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一:“比秩”与“宦皇帝者”(第6/19页)

首先看士庶子体制的“文”的方面。华夏族在很古老的时候,就有部落子弟集中教育的制度了。到了周朝,就形成了国子学制度,士庶子由国学中的学官管理教育。学校又称“辟雍”、“泮宫”,三面环水,是个半封闭场所。周代金文,能看到辟雍、学宫、射庐、小学、大池的存在(43)。国子生要接受军事教育。刘师培云,周代国子学教干戚之舞,选拔人才用射礼,由军官司马负责,其时学校、礼乐、选举、进士,都有浓厚的军事色彩(44);但同时国子生也接受文化教育,学习礼乐诗书,由礼官系统的大司乐、乐正、乐师等任教(45)。那么周代士庶子体制,也是周朝文教体制的一部分。“周礼”作为人文遗产,灿然可观,孔子赞其“郁郁乎文哉”;而作为国家学生的士庶子,乃是礼乐文化的传承者之一。贵族们赋诗断章,彬彬有礼,其文化教养,是早年做国子生时习得的。比较而言,北魏的侍从、虎贲、羽林,辽朝的祗候郎君,元朝的怯薛,清朝的侍卫,其“武”的色彩就浓厚多了。欧洲中世纪“宦于王”的骑士,其教育内容中“武”的分量也大得多,所以骑士们认为打仗“是一种乐趣,也是要求骑士去追求的一种荣誉”,“和平时期找不到乐趣可言”(46)。

再看士庶子体制的“公”的方面。对子弟实行集中管理,是很多民族的历史早期都有过的制度。例如古希腊的斯巴达人,从七八岁就开始过集体生活,接受军事教育,直到30岁获得公民权为止(47);雅典的教育制度虽较宽松,但学童的老师与学校仍由国家指定,个人无权选择(48)。士庶子制度具有一定“公共性”,并不完全是君王私属,其管理也是多头的。下将《周礼》中涉及士庶子、国子、诸子、群子的材料,摘引若干以供参考:

《天官·宫正》:掌王宫之戒令、纠禁,以时比宫中之官府、次舍之众寡。(按,“次舍”即下文士庶子的“八次八舍”。)

《天官·宫伯》:掌王宫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叙,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职事。若邦有大事,作宫众,则令之。月终则均秩,岁终则均叙。以时颁其衣裘,掌其诛赏。

《地官·师氏》:以三德教国子;又《保氏》: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

《春官·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

《春官·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

《春官·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又《小胥》:掌学士之征令而比之。

《夏官·大司马》:大会同,则帅士庶子而掌其政令。

《夏官·掌固》:掌修城郭、沟池、树渠之固,颁其士庶子及其众庶之守,设其饰器,分其财用,均其稍食。

《夏官·司士》:掌群臣之版……周知……卿、大夫、士庶子之数。

《夏官·都司马》:掌都之士庶子及其众庶、车马、兵甲之戒令。以国法掌其政学,以听国司马。

《夏官·诸子》:掌国子之倅,掌其戒令与其教治,辨其等,正其位,国有大事,则帅国子而致于大子,惟所用之。若有兵甲之事,则授之车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军法治之。司马弗正。凡国正,弗及。大祭祀,正六牲之体。凡乐事,正舞位,授舞器。大丧,正群子之服位。会同、宾客,作群子从。凡国之政事,国子存游倅,使之修德学道,春合诸学,秋合诸射,以考其艺而进退之。

我们来看,天官系统有宫伯掌“王宫士庶子”,掌其侍卫与徒役。这跟战国的“宦于王”很相似。但地官系统另有师氏和保氏掌管国子的教育,尤其是春官系统,更明确地显示了一个教育体制的存在,多种乐官承担着国子的教育及管理。夏官是个军政系统,在这部分,能看到士庶子的各种职任,如修城守城,披甲组军,参与祭祀,参与典礼等。《周礼》的春官部分,主要把他们称为“国子”,夏官部分则多称“士庶子”,但二者实是同一伙人。除了司士总管“群臣之版”、掌“卿、大夫、士庶子之数”外,王宫士庶子的“版”即名籍,由宫伯掌管;其余的士庶子,春官系统的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而夏官系统的诸子“掌国子之倅”,“倅”即“卒”,是编组服役的意思(49)。“司马弗正。凡国正,弗及”,“正”即“征”,即“征发”之义,国子不承担平民的兵役力役,是一个特殊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