被人接受,但却很少被应用;因此,联邦政府自身在建立秩序与和平的时候也使自己走向衰退。
只要人们开始流露出这种情绪,依赖于人们的激情的政党人士便开始利用这种激情为自己谋利。
从这一刻开始,联邦政府便处于非常危险的处境之中;它的敌人赢得了人民的好感,他们希望能够削弱它,并获得引导它的权力。[162]
从这个时期开始,联邦政府总是与各州政府发生争执,而且它几乎总是选择退让。当情况涉及联邦宪法的解释时,解释往往不利于联邦,而利于各州。
宪法规定联邦政府关注全国性利益。其认为联邦政府应当着手从事或者促进那些旨在增进全联邦的繁荣的伟大事业(内部改进项目),比如说开凿运河。
当各州发现另一种不同于自身的权威机构控制它们的一部分领土时,它们会因此而感到害怕。它们害怕中央政权凭借这种方式在它们的领域中获得强大的优势,对它们产生一定影响,把它们专为本州人员保留的权力夺走。[163]
随后,一向反对联邦政权的各种发展的民主党提高了它的嗓音;它指责国会滥用职权;指责国家元首怀有野心。被这场风波所吓倒的中央政府最终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将自己的势力严格限制在给定的范围之内。
宪法赋予联邦与外国进行交涉的特权。联邦通常以这种立场看待与其相邻的印第安部落。只要这些野蛮人同意向文明让步,联邦政权从不表达任何异议;但当一个印第安部落试图占领一块土地,而周边各州声称自己对这些土地拥有所有权,并对居住在这些土地之上的人享有主权,中央政府很快便承认该州的做法,在将印第安人视为一个独立的民族进行交涉之后,它便任由各州的立法机构对这些印第安人实施暴政。[164]
在建立于大西洋沿岸的各州中,某些州开始向西部无限扩张,渗入欧洲人尚未深入的荒野之中。那些边界已经固定而且不能改变的州,妒忌它们的邻居所拥有的无可限量的未来。于是,获得这些好处的邻州,出于调节的目的,为了方便联邦行事,同意划定自己的界限,并将界限以外的全部领土交由联邦管理。[165]
从这个时期开始,联邦政府便成为最初组成联邦的13个州境外的所有未开发土地[166]的所有人。联邦政府有权分配和出售这些土地,并将出售土地的收入全部纳入联邦的财政收入之中。联邦政府利用这笔钱购买印第安人的土地,修建通往新区域的道路,从而方便它在那里行使加速社会发展的各项权力。
现在,在这些原本由大西洋沿岸的居民割让出来的荒地中,几个新州相继成立。国会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仍然出售已被划入新州范围内的荒地。但在这时,这些新成立的州要求独占通过出售它们所拥有的土地所获得的收入。由于它们的控诉日益具有威胁性,国会认为有必要让联邦放弃它迄今享有的这项特权。在1832年底,国会通过了一项法令,其规定西部新成立的各州仍然不享有其境内未开发土地的所有权,但允许各州将大部分收入供自身使用。[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