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6世纪的现实与主要的财政问题(第18/22页)
〔24〕对于洪武皇帝确立的官俸制度见《明史》82/864;《太祖实录》页1182、1598、2061—2062、2101、2778、3249。
〔25〕禄米部分折钞开始于1377年。折支比例及后来所进行的调整参见:《太祖实录》页1784,《太宗实录》页0270—0271,《仁宗实录》页0136,《宣宗实录》页2254—2255,《英宗实录》页0414。
〔26〕《大明会典》39/8—10。
〔27〕《英宗实录》页2033、2160。(当为《宣宗实录》。——译者注)
〔28〕《宪宗实录》页2136、2218。
〔29〕同上,页3583。
〔30〕放卖皂隶,获取工食银,参见:《明史》158/1910—1911;《大明会典》157/10;《宪宗实录》页3940、4917,《孝宗实录》页3945。对于其起源,见Hucker, Censorial System, pp.267—268.山根幸夫《徭役制度》页110。
〔31〕《宣宗实录》页1342—1344《宪宗实录》页4686,《孝宗实录》页0452;Hucker, Censorial System, pp.260—262.
〔32〕《明史》183/2148—2149;参见何良俊《四友斋》2/99。
〔33〕《宪宗实录》页1499。
〔34〕《日知录集释》3/85。
〔35〕这些支出的一部分是通过发行宝钞来解决。据估计,按照两个钞局的发行能力,永乐朝每年宝钞的发行量约在5000万到1亿贯之间,这些宝钞的购买力不会超过300万石米。
〔36〕《太宗实录》页2341—2342。
〔37〕同上,页0686、0835—0836、0936、0988、1128、1435、1482、1545、2267;《西园闻见录》92/1;孙承泽《梦余录》46/63;焦竑《献征录》59/112;陈文石《海禁政策》页85。
〔38〕这从皇帝的法令中就可能看出这一点,见《宣宗实录》页1639—1640。这个法令是1424年由洪熙皇帝签署的,实际上是对原来横征暴敛表示出歉意,见《仁宗实录》页0015—0017。
〔39〕张学颜《万历会计录》24/22。
〔40〕Hoshi(星斌夫), The Ming Tribute Grain System,各处。
〔41〕《宣宗实录》页1949;《大明会典》27/30。
〔42〕《宪宗实录》页0556。
〔43〕《大明会典》27/27—29;《江西赋役全书》“省总”,6—7。
〔44〕《宪宗实录》页2315、2378;吴辑华《海运及运河》页127;星斌夫《漕运の研究》页64—68;又参见Ch'ü T'ung-tsu(瞿同祖), Local Government, p.140.
〔45〕《天下郡国利病书》12/95。
〔46〕《明史》78/824;《英宗实录》页0293、0414—0415、0966;《大明会典》30/1;堀井一雄《金花银の展开》页64—68。
〔47〕唐宋时代转运使的职能见:《旧唐书》卷49;《新唐书》卷53;《宋史》卷186、327。最为成功的转运使当为刘晏(715—780),见Twitchett, Financial Administration, pp.90—96.
〔48〕作为地方劳役的一部分,共有47004名专职人员在运河服役。山东一省岁出夫役14150余人,见《天下郡国利病书》15/9。
〔49〕《大明会典》27/11—15;席书、朱家相《漕船志》3/2—3。
〔50〕同上,1/2,4/11—15。
〔51〕《宪宗实录》页2178。
〔52〕《皇明经世文编》108/1—5;黄训《名臣经济录》22/22。
〔53〕《大明会典》27/40—41。
〔54〕《宪宗实录》页3578。
〔55〕周之龙《漕河一覕》卷8。
〔56〕席书、朱家相《漕船志》3/12—14。
〔57〕《孝宗实录》页0254;《大明会典》27/51;席书、朱家相《漕船志》3/20—21、4/2—5、6/44—48。
〔58〕同上,1/5—9。
〔59〕同上,7/15、25。
〔60〕孙承泽《梦余录》6/58。按照规定,宫中每一个监局只有2到5名宦官,见《孝宗实录》页0152。
〔61〕Hucker, Traditional Chinese State, p.11, and Censorial System,p.24.
〔62〕《英宗实录》页2067。
〔63〕郑晓《今言类篇》3/137。
〔64〕丁易《特务政治》页22—26。
〔65〕《宣宗实录》页0143,《英宗实录》页0152,《孝宗实录》页0624。
〔66〕《宣宗实录》页1883。
〔67〕《孝宗实录》页3664。
〔68〕《英宗实录》页1947,《宪宗实录》页1909、3934;《大明会典》卷20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