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物观察(第5/29页)
贤主
作为中国历史上贤明君主的代表,唐太宗身上表现出的理想主义气质深合儒家的标准,他一生都在致力的事业似乎在于把来自实践的政治智慧凝练成一种道德性的规范,并试图为政治手段赋予超越性的价值含义,在保障君主行为有效性的同时去除虚伪性。唐太宗推崇以仁德信义治国,统治技术不是他关心的重点;他最倚重的宰相房玄龄执政十余年,一方面使海内晏然,另一方面却没有突出的政绩可资纪念,被史家认为是达到了宰辅的最高境界。
相形之下,唐玄宗对道德化的政治理想不感兴趣。高宗朝以来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比玄武门之变更为漫长险恶,使玄宗对政治的残酷有着更为真切的意识。唐玄宗对确保统治牢固与帝国繁荣充满强烈的欲望,他认定这些目标只有通过精密有效的手段才能实现。这种手段不仅表现为更为灵活但却不那么合乎理想形式的政治策略,更集中体现为一系列高效的制度安排。这注定了玄宗朝的一系列施政举措将在中国历史上留下重要一笔。
唐玄宗统治时期,财政经济事务始终得到高度重视。当时私铸钱币之风非常兴盛,很多商人在江中锚泊的大船上开炉鼓铸,惊涛烈焰,蔚为壮观。玄宗向劣币开战,强令对市面流行的劣币收缴重铸,结果引起交易者的恐慌,反复几次后终觉难以推行。不过,帝国的财政基础还是通过另外两项措施得到了强化。第一项措施被称为“括户”,即由政府清查那些因各种原因隐匿逃亡的人口,用既往不咎的宽宥政策与各种优惠措施鼓励他们重新登记户口,恢复为国家纳税。第二项措施为改良运输方式,以保障来自南方的赋税与粮食能以较低的成本安全运到帝国的政治核心区关中与洛阳,具体办法是把以运河为主体的运输线分为数段,每段设置中转储备仓库,根据各段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运输工具,化长途运输为短途运输,人称“节级转运”。
这两个措施在宇文融、裴耀卿等一批财政精英的主导下得到顺利实施,但因为其中一些人操守不佳,又因为他们的政策初衷是增加政府税收而非减轻民众负担,因此长期被后世冠以“聚敛之臣”的恶名。但正是通过他们的努力,朝廷才足以支持频繁的对外战争以及长安城日益庞大的支出,玄宗也并不十分在乎他们是不是“君子”,因为现实的考量决定了皇帝必须倚重他们。
开元时代的另一项重大突破是完善了官员的选拔任用机制。唐朝虽然实行了科举考试,但通过考试的人仅仅是获得了做官的资格,是否能真正获得一官半职还要经过另一轮选拔,即铨选。有资格参加铨选的还有另外三类人,即高级官僚的子弟、表现优秀的低级公务人员以及原任期已满等待新职务的前任官员。随着有资格做官的人越来越多,僧多粥少的情况愈发突出。
开元十八年,侍中兼吏部尚书裴光庭在此前各项改革的基础上借鉴北魏的历史经验改进选拔办法,规定中下级官员任满后不论政绩如何必须立即停职,间隔数年后方能再参加选拔;如无犯罪等重大问题,一律向上升迁,并根据此前的考课结果决定升迁幅度。这个名为“徇资格”的铨选制度在不增加职位数量的情况下使得国家机器在事实上迅速“扩容”,从而把更多的官员预备队稳定在体制内。此外,国家还根据需要创设一些特种考试科目,为那些不甘心论资排辈的才能优异者提供了快速上升的绿色通道。唐玄宗还命令中央官员与地方官员交流任职,从而锻炼他们更为全面的政治能力,并对俸禄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开元以前,各级政府都有一笔名为“公廨本钱”的款项,政府以之为本金发放高利贷,以利息支付官员俸禄。唐玄宗下令将官员俸禄改从国家税收划拨,使得整个官僚体系的运行更加合理化。
如果说以上的变化都发生于具体领域,那么一项涉及政府运行方式的根本变革则产生了更为深远的影响。“分职设官”是中国古老的政治传统,每一项具体的事务都由专门的行政部门负责,国人熟悉的“六部”制度就是如此。官员进入了某一岗位,他的职权边界是具体而明晰的,在此之外的事务不需他负责。此种制度可以说做到了“人人有事干”,但却无法保证“事事有人干”。制度规定的事务处理体系必须保持稳定,但社会和政治形势千变万化,很多新出现的行政事务往往不能迅速找到一个对应的职责部门,必须由多部门共同负责。一旦多个平行部门介入,配合就成为问题,难免出现推诿扯皮、职责不清的状况,效率很难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