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疑案迷踪(第4/21页)
综上,岳飞的悲剧其实可以划分为前后互相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阶段:前一阶段,由于高宗对武将的猜忌,由于秦桧对异议者的憎恨,更重要的,是由于岳飞性格上的弱点与政治上的不成熟,导致了君臣之间关系的貌合神离。加之岳飞坚持抗金立场,反对妥协议和的决绝态度,与高宗的既定路线相违背,为清除议和道路上的障碍,高宗用阴谋剥夺了三大将的兵权。但这还不是导致岳飞之死的决定因素。待至绍兴十一年,宋金双方紧锣密鼓准备媾和的时候,岳飞的悲剧进入了第二阶段。因为金方提出“必杀岳,始可和”的条件,又因为高宗君臣担心岳飞作为反对议和、坚持抗金的一面旗帜,终究会威胁议和,终于下了杀害岳飞的决心。
梃击案:晚明政局的一个标本
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五月初四的黄昏,北京城发生了一件刑事案。《明通鉴》是这样记载的:
“五月,己酉酉刻,有不知姓名男子,持枣木梃入慈庆宫门,击伤守门内侍李鉴。至前殿檐下,为内侍韩本用等所执,付东华门守卫指挥使朱雄等收系。”
这样一件案子没有产生任何危害后果,发生在今天,顶多是由治安警察来处理。但慈庆宫居住的是当朝太子、后来的泰昌帝朱常洛,事关帝国继承人的安危,那就是惊天大案了。史称“梃击案”,和“妖书案”一样,是观察、剖析晚明政局的一个绝好标本,它既是万历朝君臣否隔、门户争斗的一种表象,同时又深刻地影响着万历崩驾后明朝政治的走向,引发了长时间的政治斗争,魏忠贤陷害东林党人士即以此案为张目;崇祯登基,给东林党人士大平反,亦以这个历史问题做切入口;满清入关,弘光朝偏安南京后,此案依然成为朝内诸臣争斗的题目。“梃击案”所起风波,直到明朝覆亡才平息。
为什么这样一个未遂案引起这么大的动静,首先结合当时明朝的政局分析。万历帝已登基四十三年,暮气沉沉,常年隐居深宫不见群臣,朝廷和各地官员缺员,不能及时补充,民间的矛盾一点点积累,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君臣之间势若水火,群臣之间也各立门户。这种局面的造成固然是由王朝政治体制僵化的大趋势所致,但直接的原因是“国本之争”导致的。万历帝春风一度,临幸了母亲李太后的宫女王氏,没想这位宫女中了大奖,怀孕并生出皇帝的长子朱常洛;皇帝的次子夭折,几年后他和最宠爱的妃子郑贵妃生下了皇三子朱常洵。他想把皇位传给自己钟爱的朱常洵,但这样违背了明朝嫡长继承的祖制——皇位继承法可算明帝国最重要的法律,若被破坏后果是灾难性的。群臣看透了皇帝的心思,通过二十余年的君臣过招,一些文臣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终于使万历帝不情愿地册立朱常洛为太子。“国本之争”中,文官集团用祖制——即习惯法来制约皇帝,是明朝中后期常见的政治生态。因为从法理上讲皇帝具有至高的权威,对臣下有生杀予夺之权,但并不意味着他可以为所欲为。文官集团制约皇权最后的法宝是法律解释权。因此无论在嘉靖朝“大礼议”,还是万历朝“争国本”中,文臣前赴后继,在对礼法的维护上丝毫不让步。
朱常洛虽然已有太子的名分,但地位不稳。一旦他意外身亡,皇三子朱常洵继位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因此,此案发生后,朝廷许多大臣怀疑是一起由郑贵妃和其兄弟郑国泰策划的谋杀案——因为太子身亡,郑贵妃和她的儿子是最大的获利者,自然也就成为许多人心中最大的嫌疑人。至今警察破案还是循此思路。可刑部初审,拿出的结论是:这个叫张差的凶犯是疯癫者,因为在老家受到了刺激,来京上访,闯入慈庆宫。
但刑部主事王之寀等一些文臣认为这是替背后指使者开脱,力主要查个水落石出。他先通过预审掌握一些证据;再在一些大臣的力主下,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共十三个司局近二十名官员一起公审案犯。据张差交代,在朝阳门外刘成家的大宅院里,太监庞保、刘成养了他三年,送了他金壶、银壶各一只,并让他打上宫门,打了小爷便有吃有穿——小爷,是宫内太监对皇太子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