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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位前总统在20世纪60年代的种族评论,在《纽约时报》从不会受到漫不经心的对待。《纽约时报》愿意尽可能地保护共和国的元老们,编辑部会过分关心涉及有争议的杜鲁门主义的报道——例如,杜鲁门说,尽管黑人静坐示威可以成为重要新闻报道,但如果有人试图在他的店里这样做的话,他会把他们踢出去;再如,他说塞尔马抗议示威是“愚蠢的”,说马丁·路德·金是个“制造麻烦者”,并为此赢得了塞尔马县治安官詹姆斯·克拉克的一封感谢电报;又如,杜鲁门声称,种族通婚有悖于《圣经》的教义。后一种看法,没有引起《纽约时报》编辑部的反驳。这是杜鲁门沿公园大道散步时说的话,当时一位不是《纽约时报》的记者,问这位前总统,他是否认为种族通婚会在美国蔓延开来。
“我希望不会,”杜鲁门说,“我认为不会这样的。有个很长的词怎么说来着?混种(miscegenation)?”杜鲁门继续走着,挥舞着他的手杖,然后转向记者问道:“你会让你的女儿嫁给一个黑人吗?”当记者回答说他会让他的女儿嫁给一个她所爱的人时,杜鲁门说:“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又说,“是的,她不应爱一个和她肤色不一样的人。你会挑选那个和她一起出门的人。我这样做了。我的女儿嫁的人就很合适。”
第二天早晨,所有这些言论都刊登在《纽约时报》内页一个小标题之下。这个报道在第二段里也提到,杜鲁门一直“在其他方面提倡种族融合”,还提到玛格丽特·杜鲁门嫁给的“合适的人”是《纽约时报》的克利夫顿·丹尼尔。
有人向卡特利奇问起他对“混种”的观点,有时发生在他外出旅行时,他回答说这个题目根本不是他眼下主要关心的事情。他以一种戏谑的自信口气说,他关心的是自己的女儿想嫁给一个他并不喜欢的白种男人(她的确嫁给了那个男人,现在离婚了)。特纳·卡特利奇,没等发问就会预见到问题所在,从而避免轻率。他把民权运动的所有方面都视为极为重要的,以致不会和那些老是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他的人严肃地讨论。甚至在报社里,卡特利奇也极力保留自己私下的想法,有时会幽默地避开一个尖锐的问题,有时像是漠不关心——就像他在这天下午做的那样,坐在会议室里听两个年轻的南方人丹尼尔和西顿用文雅的声音讨论密西西比最近发生的暴行。一直听到这一天的会议结束,丹尼尔对准备离去的编辑们说:“谢谢,先生们。”
卡特利奇已经有40年没有在密西西比生活了。现在他是一个纽约人,沉溺于最成功的南方人很快能适应的甜蜜的都市生活:光顾更好的餐馆,知道所有招待领班的名字,居住在东区的一座豪华大公寓里。在纽约东区,正是主张种族隔离的纽约的地主们,已经把种族隔离训练成为一种优美、文雅的艺术。卡特利奇的第二次婚姻,娶了一个他九年前在旧金山的一次编辑大会上认识的富有、有吸引力的新奥尔良寡妇,这次婚姻是幸福的。他现在一年挣十万美元,有一个广泛而有趣的朋友圈。他不是一个大名人,而且他也不希望成为大名人,宁愿在公司范围内起作用,但他的名字在美国的每个新闻编辑部里都是人尽皆知的,他得到了纽约和华盛顿最有权力的政治家的尊敬和某种程度的敬畏。65岁时,在达到这个年龄之前,他就实现了他年轻时最奇异的梦想,而且在这个环境恶劣的城市,这个被他一位从密西西比迁过来的年轻朋友——威利·莫里斯称为“大洞”的地方,他已找到了归属感。
但在感情上,卡特利奇仍然是个南方人。喝酒时他说的话仍然带有浓重的南方口音。每当深夜他会想起在南方的日子,竟然达到了多愁善感的程度,甚至有点天真浪漫。他还记得那个农场,他交过的黑人和白人朋友。那个农场在密西西比中部的红土丘乡下,在奈斯霍巴县,是按一个印第安人部落取名的,但现在这个地方之所以更为知名,是因为1964年在这个地方,在一条偏僻的乡村道路上,有三个年轻的民权工作者——迈克尔·施沃纳、安德鲁·古德曼、詹姆斯·钱尼——在一次三K党的密谋中被一个个地杀害了。按中央情报局的说法,这次密谋牵涉到奈斯霍巴县的首席副治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