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俄国革命的根源(第4/8页)

斯托雷平土地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村社这种宗法共同体开始瓦解,农民的分化加剧,宗法自然经济受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强烈冲击,俄国农业生产水平有了提高,农业产量尤其是农产品商品率也迅速提高。此外,村社的被破坏意味着俄国传统文化的基础受到动摇和削弱,俄国农民生活条件和环境的变化使他们身上的宗法色彩日益淡薄,旧的信仰逐渐丧失,新的观念开始形成。

但土地改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无论是地主土地所有制和村社份地占有制都未能彻底消除。在前三届杜马中,农民代表不分党派,都一致要求把地主土地交给耕种这些土地的农民,使地产的分配更加符合平均原则和劳动原则。农民代表要求把土地交给个人或自愿结合的协作社使用,表明了农民对传统村社的冷漠和对某种新制度的向往。但在否认私有权和实行平均原则的条件下,这仍然将是村社精神和方式的延续。民粹主义政党社会革命党的纲领指出:“党将坚持把全部私人占有土地社会化……并过渡到社会占有和在平均使用基础上交给民主地组织起来的公社和地域性公社联盟支配。”党的领袖切尔诺夫认为,“实行土地社会化意味着只要愿意就可以把整个农业的罗斯变为一个大的全俄土地公社”。[8]这种主张的实质显然是维护宗法制度和自然经济,是与俄国进步的方向背道而驰的。俄国农民及民粹主义政党对改革的抵制和反抗,意味着农民土地问题仍将继续困扰俄国社会,新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斯托雷平的第二个目标是对地方管理和自治机关进行改革,其主要目的是使地方自治机关尽量消除或至少弱化阶层和等级色彩,以及建立更加有效的中央集权化的管理结构。斯托雷平提出了建立各阶层的地方自治机关和各阶层的村社的方案,以期改变农民机构的封闭性和农民相对于俄国社会其他阶层的狭隘性。这一改革目标与俄国社会、经济、文化的现代化进程是相适应的。但是关于地方改革的方案未能得到实现,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贵族大土地所有者和宫廷集团的抵制,以及为讨论这些方案而成立的地方经济委员会的强烈反对。

在1911年有关西部省份地方自治改革法案引起的危机后,斯托雷平与君主和第三届国家杜马十月党多数代表之间失去了相互信任。斯托雷平以强力手段推行自由主义改革的政策在政治上陷入困境:他的改革措施遭到保守派的越来越强烈的抵制,而他对革命运动的态度和独断专行的做法则激起了左派的敌视和自由派的反对。与此同时,第四届国家杜马中自由派与右派的矛盾也日益扩大。

斯托雷平被刺及其体制的失败标志着资本主义成分与前资本主义成分的对立和冲突不断加剧。但是,斯托雷平体制的失败并不表明俄国没有走和平革新道路的可能性。相反,1905年革命后俄国和平发展的趋势是客观存在的。列宁在谈到斯托雷平改革的时候也曾说过,历史上有过这类政策取得成功的例子。

斯托雷平被刺后,俄国社会政治形势趋于紧张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危机时期。危机的第一个表现是“下层”的反抗不断加强。除了农民对斯托雷平土地改革的抵制和反抗之外,最值得关注的是大城市和工商业中心工人对自己状况的普遍不满以及由此引起的罢工运动的高涨。这是被卷入现代化进程最深、经受其社会和心理后果最切的阶层对社会进程的反应。工人阶级中出现了最有文化、最城市化、更自觉的年轻一代,他们是战前政治罢工和示威游行的主要力量。作为新的工业高涨对工人情绪和行为产生影响的结果,1911年开始的大城市和工业中心工人罢工运动的活跃,成为战前社会危机的最初征兆。1912年,勒纳事件激起的罢工抗议浪潮的规模仅次于1905年1月9日流血的星期日之后工人的反应。罢工抗议活动包含了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动机,并反映了要求平等和独立等心理层面因素。虽然这一时期工人运动的规模和水平在总体上仍然有限,参加罢工斗争的工人在1910年为1.4%,1913年达到13.4%;政治性罢工数量很少,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发动是分散的、地方性的和局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