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第27/32页)
注333 关于父亲去东北的事,包平在《对〈达赉贝子和他的儿子多尔吉〉中部分事实的澄清》(下简称“澄清”)一文中述其始末如下:“关于去东北的事我曾听父亲说过,因为父亲年幼丧母,在家里感觉不到温暖,经济又不独立,母亲还受继母的气,一天夜里,负气出走,由父亲的奶母老苏妈安排人偷偷打开府的后门出去的。由于是夜里,又是不辞而别,只带着包儒,并无其他人跟随……据说第二天东窗事发,祖父就将老苏妈辞退,并牵连了一些人。过了一段时间,祖父去东北将包儒接回北京。”
注334 对于刘梦梅与包家的关系,包平在“澄清”一文中作了如下的详细说明:“我家的经济情况是,祖父去世以前,由继祖母控制。父亲去东北以后,祖父的财产大量流失,例如,房产改为刘姓,继祖母为自己购买大量珠宝首饰。据父亲讲,在从铁狮子胡同迁往汪家胡同时,祖父本来就不管事,再加上身体不好,父亲又不在家,不少财产流到继祖母手里,后来她的生活一直很好。”“祖父去世后,经过交涉,刘梦梅拿出了所谓祖父在京的遗产,分为四股,即刘梦梅一股,我姑姑一股,父亲两股(包括长孙)。分家后,继祖母单过,姑姑出嫁将自己的一股带走。至于每股多少,父亲未讲过,但数目不小。”
注335 “土地奉上”,即“蒙旗土地奉上政策”,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9月,伪满洲国国务总理张景惠在今长春市召开由18名蒙古王公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劝导各盟、旗王公、旗长、知名人士把原属各盟旗放垦土地的所有权、收租、征税、津贴以及渔利权等一律奉交伪满洲国所有,名为“土地奉上”,包平这里讲的父母去长春参加的就是这个座谈会。这个政策废除了王公的领地权,使蒙旗土地由王公所有变为伪满洲国所有,为进一步加强日伪统治拆除了一大障碍。与此同时,东蒙古地区的王公制度也以“特权奉上”的名义被废除。从此蒙旗收取垦荒汉人地租一事被废止,此举断绝了包家的经济来源,对包家生活的影响是巨大的。
注336 牛排子胡同在东城区朝内大街北的弓弦胡同内,该处原有完颜氏著名的半亩园,今已不存。
注337 关于包平的父母结婚过程,“澄清”一文称:“母亲马静懿比父亲大五岁,从未上过学。据父亲说,外祖父很有文才,父亲曾在荣宝斋见过外祖父的遗墨……未结亲之前,两家并不相识,也无来往。父亲由祖父和继祖母代为相亲,因母亲长得漂亮而相中……总之,父亲的婚姻是由祖父、继祖母包办的,而绝非自由恋爱。”
注338 关于京剧,包平的“澄清”一文称:“听我父亲说,祖父喜欢京剧,而且请人教过戏,就是现在所说的戏迷、票友。祖父与载涛(涛贝勒)、言菊朋(蒙族,内称言三爷,曾在蒙藏院供职,当时尚未下海成为专业演员)一起唱过戏。父亲曾对我说:‘老爷子唱戏时,我不能坐着看,只能站着听。’我小时候在家里看见过唱戏用的靴子、髯口、刀枪、胡琴等。父亲也爱好京剧,会拉胡琴。但我从来没有听说四大名旦来我家唱过戏。”
注339 德王,名德穆楚克栋鲁普,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人,1908年袭扎萨克多罗杜棱郡王爵。1913年北洋政府授为扎萨克和硕杜棱亲王。1919年执掌旗政。1924年任锡林郭勒盟副盟长、察哈尔省政府委员。德王熟悉儒家经书,是泛蒙古主义的主张者与推动者,鼓吹民族自决和民族自治。1934年4月,经南京国民政府批准,蒙古地方自治政府在乌兰察布盟百灵庙成立,德王任秘书长,实际主持政务。1937年七七事变后投靠日本人,出任伪蒙疆傀儡政权首脑。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寓居北平。1949年初假道兰州去阿拉善旗定远营(今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鼓动阿拉善旗的扎萨克达理扎雅等内蒙古上层人士发起“蒙古自治”,成立“蒙古自治筹备委员会”。1950年初,德王、李守信逃往蒙古人民共和国,后被蒙方逮捕并送回我国,被关押直至1963年被特赦释放,任内蒙古文史馆馆员。1966年在呼和浩特过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