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热的基督教(第3/5页)

基督教文化形成之前,在早期的地中海地区,说方言的行为就很普遍,人们知道那会产生狂喜的感觉,还会在迷乱中说出未来之事。在希腊圣地德尔斐(Delphi)神殿,传达神谕的是女祭司皮提亚(Pythia)。据说在开始传达神谕之前,她会吞咽月桂叶(或吸收它的香气),接着就说出没人听懂的话,需要祭司详加解释。通常她代表的是阿波罗,但冬天时则换成狄俄尼索斯。早期基督徒也许受到德尔斐仪式的启发,觉得说方言可以适切地表现被神灵附身的状态,或表达溢满的宗教情感。

这并不是在贬损基督徒,或说他们抄袭皮提亚或其他希腊的狂热仪式。但既然基督教融合了希腊文化的许多片段,早期的基督徒自然也吸收了说方言的概念,好用来表现人进入特殊的、神灵所应允的心理状态。当然有些人是假装的,知道如何在正常、非狂热的心理状态下做出说方言的样子。但不论真假,信徒都能控制开始与持续的时间,否则保罗也不用费心禁止过度说方言。韦恩·米克斯(Wayne A.Meeks)认为,在早期基督教仪式中,说方言还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发生的时间可以预测,还伴随着特殊的身体动作”。信徒可以借由其他仪式引发说方言的能力,感觉受到神眷顾。说方言可助长个别信徒的威信,也能促进全体的团结。[35]

无疑,早期的基督徒一定认为,说方言是神所赐予的极喜状态。二、三世纪的教会领袖德尔图良(Tertullian)还说,只有上帝偏爱的人才会说方言。他还挑战异教徒马吉安(Marcion),看他是否能跟自己一样“创作一段诗篇、打造一个愿景、背诵一篇祷文——让神灵带领着,在狂热与狂喜中,用任何自然发出的语言表达”。[36]由此可见,早期的基督徒应该希望他们的聚会能充满特别的感觉,像是交流、极喜、欢愉等。米克斯认为,受洗也会产生些微抽离的感觉。当施洗者将圣水浇灌在受洗者头上,并大喊:“阿爸!”(Abba,亚拉姆语“父亲”之意),便表示圣灵已经进入、充满受洗者的灵魂。[37]

因此,平心而论,一、二世纪的基督教、希腊的神秘庆典以及罗马的“东方宗教”,这三者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给信徒某种体验,让他们感受强烈的情绪,甚至达到狂喜的状态。不像西布莉女神的信众,基督徒不会拿刀划自己[少数的例外之一是自阉的神学家奥利金(Origenes Adamantius)],也不像狄俄尼索斯的信徒会跑到山里面生吞活剥小动物。他们唱歌、吟诵、喝酒、跳舞、甩头发,情绪一来,就用方言或普通话预测未来。

我们也不应以偏概全,毕竟基督教派别很多、教会也很多,敬拜形式也就各色各样。保罗的规矩看来有点古板,只有像他自己那样的领导者才能说方言,公开场合演说也仅限男性成员。另一个极端的早期基督教派是弗里吉亚的孟他努派(Montanist),由孟他努和两位女先知所领导,据说,他们预言时会进入出神的状态,沉迷在与“东方”宗教相似的狂热仪式中。孟他努本身曾是西布莉女神的祭司。值得一提的是,长久以来,人们总是将集体狂热仪式和性爱放纵联想在一起,因此孟他努派比起其他基督徒在性生活上更为拘谨。[38]也许因为他们的狂热仪式更吸引人,孟他努派在二世纪快速传遍小亚细亚,甚至爱吹牛的特士良也加入他们的教派。

盛行于古希腊与罗马世界的“东方”宗教中,只有基督教以各种形式流传下来。在公元一、二世纪,基督教会成功,是因为它具有某个独一无二的特点。其他宗教人士没有留意到,比起庆典和仪式,社群归属感带来的精神满足更为长久。佰克特指出:“在异教的神秘仪式中,信徒在神灵的庇护下齐唱、庆贺,彼此凝聚在一起……但这类因庆典而产生团结感,庆典结束后就停止了;唱歌跳舞一日或一夜后,便就地解散了。”[39]难怪这些神秘教派得发展管理阶层来维持教务,伊西斯和西布莉甚至有神庙和祭司,但只有基督徒才有长久的社群观念。穷人在狄俄尼索斯或西布莉的祭典中获得几个小时的狂欢宣泄,但在教会,他们能得到实际的物质支持,比如每次礼拜时,比较富裕的弟兄会提供免费的一餐。单身女性或寡妇在其他宗教的仪式中得到暂时的解放,但教会能提供她们长久的互助网络,包括物质上和社会上的。[40]某个罗马评论家观察到(也许还略带羡慕的语气):“基督徒靠一些神秘的象征和标记彼此相认……不管到哪里,他们都会展现泛滥的宗教情感,轻浮地称呼彼此‘兄弟’和‘姐妹’。”[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