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联邦宪法(第20/40页)

这里的中央政府就像国家政府那样直接管理被治理者、行政官员和司法人员,但它的行动范围有限。显然,这个政府不再是联邦政府,它是不完整的国家政府。因此,又出现了一种形式的政府,精确地说,它既不是国家政府又不是联邦政府。但我们只能谈论到这里,因为可以表达这一新事物的新词汇尚不存在。[93]

由于这种新型的联邦尚属未知,所有过去的联邦不是进入内战、被别国征服,就是陷入毫无生机的状态。加入联邦的国家不是缺乏足够的知识来找到根治其弊病的方法,就是缺乏勇气将这些方法付诸实践。

第一个美国联邦也是由于同样的缺陷而解体。

但在美国,联邦的各州在获得独立之前,曾长期隶属于相同的帝国,因此它们尚未形成完全自治的习惯,且民族偏见也未能变得根深蒂固。它们比世界上的其他部分更明智,彼此的文明程度不相上下;在人民之间,他们仅仅微弱地察觉到反对联邦的权力扩大的情绪;即便出现这样的情绪,也会被最伟大的公民加以克制。当美国人发现弊端时,他们坚决了采取补救的措施:他们修改了法律并拯救了国家。

联邦制度的大体优势,以及它在美国产生的特殊效用[94]

小国享有的幸福和自由。——大国的权力。——大帝国有利于文明的发展。——这种力量通常是国家繁荣的第一要素。——联邦制度的目的在于将大领土的优势与小领土的优势结合在一起。——美国从联邦制度中获取的优势。——法律屈服于人民的需要;人民不屈服于法律的需要。——美国人民的积极进取,以及他们对自由的爱好和实践。——联邦的公共精神仅仅是地方爱国主义的总和。——在美国境内,事务和思想是自由循环的。——联邦既像小国那样是自由而幸福的,又像大国那样受人尊敬。

在小国中,社会时刻关注一切事物,改革的精神深入到最微小的细节。由于人民的软弱深深地抑制了他们的野心,他们的努力和资源几乎全部集中于国内的福利事业,而不会将其浪费在虚幻的荣耀上。由于每个人的能力通常都是有限的,他们的欲望也是有限的。财富的平均使他们的地位几乎平等,而道德观念具有朴素而安宁的特性。因此,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尽管道德观念和文化程度有所不同,但是小国的居民通常比大国的生活得更舒适、更安宁。

当小国内部出现暴政时,它比任何地方都更棘手;因为在一个极小的范围内实行暴政,它会波及这个范围内的一切事物。它不能实现某些巨大的目标,而只能忙于众多琐事,而且是凭借暴力和骚扰进行干预。它的统治从政治世界,即它在严格意义上的统治领域,渗入私人生活之中。在控制了人们的行为之后,它意图控制人们的喜好;在统治了国家之后,它又希望控制家庭。但是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事实上,自由成为小国家的自然条件。在那里,政府对野心家的吸引力太小,而个人拥有的资源太过有限,因此统治权很容易集中于一人手中。[95]

因此,小国历来是政治自由的摇篮。大部分小国会随着自身的强大而失去这种自由,这也清楚地揭示了自由是由于国家的规模较小产生的,而非由于国家本身。

世界历史还没有提供过大国长期实行共和制度的先例[96],这个事实使人们得出结论,认为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对我来说,我认为人们想要限制可能性并对未来妄加判断是极不谨慎的;终日逃避现实只能让人们不断对耳闻目睹的事情感到惊讶。但可以肯定的说,大共和国的存在总是比小共和国更容易处于危险之中。[97]

所有对共和制度造成致命影响的激情随着领土的扩张而增强,而支持这种激情的德行则不会随之增长。[98]

个人的野心随着国家力量的增强而增强,政党的力量随着其所定目标的重要性的增强而增强;但能够抵抗这些破坏性激情的爱国心在大共和国没有小共和国强烈。同样不难证明的是,大共和国的爱国心不易发扬而且不够强大。巨大的贫富差距、城市巨大化、道德观念的堕落、个人利己主义、利益复杂化都是国家巨大化造成的弊端。其中几个不会影响君主国的存在,有的甚至能够延长君主国的寿命。此外,在君主国中,政府有其自身的力量;它利用人民但不依赖于人民;人民的数量越多,君主的力量就越强大。但是共和制政府只能依靠多数的力量来对抗这些危险。然而,在大型共和国中,这种力量并不成比例地大于国土狭小的小型共和国。因此,当攻击手段在数量和力量上不断增加时,抵抗的力量仍保持不变。甚至可以说抵抗的力量在减弱,因为随着人民数量的增多,思想和利益的本质愈发多样化,因此更难形成紧凑的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