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东汉末年军职制度演变【转载】(第4/12页)

臧霸:骑都尉—琅邪相—加威虏将军—迁徐州刺史—拜扬威将军—迁镇东将军

孙观:骑都尉—北海太守—拜偏将军—迁青州刺史—转振威将军

文聘:江夏太守—加讨逆将军—迁后将军

吕虔:州从事—襄贲校尉—领泰山太守—加骑都尉—加裨将军

许诸:都尉—迁校尉—迁武卫中郎将—迁中坚将军—迁武卫将军

典韦:拜司马—拜都尉—迁为校尉

庞德:州从事—迁校尉—拜中郎将—拜立义将军

《历代职官制度沿革》附表二:两汉官秩俸给简表

秩禄 俸 额 说 明

万石 西汉月各350斛谷 “三太”、“三公”号万石。金印紫绶

中二千石 西汉月各180斛谷 “中”:满之意

真二千石 西汉月各150斛谷

二千石 西汉月各120斛谷

比二千石 西汉月各100斛谷 以上银印青绶

千石 西汉月各90斛谷,东汉80斛

比千石 西汉月各80斛谷 东汉无此秩。西汉原有八百石,比八百石,成帝时废去

六百石 西汉月各70斛谷

比六百石 西汉月各60斛谷,东汉为50斛 以上铜印黑绶

四百石 西汉月各50斛谷,东汉为40斛

比四百石 西汉月各45斛谷,东汉为40斛

三百石 西汉月各40斛谷

比三百石 西汉月各37斛谷

二百石 西汉月各30斛谷

比二百石 东汉月各27斛谷 比二百石为东汉新增。以上铜印黄绶

一百石 西汉月各16斛谷

斗食 西汉月各11斛谷

佐史 西汉月各8斛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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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三国武将官职

大将军战国置,汉因之,金印紫绶,地位因人而异,与三公相上下。汉武帝时起领录尚书事,外主征战,内秉国政,权势过于丞相。东汉多以贵戚任之,位在三公之上。

司马《周记·夏官》记大司马之属有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春秋晋作三军,每军别置司马。汉宫门及将军、校尉属官有司马。边郡则设千人司马,专掌军事。曹魏公府及大将军府设司马,秩千石,主军事。

别部司马汉制,大将军属官有军司马,秩比千石。其中别领营属者称为别部司马,共所率兵士数目各随时宜,不固定。从事中郎汉魏时,三公及将军府均设从事中郎,职参谋议,为在长史、司马下。

右部督全称为帐下右部督。三国时将军开府者,其属官有帐下督一人,第七品。陆逊曾为孙权帐下右部督。

记室东汉置,诸王、三公及大将军都设记室令史,掌章表书记文檄。

兵曹掾东汉太尉属吏,主兵事,秩比三百石。魏沿之,于丞相府和大将军府各置兵曹掾一人,三百石,第七品。

骠骑将军汉武帝始置,以霍去病为之,秩位同大将军,金印紫绶,位同三公,三国均置。

门下督将帅府属官。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府均置门下督一人,第七品。下属有门下录事、门吏、门下书吏各一人。

大都督曹魏置,第一品,不常置,属加官。加此官者,颁与代表天子威权的黄钺以节制持节将军等高级将领。吴同魏制。蜀置中都护,统内外军事。

都护汉宣帝时,置两域都护,为加官。东汉光武帝时设都护将军。三国魏沿置。蜀有中都护、行都护之号,职权如大都督,总领内外诸军事。吴设左右都护,尽护诸军。

镇军大将军位在大将军之下,第二品,不常置。两汉均设有大将军之职,位比三公。大将军之上加各种名号者,东汉三国逐渐增多,三国均设此官。

车骑将军汉制,仅次于大将军、骠骑将军,金印紫绶,地位相当于上卿,或比三公。典京师兵卫,掌宫卫。第二品。

卫将军汉文帝始置,位亚三司,第二品。在将军中次于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

辅国大将军后汉时期设立的高级将军位,位在“四镇”大将军之上。

镇军大将军位在大将军之下,第二品,不常置。两汉均设有大将军之职,位比三公。大将军之上加各种名号者,东汉三国逐渐增多,三国均设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