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第6/11页)

【原文】“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为善不同,同归于治;为恶不同,同归于乱。尔其戒哉!

【直解】亲,是亲厚。成王又告蔡仲说:“皇天上帝,于人无有私厚。只是有德的人,克享天心,便佑辅他,使其长保爵位;若无德,则天命去之矣。下民的心,无有定向。只是有恩惠足以固结其心的,便怀服他,欲其长作民主;若无惠,则民心离之矣。人之为善,如敬天法祖,亲贤爱民,这等样好事虽各不同,无一件是不当做的,若有一于此,皆能使天亲民怀,国家安宁,所以同归于治;人之为恶,如盘乐怠傲,拒谏殃名,这等样不好的事,虽各不同,无一件是当做的,若有一于此,皆能使天怒民怨,国家危亡,所以同归于乱。夫天人之向背靡常,善恶之从违当审,尔其可不戒哉!必也修尔之德以顺天意,布尔之惠以结人心。力于从善,勿以善小而不为;决于去恶,勿以恶小而为之。则侯职既尽,而福禄可保矣。”

【原文】“慎厥初,惟厥终,终以不困。不惟厥终,终以困穷。

【直解】惟,是思。困,是事势之困弊。穷,是困之极。成王又说:“尔蔡仲侯于东土,实建国临民之初,创业垂统责任甚重,其可不慎哉!若是兢业惕厉于初,不敢怠忽,凡所行的事,都思虑其终,务为久远可继之道,则诒谋既善,必能和民人,保社稷,与国同休,何困之有。若不能思其终,凡事都轻率慢易,只为目前苟且之计,则诒谋不臧,终必至于困穷而已。”此在蔡仲立国之初,所当敬戒也。

【原文】“懋乃攸绩,睦乃四邻,以蕃王室,以和兄弟,康济小民。

【直解】懋,是勉。兄弟,是同姓诸侯。成王又说:“尔为诸侯,有当建的事功,则勉力修为,不要怠缓废事;有共事的邻国,则加意亲睦,不要轻易生衅;尊而王室,则尽蕃屏之责,以防御其外侮;亲而兄弟,则敷敦叙之恩,与之同其休戚;微而小民,则发政施仁,以康济他,使人人都安生乐业,无有失所。”这五件事,乃侯职之所当尽者,故成王悉举以告蔡仲也。

【原文】“率自中,无作聪明乱旧章。详乃视听,罔以侧言改厥度。则予一人汝嘉。”

【直解】中,是无过不及的道理。旧章,是先王之成法。侧言,是一偏之言。度,是立身的法度。嘉,是褒美。成王又告蔡仲说:“天下有个大中至正的道理。尔之行事,但当率循此自然之中,奉以周旋,不使有太过不及。如先王本有成宪,不可易也,尔当兢兢遵守,不要妄作聪明,紊乱了先王的旧章;立身自有法度,不可改也,尔当审于听览,不要惑于偏言邪说,改变了自家所守的常度。内不徇己以妄作,外不徇人以偏听,则喜怒好恶,自然得中,而侯职无不修矣。予一人岂不于汝而嘉美之乎!”

【原文】王曰:“呜呼!小子胡,汝往哉!无荒弃朕命。”

【直解】成王又叹息呼蔡仲之名说:“小子胡,汝往之国,当用心去经理国事,图所以盖前人之愆,垂后人之宪者,不可荒废弃坠了朕所告戒之命也。”按:这一篇书,虽是成王命诸侯之词,然多与伊尹告太甲之意相类。伊尹说“皇天无亲,克敬惟亲,民罔常怀,怀于有仁”,此篇云“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伊尹说“与治同道罔不兴,与乱同事罔不亡”,此篇云为“善不同,同归于治,为恶不同,同归于乱”;伊尹说“罔以辨言乱旧政”,此篇云“无作聪明乱旧章”。夫使人君能以敬德事天,以恩惠及民,察治乱之先几,守祖宗之成法,则天下可从而理矣。

多方

成王时,奄国与淮夷再叛。成王亲征灭之,归于京都,作此以诰谕四国及天下。因篇中有多方二字,故取以名篇。

【原文】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

【直解】奄,是国名,即今山东曲阜县奄至乡。宗周,指镐京,王都为天下所宗,故谓之宗周。成王即政之明年,夏五月丁亥日,王亲征灭了奄国,自奄国班师归来,至于镐京。诸侯皆来朝会。周公乃传王命告谕他,故史臣先叙其事。

【原文】周公曰:“王若曰,猷告尔四国多方。惟尔殷侯尹民,我惟大降尔命,尔罔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