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8/9页)
科契人驼队开拔时那吓人的吵闹声吵醒了我。骆驼们抗拒着,但背上还是被装上了货。黑色的帐篷已经收起来折好了。院子里的牲口们被赶到小路上,孩子们也被分配了任务,他们可不能磨磨蹭蹭,否则就得吃上祖菲卡几记老拳。就算我先前曾经认为游牧民族生性懒惰,这种想法在那天早晨也烟消云散了。
正要离开驼队旅社的时候,我突然想到纳兹鲁拉曾经非常仔细地留下了一条口信,给其他人解释他的行踪,以及他已经发现的事物。我觉得也应该对他以礼相待,于是潦草地写了一张便条,简单地说了我已经找到了他的妻子,她状态不错,而且我已经与一支科契人的商队出发去徒步旅行了。他会把消息发给我们的大使吗?“这下老头子回来可要费一番心思了。”我笑了起来,但是当我告诉祖菲卡我的打算时,他突然变得脸色苍白——也就是说,他的脸色差不多变成了白色——然后命令我待在原地,让他和其他首领商量一下。过了一会他回来了,身上抖得厉害,然后让我重写一张便条,不要提及任何科契人的事情。我照做了,然后他让艾伦念了便条,但是她好不容易才忍住不笑。她意味深长说:“这张便条的作用也就是这么多了。”但是他又小改了几处,才让我拿着一根线走到吉普车旁,把便条绑在方向盘上。
在黑暗中,我们开始向北进发。亘古不变的商队,行进在亘古不变的土地上。走在最前面的是穿着方格马甲和法国外套的祖菲卡,他骑着棕色的高头大马,别着匕首、德国步枪和皮质子弹带。后面的骆驼上有几个婴儿和一位害了病的、五十好几的老妇人。剩下的人都是步行,他们迈着缓慢悠闲的步伐,边走边照料着羊群,还把那九十一头骆驼排成一行。那些嘚嘚作响的是背着背篓的驴子们,后面是穿着粗笨军装鞋的艾伦・杰斯帕和穿着凉鞋的蜜拉。
队伍里最忙活的人要属贼眉鼠眼的马福隆了,他来来回回巡视着那排骆驼,拍拍这个,摸摸那个,检查着那些丑陋的牲口,看它们的货物有没有背好。不久我就发现,每天徒步行走的时候,有一些骆驼对马福隆满腹怨言,他本来就手忙脚乱,这下可就更加苦不堪言:这些难看的牲口们不肯起身,也不肯躺下,动不动就脱离商队自由行动,还会打架、发怪声、不听话。看着马福隆拼尽全力把骆驼排成一排的样子十分有趣。
在黎明时分阳光的照耀下,艾伦的亚麻色头发闪烁着金子般的光辉,她知道,自己在肤色黝黑的科契人中是个大美人,于是带着骄傲的神情走来走去。她学会了一种矫健的大跨步的走路方式,宽阔的肩膀在晨曦中轻快地摆来摆去;但是她并不是唯一的美人,跟她并肩阔步的还有一头乌发的蜜拉,首领的女儿,也自有一种高贵的气质。她本能地感觉到我在注视着她,觉得相当得意,我时常看到她跟艾伦咬着耳朵,手指着我的方向。
我们一天大约要走十四英里。沙漠行程不算在内,因为必须在夜间穿越沙漠。我们从拂晓时分一直走到中午,在预定的地点休息,多年以来,他们不断地回到这里,搭帐篷、拆帐篷相当于科契人一日劳作的节拍。我主动帮忙照顾骆驼,因为那些性格乖张的棕色牲口仍然让我着迷,我经常一连几个小时坐在那里看着它们咀嚼草料,它们的下颌骨一张一翕,上面似乎什么也没有。
有一次观察那头袭击过马福隆的臭烘烘的母骆驼时,我突然想到,这头眼神茫然、孤立无援的牲口像极了我那居住在波士顿的瑞贝卡阿姨。我仿佛还能听到动身前往阿富汗时,她抽泣着告诉我:“马克,一定要保重。一定要找个犹太人的好姑娘。”就像那头骆驼一样,瑞贝卡阿姨总是埋怨个不停,她的眼睛就像患了黄疸病似的,嘴巴里也总是嚼着什么东西。如果她有一身那样的毛皮,我敢肯定也会是乱糟糟的一团,就像那头骆驼一样。这两位的相似之处让我感到十分诡谲,同样令我着迷。我开始管那头骆驼叫“贝基阿姨”,而骆驼回应我的方式让马福隆气愤不已。它对他又咬又撞,只要马福隆一靠近,就发出痛苦的叫声,随即却转向我温存一番,好像一位任性的老太太。这头骆驼成了我的特殊照顾对象,在漫长的旅途中,我常常走在它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