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江南的抵抗运动(第30/39页)
埃尔文:《近代以前中国纺织工业技术的经济面面观》,第41页。
《罗马基督教社区档案》,日本,第122号(对开本第204—242页),第213—214页(材料由小韦尔斯提供)。在此之前,由一名佛教徒为首的一个地方教派在乡村地区招收了大量信徒,而这个地方皈依基督教的人数也是上海附近地区最多的。当地官员对基督教徒和当地教派同时加以查讯,释放了前者,对后者却加以鞭笞。见上书,第212—213页。据报告说,在1650年,上海的基督教人口总数已达1.8—2万人。邓恩:《一代伟人》,第308页。
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46页。可能因为17世纪50年代在湖北和河南也发生了“奴变”,使得农奴和奴婢赎回自由变得越来越容易了。到18世纪初,特别是1685年以后,大多数农奴契约由没有公证的“白契”变成了有公证的“红契”或“印契”。前者被认为是暂时的契约,而后者则规定了长期的义务。清初期和中期的法律条文规定,穷困潦倒的百姓可以签订“白契”,如果他们后来攒够了钱,他们就可以用从良妓女的那种方式“赎身”。到雍正时期,“红契”不再使用。不过雍正时期所谓的废奴被历史学家们过分地强调了。许多史料不仅表明,在18世纪40年代江苏等地,仍然存在着变卖儿童给富户人家、平民因与农奴结婚(这被叫做“招配”)或是因为“投靠”而变成农奴的情况,而且还表明,各地司法机关支持地主惩罚农奴,并禁止奴婢反抗主人。在18世纪还有许多奴仆在争吵中杀死主人的事例。韦庆远、吴其雁、鲁肃:《清代奴婢制度》,第7、23—27、34、45、52—53页;又见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57页;美杰尔:《清末的奴隶制》,第330页;沃特森:《人口买卖》,第223页。
森正夫:《1645年太仓州沙溪镇乌龙会的反叛》,第200页。
宋乞任命了12个武装起来的奴仆伙伴,他曾说:“吾辈祖上为役使,其后人当为继。时乃天赐良机,吾主无能为,不堪挥戈。吾辈可因势利导之。若欲压之,业已晚矣。”居密:《主人和奴仆》,第59页。
这个运动始于长江下游,盛于遥远的南方广东。“二年春二月,社贼起。贼皆人奴,忿杀其主以叛。始于顺德县冲鹤村,延及新会、开平、高要,皆杀逐其主,掘其坟墓,踞其妻室,连年屠毒,至顺治十五年乃已。”《高要县志》,引自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22页。
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48—249页;《嘉定忠臣》,第265页。
同上书,第264页;《嘉定忠臣》,第269页。
《研堂见闻杂记》,第3页。乌龙会可能有一些明军人。森正夫:《1645年太仓州沙溪镇乌龙会的反叛》,第208—209页。
同上书,第3页。
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9页;《嘉定忠臣》,第272—273页。
《研堂见闻杂记》,第3页。
关于太仓的纺织业及商人情况,见西岛定生:《中国初期棉业市场的考察》,第123页;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40页。有权势的乡绅已不能保护自己免受百姓的猛烈报复了。复社的创始人之一张采早些年被牵连进了一件侵吞财产的案件。1645年6月12日,一群人冲进了他的房子,把他抓住并拖到了衙门,在那里强迫他在认罪书上签名,然后用石头砸他,并被头朝下地拖着穿过大街,来到小学校广场,把他扔在那里等死。但他从摧残中活了下来,被亲戚们抬进了屋里。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5—266页;《嘉定忠臣》,第270页。
太仓的长官最初由王介福担任,他是著名文学家王世贞的长孙。王介福利用他与钱谦益的密友关系担任了此职,并且向当地富户搜刮钱财。清廷任命的官员是周荃,他到太仓后,轻而易举地取代了王介福。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