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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门口铭牌上写的,店老板叫乔治・亨利・王尔德。我开了门,里面是铺着石板路的通道,墙上贴着装饰面板。左边的门开了一条缝,传出嗡嗡的低语,间或爆发一阵大笑。
里面并没有吧台,只有一间舒舒服服的大房子、一个点着火的石头壁炉、几把高背椅子、几张木头桌子,如此而已。六七位客人,没一个年轻人。要我说啊,他们的平均年龄能有六十岁——可惜时下的穷乡僻壤里,这般光景是越发常见了。
一群农民,骨子里就是农民。都是饱经风霜的脸,都是花呢帽子,都是胶皮靴子。三个人在玩骰子,两个人看着。炉火边,一个老头儿轻轻地吹着口琴。他们全都满脸新奇地看着我——带着那种熟人小团体来了陌生人时常有的新鲜感。
“下午好啊。”我开口道。
两三个人点头致意,很客气,然而有个大块头,一脸黑里掺灰的络腮胡子,瞧着不怎么友好。雷科尔・阿姆斯比自己占了一张桌子,正用手指卖力捻着一根烟卷儿,面前摆着一杯淡啤酒。他把烟塞进嘴里,我走过去递上了火儿。“嗨,朋友。”
他茫然抬眼,突然反应过来了。“噢,又是你啊。你找到维里克神父了吗?”
我点头:“再来一杯?”
“那哪能不来呢,”他把杯里的酒牛饮而尽,“一品脱黑啤酒下肚,再痛快不过了!来呀乔治!”
我扭头看过去,身后站着一个戴套袖的矮胖子,这肯定是店主乔治・王尔德了。他跟周遭人的年纪差不多,样子还不错,只是有个地方破了相。过去什么时候他一定是被子弹近距离打到了脸。我看过太多枪伤,所以确定得很。弹痕在他的左脸上犁出了一道沟,肯定还伤到了骨头。他这运气算是很不错了。
他殷勤笑道:“您来点什么,先生?”
我跟他说,我要一大杯伏特加汤尼,而这些农民和乡巴佬们竟被此逗得大乐。我倒是无所谓,因为这是唯一一种我高兴怎么喝就怎么喝的酒。雷科尔・阿姆斯比的手卷烟没坚持多一会儿,所以我分了一根自己的给他,他乐得接受。酒送上来,我把他的那杯淡啤酒推给了他。
“你说你在圣母玛利亚教堂干多少年司事了?”
“四十一年啦。”
他把酒一饮而尽。我说:“来,再来一杯吧,给我讲讲那个施泰因纳的事儿。”
口琴声戛然而止,谈话声也顷刻消失了。老雷科尔・阿姆斯比越过杯沿盯着我,脸上又泛出那种狡黠无比的神色来。“施泰因纳?”他说,“怎么想起问这个?施泰因纳他……”
乔治・王尔德插到我们中间,伸手拿走杯子,边抹桌子边说:“对不住先生,打烊啦。”
我看看表,两点半而已,开口道:“搞错了吧?还有半个小时呢。”
他把装伏特加的杯子递了过来说:“先生,我们这是自家开的小生意,再说这么个荒郊野外的,我们爱怎么干也不会有人管。要是我说两点半关门,那就是两点半关门啦。”他和颜悦色地笑道,“我要是你,我就喝光走人。”
气氛紧张得很,简直一绷即断。他们都坐在那儿,看着我这儿,面孔生硬,眼神冷酷。那个黑胡子大块头,踱到桌子一端,倚在桌板上,盯着我。
“听到他说什么了吧,”他沉着嗓子阴声道,“现在,听话,喝酒,回家。不管你家在哪儿,总之回家。”
我什么都没分辩,因为此刻的情势更紧张了。也不知道是想证明给他们看还是什么,总之我花了好一会儿才喝光伏特加汤尼。然后我走了。
诡异,但我并不恼火,只是完全被这不可思议的一出儿给吸引住了而已。而且现在让我抽身,怎么可能呢。我必得把答案搞出来,而且我突然发现,有个方法简单易行。
我钻进“标致”汽车,驶过桥,出了村,经过教堂和长老室,往布雷肯尼的方向走。走过教堂几百码之后,我把汽车扔进一个马车棚里,徒步往回走,只从汽车手套箱里拎出来一架小型的宾得相机。
我并不害怕。有那么惊心动魄的一次,我在贝尔法斯特的欧罗巴酒店,被人一路挟持到了机场。他们把枪藏在衣服口袋里逼着我,建议我为了自己好,搭下一班飞机离开别再回来。但是这类事情我都经过若干回了,甚至以此为题出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