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新旧党争与南北人才【元祐以下】(第6/9页)
朔党、蜀党则主尊王,仅就汉、唐以下历史事态立说,偏于现实而为守旧,又近似于法家也。南宋时朱子尚极论之,谓:“古者三公坐而论道,才可仔细说得。如今莫说教宰执坐,奏对之时,顷刻即退,文字怀于袖间,只说得几句,便将文字对上宣读过。且说无坐位,也须有个案子,令开展在上,指画利害,上亦知得仔细。今顷刻便退,君臣间如可得同心理会事?”(语类一二八。)
朱子此等议论,正与陆象山荆公祠堂记抱同一态度。黄仁卿问:“自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曰:“秦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语类一三四。)若照当时洛党、新党理论,所谓王霸之辨,政治必须有一番徹底改革。张浚之报苗傅,亦谓:“废立之事,惟宰相大臣得专之”,此等皆所谓宋儒议论也。此后元、明、清三朝,正向此项理论加以迎头之挫压。元、清两代以狭义的部族政权为骨干,自不乐此项理论。明太祖虽驱逐元人,却见解不能到此。【其后张居正乃大呼尊君卑臣,谓是祖法,深仇讲学之士,遍毁天下书院,则真是中国传统之所谓法家,即朔党、蜀党亦不致出此耳。】
这一种态度,其好处,在于平稳不偏激,切于事情。而其弊病则在无鲜明之理想,因应事实不徹底,结果陷于空洞与懈弛。
神宗初议并营,文彦博、苏轼等皆以兵骄已久,遽并之必召乱,帝卒从王安石议。时又议拣汰卫兵年四十以上稍不中程者,司马光、吕公弼、陈荐、李常先后论奏以为非宜,帝手诏拣五十以上愿为民者听。旧制兵至六十一始免,犹不即许,至是冗兵大省。【自熙宁至元丰,兵饷岁有销并。】此等处见新党之锐气敢为。旧党论节财省用,固为胜于新党。然节财省用之大者,莫如去冗卒,而旧党顾又因循持重,此正襮(bó)露旧党之弱点。
元祐力反熙宁,大部即由朔派主持,而操之过激。
元祐初,安石闻朝廷变其法,夷然不以为意。及闻罢助役,复差役,愕然失声曰:“亦罢至此乎?”【即范纯仁、苏轼亦皆争之。】哲宗始亲政,三省言役法尚未就绪。帝曰:“第行元丰法,而减去宽剩钱,百姓何有不便?”可见绍圣之政,亦元祐诸老有以激成之矣。蔡确新州之贬,遂造循环报复之端,【范纯仁、苏轼亦力争之。】此皆其已甚也。
他们除罢免熙、丰设施外,自己却并无积极的建树。
后人谓:“元祐诸君子,若处仁、英之世,遂将一无所言,一无所行,优遊卒岁。”此正道著元祐病痛。至拥载高后,谓以母革子,借母后临朝之力,置哲宗于不顾,更为失策。无论理论不圆满,而幼主年事渐长,高后一崩,反动遂起,亦元祐诸臣自有以召之。【在尊王理论之下,亦惟有如此。】
财政无办法,更不足以关折主持新政者之口。
元祐年四月,王安石卒。八月,范纯仁即以国用不足,请再立常平钱榖敛散出息之法,此即“青苗”也。以台谏交争而罢。然可以见元祐不可久矣。曾布谓:“神宗时,府库存充积,元祐非理耗散,又有出无入,故仓库为之一空;乃以为臣坏三十年之大计,恐未公。”【通鉴长编。】毕仲游【洛派。】与司马光书谓:“当使天子晓然知天下之余于财,则不足之论不得陈于前,然后新法永可罢。”元祐诸老徒责王安石用言利臣,然政府不能常在无财乏用中度日。元祐能废新法,而不能足财用,则宜乎新法之终将复起。
大程似乎颇见司马光才不足负当时之艰难。
二程语录:“伯淳道君实自谓如人参、甘草,病未甚时可用,病甚则非所能及。”
而温公于伊川经筵进讲,亦有不满。
刘元成言:“哲宗尝因春日折一枝柳,程颐为说书,遽起谏曰:‘方今万物生荣,不可无故摧折。’哲宗色不平,因掷弃之。温公闻之不乐,谓门人曰:‘使人主不乐亲近儒生者,正为此等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