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朱元璋画像(第9/10页)

洪武十五年(1382年),发生了著名的空印案。按明初规定,每年各地官府都要到户部报销账目,手续极为严格。有一项数字稍有差错,整个报销册便被驳回。大部分州府和南京相距数千里,重新造表加盖印鉴得花数月甚至一年的时间,于是各地官吏到户部对账时,都带着事先盖好印的空账册,以备驳回重新填写。这本是一个公开的秘密,通行多年,从来没有人提出过异议。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忽然发觉了这件事,看到这种违反规定的事竟然就发生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大发雷霆。一声令下,从户部尚书以下,包括全国大省的布政使,直到各县衙门的长官,一个不留,全部杀掉。这次共有数千人死于非命,其中包括许多有名的清官良吏。

引人注目的不仅仅是朱元璋诛戮范围之广,更由于他屠杀时花样翻新的手法。

每个州县衙门门口,都有一座土地庙,在明初,被叫做皮场庙。原因是这里是杀人剥皮的场所。贪污的官员就在这里,被砍下脑袋,挂到旗杆上示众,再剥下人皮,塞上稻草,做成人皮标本,立在衙门大堂的长官座位旁,提醒后来的长官,不要效尤。一时间,全中国大多数州县的县衙,都成了活地狱。

这还远远不算,朱元璋有比这多得多的花样。对付贪官,有墨面文身、挑筋、挑膝盖、剁指、断手、刖足、刷洗、称竿、抽肠、阉割、凌迟等许多非刑。仅仅这些汉字的组合,就已经让人的视觉神经受到难以承受的刺激。所谓刷洗,是把犯人光身子放在铁床上,浇上开水,用铁刷一遍遍刷去皮肉,而抽肠,则是用铁钩钩入犯人的肛门,把犯人悬起,直至肠子被钩出来。

这些本应属于地狱的刑罚,居然被号称治世的洪武朝天天使用,不能不令人深思。朱元璋对酷刑的偏爱显然不仅仅是出于政治上的需要,而且有一种心理上的驱动。他的生命中遭遇到了太多的痛苦、目睹了太多的血腥、积累了太多的怨毒。浓黑的仇恨使他的心理已经严重变态。当他从社会最底层爬到最顶端,他终于可以一舒心中怨气,任心中的恶意肆意流淌。他显然从折磨他人的过程中享受到了某种快意和满足。

酷刑在中国已经有几千年源远流长的历史,残忍是我们这个民族性格中不可回避的阴影。鲁迅在翻检中国历史时,曾以悲愤的心情慨叹中国人在酷刑上的想象力。他说:“自有历史以来,中国人是一向被同族和异族屠戮、奴隶、敲掠、刑辱,非人类所能忍受的痛楚,也都身受过。”历史上承受的苦难折磨太多,一方面,成全了我们无与伦比的忍耐;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我们心理上的黑暗。也许忍耐麻木和残忍血腥本来是一对孪生子,中国人在承受这些酷刑时表现出的心平气和同样让人惊讶不已。明朝正德年间,曾经多次判决别人凌迟的太监刘瑾落入法网,被判凌迟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分三日割完,第一天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先从刘瑾的胸膛左右动刀,割至十刀,则停下来吆喝一声,为的是防止受刑人昏死过去,体验不到痛苦。第一日刀数割完,天已黄昏,狱卒把刘瑾押回监中,上半身已经没什么肉了的刘瑾居然还有心情进晚餐,而且整整喝了两大碗稀粥!第二天接着用刑,可惜割至中途,刘瑾就毙命了,未能尽力配合使整个过程达到完美。

由于早年在社会最底层的生活经历,朱元璋习惯于血腥并能从中体验到乐趣。他把经历了汉唐盛世的14世纪的中国变成了人间地狱。他不分青红皂白地杀杀杀,可是杀了这批,换了一批,还是达不到朱元璋的严苛要求。为官者看到无论如何没有好下场,不如变本加厉地虐民为害,也不枉为官一场。“以禁网严密,朝不保夕,遂弃廉耻,或事掊克。”贪污事件依然层出不穷。“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晚年的朱元璋不禁心灰意冷,在《大诰武臣》里无可奈何地说:“似这等愚下之徒,我这般年纪大了,说得口也干了,气不相接,也说他不醒!”

这种“说不醒”正是朱元璋自己造成的,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他希望看到的局面。事实上,这种状况恰恰为他发泄潜意识中的残忍血腥找到了借口,使他的变态心理得以在“惩治腐败”的幌子下得以实现。这一点也许连朱元璋自己也没有意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