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7/10页)
马扩首先夺门而入燕京时,曾在通衢大街上张贴安民告示,大意说金军入城,不久即将交割与大宋朝廷,望应番汉军民等各安生理,毋自惊扰,并严禁金军骚掠,违者以军法从事,等等。左企弓打的主意就是要在这篇告示上做文章。这是为大金皇帝的利益着想的头等大事。他的后半段的富贵荣华就靠这篇文章。
左企弓和马扩曾在北极庙见过一面,当时,彼此都没有好感。马扩是连主张降宋的李处温也十分瞧不起的,何况是明目张胆地主张降金的左企弓等人。他把这些汉儿一律看成甘心事虏的臣妾,一旦危亡又都想自找出路的趋利小人,他们都是一丘之貉。当他在北极庙看见左企弓的白发红颜,不免要在心中暗骂一句“皓髯匹夫”。左企弓曾在几次御前会议中力主杀死马扩,先已对他有了刻骨仇恨,见了面时,限于礼数,不得不敷衍两句,心里也自骂他“无知黄口”。迎降金朝以后,他又曾在通衢上、在金殿上遇见过马扩两次,看他带着五百名铁骑横冲直撞,还听说他侵入自己的禁区以内,居然闯到中书省来索取图籍档案,更加感到痛恨。
左企弓本来是个身长六尺七寸的高个子,可是从先天带来的软骨病,使得他常常挺不起腰板,伸不直脊梁骨,把他从头顶到地面的距离缩短了七寸。现在碰到他的新主子大金朝的诸位郎君、大将,乃至小小的猛安、谋克,甚至一名普通的士兵,他都不免要侧身俯首,伛偻而行,把他的身长足足又缩短了一尺。这使他看起来好像一只刚从锅子里捞起来煮熟的大龙虾。
可是龙虾有龙虾的哲学,对于征服者,它固然是一只煮熟了的弯腰哈背的龙虾,对于其他的人,却是一只须髯怒张、瞪眼竖眉的活虾了。对于征服者叩头屈膝、鞠躬尽瘁一番,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对于同样都是战败国的宋朝使节,也要让他张了黄幄,在金殿上受辽臣之贺,还要他这个德高望重的美髯公向他跪拜叩首,这却使他感到十分不公平了,他不免又要在心里骂一声“无知黄口”。
气愤、不平还是小事,令他日夜悬心、十分害怕的是,一旦大金皇帝真的践约把燕京城以及附郭割还给宋朝了,叫他左企弓怎么办?他左氏家族树大根深,久已习惯了燕地生活,还有良田千顷,都是燕京近郊的膏腴之地。要跟大金皇帝北迁,到那苦寒穷瘠的会宁府去,自己先不愿意。如果大金皇帝一时慷慨,把他当作燕京城的附着物,连城带人一齐移交给宋朝,那就更加危险了。他深恐落到宋人手里,特别怕碰到马扩这样深明他底细的人,一旦行遣,就会有杀身灭族之祸。他左思右想,要跟着走或留下来,这两条路都行不通。
像左企弓这样一个处世哲学非常现实,而又屡经风险,在宦场斗争中积有丰富经验的老官僚,对于自身的利害关系是十分清楚的。他虽然老态龙钟,头脑却并不颟顸。
与大金朝的诸位郎君厮混了半个多月,多少了解了一点他们的真心实意以后,他就动足脑筋,壮了胆子,一手拿着从街头撕下来的安民告示,一手拿着他精心结构的献策,匍匐往见大金皇帝。献策的后面,还附有一首律诗,最后的两句是:“君王莫听捐燕议,一寸河山一寸金。”
就诗论诗,这两句确实有点道理,不愧是好句。可笑的是这两句好诗恰恰出于早已把自己的民族灵魂出卖给契丹贵族,现在又想把这座燕京城从契丹贵族手里稗贩给女真贵族的卖国专家左企弓。这说明作诗、写文章与行动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相信“言为心声”的人未免是太老实了。
但就达到他个人目的而言,这首诗可算是献得十分及时、十分讨好。这不仅因为它投了阿骨打之所好,更重要的是它为阿骨打提供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旧辽的军民大臣只愿臣服大金朝,不愿让燕京城交还给宋朝。大金皇帝应天顺人,既然旧辽军民不肯交还燕京,他怎肯做这等违拂人情物议的蠢事?其实阿骨打本来就可以随心所欲地代替旧辽军民说话,用不着左企弓献诗后才想到这一层。把统治者的意志说成是臣民们的意志,这原是略具政治技巧的封建统治者惯用的办法,但对于草创朝廷不久,还没有进化到这种文明程度的完颜阿骨打来说,这确是个新鲜玩意儿。左企弓的献诗,启迪了阿骨打的睿智。他顿时对左企弓另眼看待,唤左右赐一个锦墩与他,要他按照这一层意思,当殿拟一道告示,复贴在马扩的告示上,表示大金皇帝接受旧辽军民的恳求,无意撤退军队、割让城池。他以此作为向宋朝示意的一个试探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