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从明至清的忠君思想(第14/21页)

  • 对具有治国才干的明朝忠臣来说,这种进退两难的矛盾最为尖锐。他们出于对明朝的感情不能接受清朝的官职,但又不能忘怀作为进士所承担的以天下事为己任的义务。对他们来说,自我修养不过是清静无为,除此之外的唯一选择便是学问或“汉学”。即使最入迷的学者——像黄宗羲一类的历史学家,或顾炎武一类的文献学家——也肯定对其撰写的著作同其拒绝参与管理的社会之间的差距产生过痛苦的疑虑。当然,这就是他们著述如此之多的原因。关于这一矛盾的透彻研究,见杨成:《幸存者:清初的思想压力》,第2—5页。顾炎武的确想努力将个人为一个王朝效力同为保存一种文明所必需的共同努力区别开来。在《日知录》“论正始风俗”条中他写道:“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引自暮泊:《中国文化与天下观念》第六卷第十期,第9页。于是,顾炎武终于放弃了面对紧要关头的个人英雄主义,而承担起一种共同的义务,即趁全面重建之机,使天下趋于合理。​

  • 这与马克斯·韦伯提出的“英雄道德观”与“常人道德观”的差异十分相似。见玛丽安娜·韦伯:《马克斯·韦伯传》,第382页。当然,以前也有大量这样的例子,即许多官员选择了恪守职责的道德,而抛弃了那种极端的道德。例如:赵孟頫(1254—1322)是宋朝开国皇帝的后裔,他在宋朝任过职,后来又接受了元朝的官位。有人将他斥为叛徒,然而他正是这样一位高于此类吹毛求疵的伟大政治家。莫特:《元朝儒生的隐退思想》,第236—238页。许衡(1209—1281)据说曾这样为自己与元朝的合作进行辩护:如果他能选择其他方式的话,那么他就不会这样做。据说宋朝忠臣刘因尖刻地回敬道:如果他能选择其他方式的话,那么他就不会以此为荣。兰德彰:《中国的文化主义和根据元代所做的类推》,第358页。无论如何,在13世纪和14世纪由于元朝和明朝的建立,“忠”的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同样,17世纪也出现了一场脱离具有宋代理学特征的“非理性的绝对效忠”观念的运动。恪守职责的道德观比容易被接受的千篇一律的史书编纂——特别是清代的史学——更为盛行。兰德彰:《顾嗣立〈元诗选〉》,第29页;又见刘子健:《岳飞与中国忠君传统》,第297页。富于理性的历史学家墨子刻,试图孤立地观察晚清时期出现的一种“趋势”,他称这种“趋势”为天下一家的现实主义,并使韦伯受到了启发。他认为,这种“趋势”使更早的“温和的现实主义”得以继续发展,同时中断了“新儒家通过逻辑推理和圣贤的造诣去追求‘内心’改造”的运动。墨子刻:《对建立现代中国哲学体系的一些基本看法》,第9页。我认为,这种“趋势”在清初实际表现为抛弃“英雄道德观”而转向“常人道德观”,而追求英雄主义的冲动和达到圣贤境界的愿望直到19世纪初公羊学派复兴之时才被重新恢复。关于后一观点,见魏斐德:《历史与意志》,第101—114页。​

  • 格雷:《20世纪中国历史方面的创作》,第195页;麦克莫兰:《爱国者与激进派》,第159页。​

  • 白乐日:《中国传统的政治理论与行政现实》,第43—44页。​

  • 魏斐德:《历史与意志》,第82—86页。关于这点的一个有趣的讨论,见林:《人与思想》,第205—207页。王夫之认为,形而上的道离开具体环境就没有生命力,任何“道”都只是一种有形的“气”之道。他并未将形而上的道归结为纯粹的关系调理模式,因为像“仁”这样一种绝对规范具有超越具体环境的优先权。而“孝”和“忠”一类道德原则的存在,则是由于它们是具体的行为规范。关于王夫之对适应实际的观念和形而上的思考所作的区分,见布莱克:《王夫之哲学思想的性质、思路和表述》,第277—280页。关于王夫之的“调理”概念,见麦克莫兰:《王夫之与新儒家传统》,第438—4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