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禄秩的伸展与“吏”群体之上升(第8/10页)

爵级与秩级才是帝国等级秩序的主干,“以吏职为公卿大夫士”和“以秩级为公卿大夫士”,宣告了周朝公卿大夫士体制的终结。

【注释】

(1)参看张维迎:《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05页。

(2)拙作:《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第90页注、第144页注。

(3)陈梦家:《汉简所见奉例》,《文物》1963年第5期;陈直:《居延汉简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0页以下,“四、俸钱与口粮”。

(4)参看安作璋:《秦汉官制史稿》,下册第467页。

(5)吴幼潜编:《封泥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64年版,古玺部分;罗福颐编:《古玺汇编》,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官印部分;罗福颐编:《故宫博物院藏古玺印选》,文物出版社1982年版,战国古玺部分;来一石编:《古印集萃》战国卷,荣宝斋出版社2000年版,有关部分;庄新兴编:《战国鉩印分域编》上海书店2001年版,各国玺印官名部分;戴山青编:《古玺汉印集萃》,广西美术出版社2001年版,古玺部分。

(6)《张家山汉墓竹简247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72、74、79、80页。

(7)叶其峰:《战国官署玺——兼谈古玺印的定义》,收入《中国古玺印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2000年,第22页。

(8)如朱师辙引《汉书·百官公卿表》“县令长皆秦官,掌治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以注“若干石之令”。蒋礼鸿:《商君书锥指》卷五,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5页。

(9)《史记》卷五《秦本纪》;卷六八《商君列传》。

(10)高亨:《商君书注译》,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47-148页。

(11)H.G.Creel:“The Beginning of Bureaucracy in China:The Origin of Hsien”,Journal of Asian Studies,XXXII,1964.

(12)《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13)《史记》卷八一《廉颇蔺相如列传》:“蔺相如者,赵人也,为赵宦者令缪贤舍人。”《吕氏春秋·处方》:“(韩)昭厘侯至,诘车令。”又《史记》卷六三《老子韩非列传》有“关令尹喜”,学者或说其官为“关令”。《汉书》卷三十《艺文志》则称“关吏”。在疑似之间。又《史记》卷一一九《循吏列传》记楚庄王时事,有“市令言之相曰……”按楚无相,称相应属比附。吴永章《楚官考》认为春秋无“市令”,这个“市令”是司马迁用战国制度比附的。引自《七国考订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84页。

(14)据周晓陆、路东之:《秦封泥集》,三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0-198页。

(15)许慎:《说文解字》卷九上,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87页。

(16)王慎行:《古文字与殷周文明》,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69页以下。

(17)王玉哲先生说:“我们认为‘卿士’的性质属于后来的爵位,某贵族有这种爵位品级,才有权做某种官吏。”见其《中华远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98页。

(18)晁福林:《先秦社会形态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89、199页。

(19)彭林:《〈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07页。

(20)列国似乎也有“卿士”之称。《左传》哀公十六年:“楚王与二卿士皆五百人当之。”“二卿士”指楚令尹子西、司马子期,都是执政大臣;又《史记》卷三五《管蔡世家》:“周公闻之,而举胡以为鲁卿士,鲁国治。”

(21)参看顾栋高:《春秋列国官制表》,见《春秋大事表》,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2册第1033页以下;又顾德融、朱顺龙:《春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91页以下。

(22)如鲁国以“三卿”任三官。《左传》昭公四年:“使三官书之。吾子为司徒,实书名;夫子(叔孙氏)为司马,与工正书服;孟孙为司空以书勋。”可见季孙氏为司徒,叔孙氏为司马,孟孙氏司空。三家卿大夫各领一司。《左传》襄公二年:“子罕当国,子驷为政,子国为司马”;又二十六年:“叔向曰:郑七穆,罕氏其后亡者也,子展俭而壹。”“七穆”中的子良、子罕、子驷、子西、子展、子皮、子产等都曾当政。(“七穆”,可参骆宾基《郑之“七穆”考》,《文献》第21辑,第40页以下。)又《左传》哀公二十六年:“皇缓为右师,皇非我为大司马,皇怀为司徒,灵不缓为左师,乐筏为司城,乐朱鉏为大司寇,六卿三族降听政,因大尹以达。”六卿分属戴氏的乐、皇两族,及文公后裔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