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劳动体系建立的理论基础(第4/8页)

[25]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最初时期,布尔什维克的政治委员们真诚地相信强制劳动对罪犯的改造作用,而没有把强制劳动的经济作用放在首要地位。也就是说,最初“设立强制工作营的主要目的不是让司法人民委员部在监狱中开展惩罚工作,而是把危害分子和不受欢迎的人隔离起来,通过强制、再教育和系统的纪律约束使他们养成自觉参加劳动的习惯。因此,一方面对这类人员进行文化教育,另一方面使其学会各种体力劳动技能的做法被视为是达到该目的的最佳途径。”[26]1920年12月8日,就颁布惩治政策通告问题,捷尔任斯基在致全俄特别委员会业务主管人员的便函中指出:必须致信告诉所有特别委员会、特殊处和区运输系统特别委员会,我们的监狱装满的不是工人和农民,而是资产阶级和苏维埃政权的真正敌人。为此,中央必须注意监狱的居民,它的社会成分。应当考虑,把这件事委托给谁去做,和谁来制定所有监狱居民报表的样式。为此需要召集萨夫拉索夫、赞格维尔、弗拉吉米尔和我们的人员开会。

对于不是因为反革命行为而被捕的工人和穷人,应当在工厂工会或者其他工农组织的担保下广泛实行提前释放,同时责成它们对罪犯进行改造。我们特别委员会应当记住,他们是在进行阶级斗争,因此要自觉对待这一问题,弄清怎样以及采取何种方法对待不同的人。总之,要用我们的政策占领所有监狱。这不是司法机关的事情,而是我们的事情。[27]

1921年1月8日,全俄特别委员会主席捷尔任斯基签发的《全俄特别委员会关于特别委员会机关惩治政策的第10号命令》也充分体现了这种观念:“外部战场没有了,资产阶级政变的危险性消失了,国内战争的危急时期结束了,但是却留下了严重的后果:监狱中人满为患,并且其中关押的主要是工人和农民,而不是资产阶级。应该消除这种不良后果,为监狱减负,同时要目光敏锐地将那些真正威胁苏维埃政权的人关进监狱。在战争情况下,甚至是市场上微不足道的投机,或者穿越前线的行为都可能会给红军带来危险,但是现在就可以排除类似事情的危险性了。

“今后同强盗惯犯的谈话应该简短,但是不应当把有小偷小摸或者投机行为的工人和农民们关押在监狱里。大规模的投机很危险,但是要予以循序渐进地解决,我相信,苏维埃政权采取的一揽子经济措施一定会解决这一问题。的确,盗窃现象十分严重,其中许多参与者是工人,但是,如果不把有盗窃行为的工人关进监狱,而是让其在自己的工厂里工作的同时,由其他工人负责对他进行教育的话,那么在诚实人包围下的西多洛夫或者彼得罗夫有可能会再次偷盗,这样他就会再次给自己的工厂脸上抹黑,或者他因此而转变为一个诚实的同志,这么做,要比对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效果更有力、更合理。工作环境可以拯救弱者和觉悟低的同志,而监狱则会把他们彻底毁掉。”特别委员会机关的口号应当是:“监狱是给资产阶级准备的,对工人和农民要采取同志式的教育……”[28]当时,应当被关在强制工作营的大体上是这几类人员:不劳动分子和居民中的寄生阶层——商人、经纪人、投机分子、无固定职业的妇女等;反革命分子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拥护者;某些职务犯罪人员,采取措施逃避工作的人和怠工者;国内战争的战俘等。1919年上半年在强制工作营设立之后,由于监狱人满为患和缺少关押地,于是作为临时措施,甚至允许不把某些不太危险的刑事犯关入监狱。

然而,从20年代,尤其是从20年代中期起,能否提高强制劳动机构经济职能问题开始逐渐成为保留还是关闭强制工作营的关键所在。当时,“国家极为严重的经济状况和饥饿使强制工作营的生活令人难以忍受。短期内,身体健康的人失去了劳动能力,死了许多人。用于营生活费的资金严重不足。许多省因无力供给资金而提出关闭强制工作营的问题。关押地面临的这种危机局面,部分是由于1922年其生活费来自地方财政预算。政府只把15个具有全国意义的关押地列入了国家供应计划之中。属于这一类的有:最大的隔离监狱、未成年人劳动教养院和地方政治犯监狱。地方机关因为不愿意给自己本来就十分困窘的财政预算增加负担,因此回避关押地的一切物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