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三:品位结构中的士阶层(第18/23页)

(81)王素先生认为,“私学”和“私学弟子”源于地方豪强没人逃亡户口,但需履行正式手续,见其《长沙走马楼三国孙吴简牍三文书新探》,《文物》1999年第9期,第43-50页;《“私学”与“私学弟子”均由逃亡户口产生:长沙走马楼简牍研究辨误之二》,《光明日报》2000年7月21日。胡平生先生认为吴简中的“私学”乃私学生,与没入逃亡者无关,见其《长沙走马楼三国孙吴简牍三文书考证》,《文物》1999年第5期,第45-52页。侯旭东认为,“私学弟子”的本义是官学中的非正式学徒,见其《长沙三国吴简所见“私学”考——兼论孙吴的占募与领客制》,《简帛研究2001》下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下册第514页以下。于振波先生认为,“私学弟子”是与官学相对的,指官学中的非正式成员及私学学生,见其《走马楼吴简初探》,文津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版,第211页以下。王子今、张荣强认为,“私学”是民间儒学的受教育者,其身份须经一定手续确认,方可登录入籍,见其《走马楼吴简“私学”考议》,收入《吴简研究》第2辑,崇文书局2006年版。

(82)《三国志》卷十三《王肃传》注引《魏略》:“至太和、青龙中,中外多事,人怀避就。虽性非解学,多求诣太学。太学诸生有千数,而诸博士率皆粗疏,无以教弟子。弟子本亦避役,竟无能习学,冬来春去,岁岁如是。”同书卷十五《刘馥传附刘靖传》载刘靖上疏,也提到了太学“诸生避役”而无心向学的问题。《宋书》卷十四《礼志一》晋孝武帝太元九年(384年)谢石上疏:“自学建弥年,而功无可名。惮业避役,就存者无几,或假托亲疾,真伪难知,声实浑乱,莫此之甚。”“学建弥年”之“学”,指的是晋孝武帝所兴国子学。那么东晋国学弟子照例免役。不过在北齐,郡学生多是贫寒学子,他们反而“多被州郡官人驱使”,见《北齐书》卷四四《儒林传序》。

(83)东晋穆帝时庾亮在武昌兴学,又听临川、临贺二郡并建学官。其教令云:“若非束脩之流,礼教所不及,而欲阶缘免役者,不得为生。明为条例,令法清而人贵。”《宋书》卷十四《礼志一》。

(84)《三国志》卷十一《魏书·王修传》注引王隐《晋书》记载了经师王裦的学生被安丘令所役之事。其时王裦有言“卿学不足以庇身,吾德薄不足以荫卿”。按司马懿做安东将军时,王裦之父王仪为其司马,且为其所杀,王裦为之终身不仕西晋。地方官肯定知道王裦是罪人之后,也知道他对当局拒不合作的政治态度,故其私学未得县廷认可,或说没给予免役资格。这就是王裦“德薄不足以荫卿”的真意所在。反过来说,若这是个普通私学,不涉政治纠葛,其师长便足以“荫”其门人,许其弟子免役,使其弟子得以“学以庇身”了。当然,王裦颇有德名于时,所以他变着法儿抗争了一下,安丘县令随即妥协,“放遣诸生”了。若没有私学弟子免役的旧例,那位县令敢随便任人脱役么?这再度显示,私学是否能得到官方承认、其学生是否可以免役,权在长官。

(85)例如十六国的后秦就是如此。《晋书》卷一○七《姚兴载记上》:“凉州胡辩,苻坚之末,东徙洛阳,讲授弟子千有余人,关中后进多赴之请业。兴敕关尉曰:‘诸生谘访道艺,修己厉身,往来出入,勿拘常限。’”其时洛阳虽毗邻北魏,但仍在后秦境内。

(86)《抱朴子·内篇·道意》:“后有一人姓李名宽,到吴而蜀语,能祝水治病颇愈,于是远近翕然,谓宽为李阿,因共呼之为李八百。……于是避役之吏民,依宽为弟子者恒近千人。”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增订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74页。

(87)唐制:国子学收纳三品官以上子弟,太学收纳五品官以上子弟;四门学的学生则分两部分:一是七品官以上子弟500人,称四门生;二是八品官以下及庶人子800人,称“俊士生”或“俊士”。参看《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上》。侯力先生认为,俊士既是四门学中的一种学生,又是一个科举科目,俊士科是面向俊士生的。见其《唐代俊士科考论》,《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