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火(第15/31页)

法国人并非一开始就要搞“全民皆兵”,他们发动大革命要实现的理想是反武力、讲理性、重法律的。然而,要捍卫理性的力量和公正的法律,革命的国民必须拿起武器;这里公正的法律指的是废除了贵族阶级封建特权的法律,而贵族阶级的特权地位正是他们的祖先作为武士赢来的,即使某些贵族的家世纯属编造。15年前,北美的殖民者采取了同样的行动;但他们利用了现成的军事组织,因为他们事前已经有了保卫家园、抵抗印第安人和法国人袭击的民兵,法国人却必须从零开始创立自己的军队。皇家军队政治上不可靠,而且许多有经验的军官为抗议大革命对国王的侮辱都纷纷流亡国外。满怀热情的志愿者组成了国民卫队,保护革命机关不被剩下的保王派军队攻占;但1789—1791年间,立法者还和古希腊城邦的立法者一样,力图规定只有负责任的人,意思是说有财产的人,才有权携带武器。因此,最初的国民卫队人数既不够,又有太多恋家的资产阶级成员,无法成为一支有效的军事力量。在威胁只限于国内的时候,问题并不大;街上一下子就能临时聚集人群来对抗忠于国王的军队。但1792年7月以后,威胁变成了外国入侵,法国因此急需强大有效的军队。此时,1789年反武力的理想已经被淡忘;美国宪法规定的“携带武器的权利”得到了广泛接受,拥有武器被视为公民自由的保证,必须有财产方可加入国民卫队的资格要求被匆忙废除(7月30日)。7月12日,发出了号召报名参军的通告,要给已有的15万正规军再增加50000人。1793年初又征兵30万,志愿报名者不够就强征,8月23日颁布了《全国总动员法令》,规定所有健康的男子都随时可能应征入伍;之前下达的另一个命令要求各战斗旅把正规军和国民卫队的成员按一比二的比例混合编队,用正规军来对志愿者进行传帮带,直到他们学会如何作战。

这是一支全新的军队。执行纪律不靠体罚(虽然给酗酒的醉鬼灌凉水),而是靠由士兵和军官共同组成的军事法庭。军队中的军官和在国民卫队中一样,通过选举产生;与革命志愿者相比,报酬算得上优厚。由于战事紧张,选举军官的做法很快就废除了(1794年),纪律委员会也不再活动(1795年);但到那时,军队的改革已深入肌理,形成不可逆转之势,这几个后来的措施完全不影响大局。正经体面的人最初志愿参军的热情也许有所减退,但军官团的性质比起过去已经是面目全非。1789年,90%以上的军官都是贵族(需要承认,他们大多是小贵族,与较低社会阶层唯一的区别只是他们有家族的徽章),但到1794年,贵族占军官的比例只剩了3%。空出来的位子由平民补上,但更经常的是过去皇家军队中不持委任状的少尉以下的军官,大革命的确为他们提供了“人尽其才的职业生涯”。拿破仑的26位元帅中,奥热罗(Augereau)、勒菲弗尔(Lefebvre)、奈伊(Neg)和苏尔特(Soult)1789年之前都是军士。更出乎意料的是,维克多(Victor)原来是军乐队的成员,茹尔丹(Jourdan)、乌迪诺(Oudinot)和贝纳多特(Bernadotte)3位仅仅是列兵(贝纳多特最后当上了瑞典的国王,成就超过了亚历山大的所有将军)。这一批人才能出众,但是在旧军队中完全没有机会施展;直到1782年,还规定少尉以上军衔只能授予曾祖父一辈是贵族的人。这些平民出身的将领经受过实战的锻炼,1789年的社会解放又大大提升了他们的自信心,两者加起来使他们成为卓越的将领。

不过,拿破仑的元帅中也有1789年前即得到委任的少尉以上的军官。马尔蒙(Marmont)和拿破仑一样,是路易十四创立的梅斯炮兵学校的毕业生,格鲁希(Grouchy)曾在“苏格兰卫队”服役(它最初是波旁王朝宫廷的近卫队)。“人尽其才”明智地包括愿意为革命效劳的前皇家军官,就连那些离开法国移居国外,后又改变主意的前军官也不排斥。到1796年,拿破仑的利剑指向哈布斯堡帝国在意大利的领土时,法兰西共和国的军队已经成为最广义上的混合体:不仅有过去的正规军和国民卫队的成员,而且也有来自众多其他背景的军官;他们戮力同心,为新的法兰西而战,但也热切地期盼军人生涯带来的好处。晋升是其中之一,另一个是抢掠财物;后来的20年里,晋升和抢掠的机会都数不胜数。与此同时,军队紧迫需要找到办法解决用火枪和刺刀作战久战不决这个问题,给革命力量和旧制度在战场上的较量注入人民推翻君主统治的激情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