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中情局引火上身(第10/12页)
那么这儿就有个挑战,我的读者。上网登陆www.cia.com吧。拉到网页底端,找到“DCIandCIAReports”(“中央情报局局长和中央情报局的报告”)的标题,点击,然后进入“OverviewofReportofInvestigation”(“调查报告回顾”)。这有两卷“赫兹有关可卡因和反政府武装的报告”的解密后的摘要:第一卷,“加利福尼亚的真相”,和第二卷,“反政府武装的真相”。您可以好好看看,自己作决定:中央情报局是有罪还是清白无辜?别忘了获得电话线主人的许可,因为这可要花上很长的时间。
对非专业人士(也就是一般人)而言,赫兹的报告太深奥了。报告里面点缀着尼加拉瓜雇佣军,中央情报局联系人,代理人,飞行员,贩毒分子,走私贩子和警察的名字,到处都是两种语言。和威廉.格尔登.莫尔提默MD的《印加人的“神圣植物”古柯的秘鲁史》一书一样,你扫上一眼,马上就会感觉很不舒服。报告里哪儿都找不到现成的结论,说“是的,是我们干的”,或是“不,这事儿我们没干”:这样读起来可就太容易了。然而赫兹的报告到底是承认还是否认?要是你们中有人没有电脑或是不打算花上两个星期粘在屏幕前解码首字母缩写词和其他缩写词,倒是可以来看看下面的要点。
A,凯利委员会曝光的那些公司真的是毒贩子经营的公司吗?是的。这些公司的的确确因为参与了反政府武装的战争努力而拿到了美国国务院的资金。
表示承认的范例:引言,第19段:中央情报局收到过有关与为反政府武装计划提供支持的公司有联系的十四个飞行员和另外两个人走私毒品的论断或消息。中央情报局还了解到有关从1984年开始,至少到1988年结束这一期间被用来支持反政府武装活动的三个公司走私毒品的论断或信息。
B.凯利报告里谈到的诸如乔治.莫拉莱斯这样的人真的为反政府武装提供了资金?是的。
表示承认的范例:赫兹报告卷1,第195段:帕司特罗承认说,在他领导“南方阵线力量”期间,接受过资金,使用过一架C.47货机,另外还有一架小型飞机,这些都是由毒贩子乔治.默拉雷斯捐献的。
C.反政府武装组织里有人贩毒吗?是的。有证据表明南部和北部反政府武装战线都与活跃的可卡因贩子有联系。
表示承认的范例:引言,第16段:除了五个与“民主革命联盟”有联系的人外,中央情报局还收到了有关另外16个支持基地设在哥斯达黎加的反政府武装南线组织的人贩毒的论断或消息。
D.这些贩毒分子赚来的钱有没有用在资助反政府武装战争上?是的。
表示承认的范例:引言,第13段:中央情报局收到消息说与反政府武装有关的组织——ADREN(“九月十五日”集团)——出于筹集资金的目的参与了毒品走私活动。
E.中央情报局参与了这种走私活动吗?没有。不过尽管没有信息表明中央情报局直接参与毒品走私活动本身,但在许多情况下,中央情报局成员知道反政府武装在进行贩卖可卡因的活动,却没有对他们采取任何措施。
表示承认的范例:引言,第35段:尽管中央情报局知道有关表明组织和个人参与贩毒活动的论断或消息,这一点却并没有妨碍中央情报局雇用他们。另外一些情况下,即便中央情报局有机会证实有关毒品走私的断言或消息是否属实,中央情报局也没有采取这样的行动。另外还有一种情况,中央情报局认为这些论断或消息未经证实,或是不足为信。
F.盖瑞.韦布的指控又是怎么回事儿?是真的吗?有些属实。尽管对里奇.罗斯,孟尼西斯和布南东之间的关系——他们赚了多少钱,走私了多少可卡因,在什么时候,等等——存在无休无止的不同意见,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布南东和孟尼西斯从销售可卡因中得来的一部分钱的确到了反政府武装手中。此外,伊登.帕司特罗(哥斯达黎加的反政府武装南线的领导人)承认布南东在1984年到1987年间曾经把自己在洪都拉斯的房子借给他住,没有收租金。
表示承认的范例:赫兹报告卷1,第179段:博尔穆德兹告诉[布南东和孟尼西斯]说,FDN(尼加拉瓜民主力量)在筹集资金和获取武器方面遇到了困难,要他和孟尼西斯帮忙,并且说“只要目的正确,采取什么手段都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