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上)(第3/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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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婿之反目,在万历四十年,起因是布占泰想娶太祖的一个"未婚妻"。这话似乎太离谱了,但一说明白,读者就会觉得我用"未婚妻"一词,不为过分。

太祖的这个"未婚妻",《明史》称为"叶赫老女"。孟心史有一篇《清太祖所聘叶赫老女事详考》,扈伦四部皆由"叶赫老女"而亡,倾城倾国尤物,真是祸水。兹先言太祖与叶赫的关系。

太祖死后,后来由于太宗由四贝勒共治而定于一尊,所以他的生母成了"太祖孝慈高皇后",她的闺名叫孟古姐,为叶赫东城贝勒杨机奴之女。杨机奴胞兄名卿家奴,为西城贝勒,其子名卜寨,生女即所谓"叶赫老女"。

九国联军之役的盟主为高皇后的胞兄纳林布禄,所以此役为大舅子反妹夫。卜寨亦领兵与战,奋勇当先,不料坐骑触木而踣,为太祖部下所斩。战事结束,叶赫要求归还卜寨遗体,太祖剖其半与之,遂成不解之仇。

万历二十五年,叶赫媾和,以十五岁的叶赫老女许婚太祖,而以纳林布禄胞弟金台吉之女许婚代善,皆正式下过聘礼。不久,叶赫悔婚,金台吉之女嫁于蒙古,留叶赫老女不遣。

原来纳林布禄要拿叶赫老女作为"奖品",谁能打败满洲,即以叶赫老女相许。于是万历二十七年叶赫诱哈达贝勒猛骨孛罗,有云:"尔若执满洲来援二将,赎所质三子,尽歼其兵两千人,我妻汝以所求之女。"太祖得知其情,一举灭了哈达。

万历三十五年,辉发贝勒拜音达里原来聘了太祖之女为妻,却久不迎娶,原来他亦看上了"老丈人"的"未婚妻"叶赫老女,因而为太祖所灭。

万历四十年,叶赫老女已经三十岁,但对布占泰而言,仍有极大的魅力,布占泰竟因此以"骲箭"射太祖侄女,亦即其妻娥恩姐。太祖兴师问罪,布占泰谢过:"或者人以谗言,令吾父子不睦。若果射汝女,欲娶汝婚,上有天在。"太祖要求他以"汝子并大臣之子为质,方见其真"。延及一年,布占泰竟将他的儿女及十七臣之子送叶赫为质,太祖因而亲征乌喇,布占泰仅以身免,投往叶赫。结果国亡而香梦未圆,布占泰并没有娶到叶赫老女。

太祖与舒尔哈齐同母兄弟,由生嫌隙不和,而至于幽禁致死,并先杀舒尔哈齐两子,其起因有二:一为对乌喇及布占泰的态度不同。布占泰为舒尔哈齐两女之婿,顾念亲情,并不视之为敌,万历三十五年曾有作战时公然袒护的事实,太祖因而夺弟兵权。舒尔哈齐的反应,据《清史稿》本传云:

居恒郁郁,语其第一子阿尔通阿、第三子札萨克图曰:"吾岂以衣食受羁于人哉?"移居黑扯木。上怒,诛其二子,舒尔哈齐乃复还。岁辛亥八月薨。顺治十年追封谥。子九,有爵者五。

第二个原因是我的判断。太祖诸弟中,唯舒尔哈齐得与其并称,《明实录》于太祖兄弟的朝贡,并称为都督;《朝鲜实录》亦并称之为"老哈赤"、"小哈赤"。于此可知两人地位相埒;而舒尔哈齐与明朝边将另有一重特殊关系:其女为李成梁之子、辽东总兵李如柏之妾,生一子。当时有"奴酋女婿作镇守,未知辽东落谁手"之谣,即指李如柏。舒尔哈齐既有兵权,复有奥援,则在对乌喇的政策上发生重大歧异,自然为太祖所忌,遂致演出骨肉相残的惨剧。

太祖既灭乌喇,扈伦四部只剩下一个叶赫,于是以索布占泰为名,攻破叶赫兀苏等城十九处。叶赫两贝勒金台吉、布扬古叔侄告急于明,明遣游击马时楠、周大岐带枪炮手一千,保护叶赫东西两城。其时满洲兵还不敢与明对抗,主要的原因是明军有"红衣大将军"——大炮。因此,太祖修书向明朝解释兴兵叶赫:由于叶赫"悔婚"、"匿婿",不得不然。

当时明朝的威信未坠,犹足以使四夷有所顾忌,所以太祖还不能不貌为恭顺,而另出以狡计,愚弄边吏。因此,明朝虽支持叶赫,却并无发兵助叶赫攻满洲的打算;而太祖亦不敢大举侵叶赫,避免对明朝过分刺激。

这样大致僵持的形势,到了万历四十三年夏天,发生了变化。叶赫急于复仇,以"老女"许婚蒙古喀尔喀部的莽古尔代,五月下聘,七月成婚。太祖部将都以为此可忍孰不可忍,主张进兵叶赫,而太祖不以为然,《武皇帝实录》载万历四十三年六月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