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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格鲁森折叠起这张条子,把它放进皮夹里,他带着它走过了以后的九年。
在墨西哥之行一年后,卡特利奇访问了伦敦,听伦敦分社社长德鲁·米德尔顿谈到一个聪明的年轻人桑德·瓦诺克尔,米德尔顿想雇他来为他的分社工作。瓦诺克尔当时在为《曼彻斯特卫报》工作,虽然只有25岁左右,但他已经证明了自己作为一名记者以及作为亲切、招人喜爱的人,能轻松自如地在英国社交和外交舞台上活动的才能。米德尔顿深信瓦诺克尔会成为《纽约时报》在伦敦的财富。卡特利奇一直坚持所有雇人决定要由纽约做出,如果这个年轻人下一次去纽约的话,他会很高兴考虑瓦诺克尔的申请。几个月后,1955年冬天,桑德·瓦诺克尔出现在卡特利奇的办公室里。
他个头高高的,强壮,黑头发,英俊,穿着一套制作精细的服装和一双棕色的绒面英国鞋,给卡特利奇留下的印象很深。瓦诺克尔已经主动地去华盛顿见了赖斯顿,赖斯顿已经和埃里克·塞瓦赖德进行了会谈,塞瓦赖德在瓦诺克尔还是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一个特约记者时就认识他了。赖斯顿喜欢瓦诺克尔,卡特利奇也喜欢;卡特利奇的负责人事的特别助理、以前当过新闻编辑的理查德·D.伯里特也喜欢——伯里特被那些不尊敬他的职员看作办公室的心理医生。
理查德·伯里特实际上不是心理医生——这个岗位由在时报大楼13层一位执业医师担任,但伯里特同申请者交谈的技巧,他问个人问题然后又仰首平静倾听的态度,一边观察反应一边点头,观察申请者系领带的方式,其西服翻领的宽度,所有这一切以及其他,已经为理查德·D.伯里特赢得了《纽约时报》“心理医生”的头衔,使他具有了一种要么臭名昭著,要么值得尊敬的气味,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谁在描述他。如果对伯里特进行描述的是一个未能得到伯里特欣赏的人,或因不是“《纽约时报》那块料”而被打发掉的人,或者被伯里特雇用为送稿生而从未被提拔的人,那么他就被看成一个疯狂的可鄙的公司笨蛋。但如果进行描述的是伯里特欣赏的人,最终从送稿生上升到职员,从职员上升到记者的人,那么伯里特就被描述为一个敏锐的贤者,一个有鉴别力的伯乐,一位有着非凡灵活性的管理者。伯里特比他的批评者所承认的更灵活。对这一事实的明证是,伯里特宁愿雇衣着随便的名牌大学毕业生为送稿生,这些毕业生极其信赖《纽约时报》,渴望在《纽约时报》大楼里就业,即使当擦玻璃的清洁工也行。有一天伯里特接待了一个皮包骨头的六英尺五英寸高、脸上有小脓包、穿制服的年轻军士。这个申请者虽然其貌不扬,却有某种东西迷住了伯里特。伯里特和《纽约时报》的另一个人事专家一起,继续询问了他。一切进行得顺利,最后伯里特请这个申请者说一下他毕业的大学。
“我没有上过大学,先生。”
伯里特遗憾地摇摇头,解释说《纽约时报》的所有送稿生都必须是大学毕业生,并且说现在被雇用的有些送稿生甚至有硕士学位和哲学博士学位。
这个高个子的军士突然戏剧性地站起来说:“先生们,我把教育的本质看作是通过引进新观念来启迪头脑!”《纽约时报》的这两个人事专家惊奇地无声地看着他。他继续说:“是的,我不是大学毕业生,但我是精通文学的和善于表达的,我生活在观念的王国。”
“是的,”伯里特打断他说,“我们能看到你这样做,但你不能靠一个送稿生一周27美元的薪水在纽约生活。”
“给我一个机会。”他自信地说。伯里特决定雇用他。在几年内他从送稿生上升为职员,然后又上升为记者,不久成为报社最优秀的记者之一。他就是麦坎德利什·菲利普。
但在桑德·瓦诺克尔的事例中,情况就不同了。他不是被雇用来当送稿生,而是当记者,在许多方面都比麦坎德利什·菲利普在《纽约时报》开始时有更大优势。送稿生的工作是去掉稿子上的糨糊点,在技术上搜集证据,外出为文字编辑和加工改写编辑买咖啡,还为送稿生的主管人买一品脱褐麦啤酒。主管人是一个白头发的、结实的、面色红润的人,叫斯蒂夫·莫兰,他夜里对褐麦啤酒的消耗是《纽约时报》的一个没有先例的传奇。在斯蒂夫·莫兰不当班时,送稿生们开始被一个叫萨姆·索罗维兹的粗暴的小个子所监管,他有四英尺11英寸高,像是一个气愤的赛马骑师,他对在时报广场酒吧碰到的每个女人都是这样介绍自己为赛马骑师。傍晚在斯蒂夫·莫兰手下工作,或夜里在索罗维兹手下工作,都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结果许多送稿生都一心想逃脱他们的灾害,拼命去写作。他们写得甚至比普鲁斯特都多,他们整个晚上都待在新闻编辑部里,借来一个记者的打字机,写一篇“时报话题”,或为《纽约时报》的旅行部或星期天的《时报杂志》写一段东西,或者写任何能成为铅字的东西,送给理査德·伯里特作为“创新的”一个事例。伯里特总是说这是伟大的《纽约时报》记者的标志。这就是几十个送稿生进入了记者队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