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盈缩(第5/6页)
不少卡莱尔的追随者与通信者都狂热地认同这种情感。其中一位来自坎特伯雷身份不明的酿酒商告诉他,
我一直认为,除了两情相悦以外,任何法律规范都不能够约束性行为,其只能产生有害的作用。我七年前怀着这类情感步入了婚姻,而我随后的经历一直在支持与强化这一观念。我迄今仍是一个享乐主义者,我认为快乐与美德是同义的,与此相类,邪恶与痛苦也是同义的。在这个世上激发快乐的感觉又不引起邪恶,在我看来,乃是无上的道德。
那些帮助宣传了此种观点的人,还包括重要的激进派活动家弗朗西斯·普雷斯,以及年轻时期的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女性与男性应基于平等地位自由地结合与分手,这一观念同样得到了18世纪晚期与19世纪早期其他一些社会、政治及宗教改革家的传播甚至实践,其中包括威廉·汤普森与安娜·惠勒、密尔与哈丽特·泰勒、威廉·林顿、罗伯特·欧文及许多欧文主义者。其中最著名的当属珀西·比希·雪莱与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葛德文,后者是《弗兰肯斯坦》的作者,也是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与威廉·葛德文唯一的孩子。
正如卡莱尔的例子所显示的,即便女性的滥交如今也偶尔会得到支持。一位通俗作家认为,“多样的爱情对男女而言都再自然不过”,所有类型的古典与现代社会都显示,对于两性而言,“某种程度的天赋自由”不可避免且值得追求。性行为“合乎道德、具有人情、完美优雅、怡乐身心”,罗伯特·戴尔·欧文在他的一部畅销的小册子中这样宣扬,“男人女人们接受的社会教育完全将其排除在外……源自这一本能的快感……是良好而适宜的,值得追求与享受。”年轻女人不可避免地会寻求短暂而“不合法的关系”,她们应该接受避孕措施,而不是谩骂侮辱。(在19世纪早期也头一次出现了这种历史现象,即有人公开提倡民众普遍采取避孕措施——作为一种控制人口与改善工人阶级生活状况的手段——其倡导者为欧文、卡莱尔与普雷斯等。)
与此相类,在1800年左右,诗人詹姆斯·劳伦斯受到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启示,同时有感于当时德国对于女人本性的争论,以及有关其他文明性风俗的人类学记载,遂发表了一系列著作,在其中论证了废除婚姻制度、赋予女性完全性自由以及引入母系继嗣所带来的社会益处。他认为,男性与女性本质上都是倾向滥交的:“一个男人因为今天爱上了一个女人,那么明天也得继续爱着她,这种规定没什么道理,就如同规定一个男人因为碰巧今天与一个女人跳舞,那么在下一场舞会中也得做她的舞伴。”简而言之,“人类的幸福与自由”要依靠女性的性解放:“让每一个女人都从男人的怀中完全挣脱出来,享有男人如今已享有的所有自由,只要自己喜欢,她可以接受尽可能多的情人,不管对方是来自何种阶层。”
正是基于此种原因,雪莱在一首19世纪被人广为传颂的诗歌中狂热地宣告所有性规则的终结:“爱情在牢笼中枯萎,它的精华乃是自由……废除婚姻会带来自然与正义,因为在牢笼之内永无选择与改变。”他的妻妹克莱尔·克莱蒙特也主张只有私生子(“自由与爱情的结晶”)才能真正激发母爱,并幻想只要其他跟自己一样聪明的“自由女性”也坚持自身的权利,那么全欧洲的女人都将迅速抛弃自己的丈夫。在美国,一些早期的共产主义移民曾经实验过全新的两性模式。在19世纪20年代晚期,不屈不饶的社会改革家弗朗西丝·莱特为自由恋爱与其在田纳西的废奴主义社群中的杂婚行为进行辩护。而从1848年开始,纽约州北部奥奈达的大型乌托邦社区中的成员就实行一种“复合婚姻”,其中男性和女性必须定期更换性伴侣。
尽管在随后的几十年间,主流的思想一直强化着一种关于女性行为更为严格的理想,但到了20世纪早期,在大洋两岸仍然涌现出一些言论直率的组织、杂志以及个人的联合体,其支持未婚同居、女性的性自由、各种性行为的科学研究,以及为了女性自由而提倡避孕。例如英格兰的立法联盟(创立于1893年)旨在使公众接受关于“两性关系之自由”的意见,而马尔萨斯联盟的一些成员则践行或鼓吹自由恋爱。其孜孜不倦的创立者查尔斯·罗伯特·德赖斯代尔则与医生同僚和女权主义者艾莉丝·维克里以及他们的两个孩子过着一种未婚的幸福生活。他的兄长与启示者乔治·德赖斯代尔的著作《身体、性与自然宗教》(Physical, Sexual, and Natural Religion)卖出了九万册,其毫不妥协地倡导避孕、女性权利与享受性快感。本书主要目的在于“使未婚性行为变得光荣而合法”,因为“拒绝婚姻与摆脱束缚的爱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