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躬自问 痛定思痛(第4/19页)

三、陆宣公(贽)〈论缘边守备事宜状〉,粗陈当时六事之失,我觉得对于我们大陆失败情形,颇多吻合之处,誌其要点如后:

1.措置乖方:谓胜敌必先练兵,练兵有攻讨之兵,有镇守之兵,不可混为一谈,混为一谈,则乖其用。我曾主张将剿共部队分为三种:(一)进剿部队;(二)防守部队;(三)清剿部队。三种部队之编制装备训练,因需要不同而异,亦即此意。但因隔于种种阻力,卒未果行。此亦可作为我自己德薄能鲜之一证。

2.课责亏度:驭众而不用赏罚,则善恶相混,而能否莫殊。用之而不当功过,则姦妄宠荣,而忠实摈抑。故使忘身效节者,获诮于等夷,率众先登者,取怨于士卒;偾军蹙国者,不怀于愧畏,缓救失期者,自以为智能。况又公忠者直己而不求于人,反罹困厄;败挠者行私而苟媚于众,例获优崇,此义士所以痛心,勇夫所以解体也。这一段话和张灵甫的上主席书[3],很有相似之处。

3.财匮于兵众:益师无裨备御之功,重增供亿之弊,闾井日耗,徵求日繁。以编户倾家破产之资,兼有司榷盐税酒之利,总其所入,半以事边。故兵多是财政破产的根源。半以事边,尚且如此,何况十之七八的收入是军费呢?

4.力分于将多:节制多门,则人心不一,人心不一,则号令不行,号令不行,则进退难必,进退难必,则疾徐失宜,疾徐失宜,则机会不及,机会不及,则气势自衰,斯乃勇废为尫,众散为弱,夫乃逗挠离析,兆乎战阵之前。欲令齐肃,其何得乎?

5.怨生于不均:夫事业未异,而给养有殊,人情不能甘也。况乎矫佞行而廪赐厚,绩艺劣而衣食优,苟未忘怀,孰能无愠?不为戎首,则已可嘉,而欲使其协力同心,以攘寇难,虽有韩白孙吴之将,臣知其必不能焉。

6.机失于遥制:自顷边军去就裁断,多出宸衷,⋯⋯遂令分阃责成之战废,死绥任咎之志衰,一则听命,二亦听命,爽于军情亦听命,乖于事宜亦听命。若所置将帅必取于承顺无违则如斯可矣,若有意乎平兇靖难则不可也。

总之,大陆失败是由于主义不行,以致千疮并溃、百病齐发的结果。以上所言都不过是列举其大端而已,归咎于某一个人,或是某一件事,都不免有所偏失。我们应当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不过在当政者负的责任更大罢了。

东北沦陷我要负一大部份责任

陈 诚

日本侵华,是由东北开始的。起初日人的希望,以能夺取东北为已足。假使当时我们认为东北可以不要,则八年抗战也许不致发生。那么反过来说,八年抗战之所以发生,也就是因为我们不甘心放弃东北。

但经过八年浴血抗战之后,如果胜利的果实,不包括光复东北在内,则千百万军民的死伤,难以数计的财产损失,都将成为无谓的牺牲,而所谓神圣的抗战,也不过只是一场悲剧的演出罢了。

然而在抗战胜利的前夕,我们东北的主权,竟遭受到盟国无理的出卖,这真是梦想不到的事。

一九四五年二月四日至十日,美总统罗斯福、英首相邱吉尔,与苏俄总理斯大林会议于克里米半岛之雅尔达。会中除讨论联合国及德国失败后欧洲土地划分事宜外,以要求苏俄对日作战为主题,而签订了一项出卖中国东北的协定,其文为:

三大国领袖同意在德国投降及欧洲战事结束后两月或三月内,苏俄应加入同盟国方面对日作战,其条件如下:

一、外蒙古现状(蒙古人民共和国)应予保持。

二、俄国前于一九〇四年被日本偷袭侵害之权利应予恢复。即:

(一)库页岛南部及其附属各岛应归还苏俄。

(二)大连商港应予国际化,苏俄在该港之优越利益应予妥保,并恢复旅顺租予苏俄为海军根据地。

(三)通达大连之中东铁路及南满铁路,应由中苏合设之公司共同管理。并经谅解,苏俄之优越权利应予保障,中国保留在东北主权之完整。

三、千岛群岛应割于苏俄。

协定中关于外蒙古及上述之港口及铁路,应得蒋介石委员长之同意,依据斯大林元帅之建议,美总统将採取步骤以获得此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