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财政组织与通行的做法(第5/21页)
广惠库也位于皇城内,掌握着少部分现金。所有运送到京师的铜钱和宝钞都要交到这个库房中。广惠库的运作很不规范,常常会给整个财政体系造成相当大的混乱。例如,钞关税通常都是征收白银,收入归户部掌管。但是在特殊年份中,广惠库的库存不足,皇帝可能规定第二年要征收一定比例的铜钱和宝钞。结果,内库得到补充,而户部的正常税源却被侵损。广惠库的支出也是不规范的,大部分的钱、钞是在庆典之时由皇帝赏赐给官员,很少的一部分则用于在首都进行的少量采买〔9〕。
从15世纪前期开始,宦官被分统于二十四个衙门,但是没有任命首席太监。司礼监太监一般地位较高。当时,宦官不具有财政官员的责任〔10〕。可以说皇帝是宫中的财务主管。
明代的宦官声名狼藉。他们常被皇帝派到地方去监督军国政务。在王朝的大多数时间中,尽管宦官们有时滥用权力,但没有证据显示他们过分插手政府事务。一些宦官被派驻海港去接待朝贡使者,一些宦官在南京看守皇陵,还有一些宦官则作为皇帝的个人代表出镇军队〔11〕。只要政府的正常工作没有因为宦官的存在而发生改变,他们就不能被认为替代了官僚。但在16世纪90年代,万历皇帝派出宦官管理商税以及在王朝的最后20年中崇祯皇帝分遣宦官总监城市防务。这两个事例至少说明文职部门的完整性受到了威胁。
有明一代,高级太监频繁被派遣执行采买监造使命。诸如采办监造宫廷用具、瓷器、缎匹等。宫廷用具在南京生产。要不是由于宦官们在采办回程中,经常利用运河夹带私物,要求额外的政府运输,这些采办活动还不会引起太大的争议。瓷器烧造于江西,需求的项目诸如花瓶、直径超过10尺的碗、象棋子、瓷屏风、祭祀器皿以及光禄寺所用的陶瓷用具。丝绢产于浙江与南直隶,品种多样,颜色与花样不一,专供内需。其中后两类产品有时一次定做25万件。生产这些贡品所需的劳动力与原材料都要由地方政府提供,还包括后勤保障。这一问题一直是文官与宦官之间处于紧张状态的原因。因为物资与力役的需求都会挤占户部与工部的收入,同时它也会影响到省级官员对地方事务的管理。其中一个最容易引起争议的事情是办纳上供物料。内库的土贡物料供应都有相对的定额,或按地方田粮分摊,或按里甲派征。即使是财政吃紧之时,这些额外的科派仍然是政府各部的责任,为供上命,只能挪移各部钱粮。一些特供物品可能被折成银两由各部截取,但各部有责任供应宫中所需各色用品。官员一直反对宦官贪得无厌的奢侈性要求,但仅有几次皇帝会站在官员一边。这种斗争与掌管内库的宦官的既得利益混在一起,成为明代后期税收无法完全折成白银的一个原因〔12〕。在后文中我们将会看到,明代一直缺乏彻底深入的税收改革。
户部和户部尚书
在现代人看来,明代的户部尚书可被认为是财政部长。但是就其职权而言,把户部尚书翻译成西方意义上的财政部长过分夸大了其职能。在明代,户部尚书从来都没有成为科恩(Cochrane)或者柯尔贝尔(Colbert)之类的人物,户部也从来没有变成决策部门。自从1368年建立户部以后,洪武朝就已经多次进行了大规模的重组,1372年只有一个尚书,下设四个属部。然而到了1373年,这个部门被降秩并分成五科,由五个尚书分别管理,他们中没有一个人能够负全责。1380年以后才又重新定设尚书一人管理户部,升秩正二品,取得了部长一样的身份〔13〕。
明代皇帝常以残酷的方式对待户部尚书,很少顾及他们的尊严。1385年,尚书茹太素因为不能以洪武皇帝希望的进度去管理事务而被镣足于公案。1421年,尚书夏元吉因为试图劝阻永乐皇帝停止北征蒙古大漠的军事冒险而被囚禁,一直到1424年皇帝去世后他才重获自由。1441年,尚书刘中敷仅仅因为建议正统皇帝以供御牛马分牧民间而被上枷示众。1547年,尚书王杲被诬陷接受贿赂,嘉靖皇帝下令当众责打他,然后遣戍雷州。而他遭难的真正原因是他对皇帝诏买龙涎香一事缺乏热情,这种龙涎香正是崇尚方术的皇帝在其斋醮仪式中特别希望得到的东西〔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