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梦麟:开辟现代大学之路(第5/6页)
次日各报争相报导,蒋梦麟在接受某报的访问时说:“一个人健全的生活,理智、情感、意志三者,必须适当平衡,缺其一,即失其平衡。果尔,则无论为学或办事,其动力便受削弱。我自陶曾谷女士去世以后,感情即无所寄托,故不得不求一对象,以保持我多年奋斗的精神。我相信徐女士,就是我适当的对象。”报纸并引用了徐贤乐的“有感蒋梦麟的款款深情,并陶醉于这位老教育家的灵毓才气”的话语,他们“希望新妇徐女士是一个‘贤内助’,使蒋博士享受室家之‘乐’,则过去一番小小波折,便成为愉快的回忆了。”
而在蒋、徐结婚之后没几天(7月26日),蒋梦麟就专程去看望胡适,胡适也向他道贺。蒋梦麟告诉胡适,他的新婚夫人很好,隔几天还要将她带来看望胡适,他还对胡适说:“人家说她看上我的钱,其实她的钱比我的多。”
在二人结婚一年多后,他们的婚姻亮起红灯。1962年12月,蒋梦麟不慎失足折骨入院。徐贤乐趁蒋生病住院之际,将蒋之财物悄悄归之自己名下……待蒋发现,盛怒之下,修书一封,欲与离婚。徐女士当然不从,公开撰文,说他们爱情尚存,不过是蒋先生受了别人的蛊惑才一时糊涂。从此蒋梦麟避不见面,一切透过律师打笔仗、打官司。蒋梦麟的起诉状中称,徐贤乐“貌善心险、凌辱女儿、需索敛聚、嫌老恶贫、咆哮辱骂、饱受虐待”,不堪同居。他也首度证实了当初胡适的质疑,指徐贤乐在蜜月期间就不断追问他个人财产,还作成笔记;他的保险受益人与美国财产也都改登记徐贤乐为受益人;以及趁他在病榻上,徐贤乐迅速过户财产等种种做法,都让人无法接受。他还说徐贤乐经常大惊小怪、借故吵闹,不准他吊唁亡妻,还要求女儿搬离;而且竟以费用难筹为由,要求他尽快出院;她曾私自向农复会官员借支,同时为配住宿舍问题,在农复会与幕僚争吵,让他无地自容。凡此种种让他决定诉请离婚,并索回53万元存款。面对蒋梦麟的诉状,徐贤乐气愤地表示,诉状内容都是扭曲的。调解过程中,徐贤乐一度直闯农复会办公室找蒋梦麟,吓得蒋梦麟连忙从后门楼梯避开;徐贤乐见状高呼,见丈夫是合法的权利,她已受到蒋梦麟的侮辱与痛苦,这是“仰仗官职、欺凌弱女”。蒋梦麟自认实在惹不起徐贤乐,随后避居石门水库;徐贤乐一度又以送冬衣为由,要求碰面,蒋梦麟还是躲起来。
就这样吵吵闹闹约一年后,双方在1964年1月24日协议离婚,陶希圣当证人,赡养费为徐贤乐主张的50万元,农复会房舍、股票均需交还,但徐贤乐已经提走的20多万现金则不予计较。尽管已身无长物,由于蒋梦麟只求签字止讼,还是由友人代签支票偿还赡养费,前后总计花费77万元,终于结束两年六个月的夫妻关系。
蒋梦麟对记者说:“(从结婚)到现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生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渊,我深深地后悔没有接受故友胡适之先生的忠告,才犯下错误。我愧对故友,也应该有向故友认错的勇气,更要拿出勇气来纠正错误。”同时,蒋梦麟竟不怕难堪,把胡适1961年6月18日写给他的那封长信公开发表。
面对沸沸扬扬的社会舆论,蒋梦麟十分坦然:“这是我个人的私事,我发现错误便应该改正,所谓‘人作孽,不可赦’,我愿面对事实,接受不幸的后果。”解除婚约后,蒋梦麟又精神焕发,专心投入到石门水库的建设中去。
附:胡适致蒋梦麟的长信部分。
……这十天里,我听到许多爱护你,关切你的朋友的话,我才知道你的续弦消息真已引起了满城风雨……这些话大致是这样:某女士(按:指徐贤乐)已开口向你要二十万元,你只给了八万:其中六万是买订婚戒指,两万是做衣裳。这是某女士自己告诉人的,她觉得很委屈,很不满意。关心你幸福的朋友来向我说,要我出大力劝你“悬崖勒马”,忍痛牺牲已付出的大款,或可保全剩余的一点积蓄,否则你的余年绝不会有精神上的快乐,也许还有很大的痛苦……
昨今两天(十七、十八)之中,我又听到五六位真心关切你的人的报告……这些朋友说:这位小姐在对待孟邻先生的手法,完全是她从前对待前夫某将军(按:指杨杰将军)的手法,也是她在这十七八年对待许多男朋友的手法:在谈婚姻之前,先要大款子,先要求全部财产管理权。孟邻先生太忠厚了,太入迷了,绝不是能够应付她的人。将来孟邻先生必至于一文不名,六亲不上门;必至于日夜吵闹,使孟邻先生公事私事都不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