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大一统政府之创建【秦代兴亡与汉室初起】(第6/6页)

“无为”之实则为“因循”。因此汉初制度、法律一切全依秦旧。【即如萧何定律,而夷三族、訞言令、挟书律等皆存在。至孝惠、高后、文帝时逐渐废除,惟精神上汉则恭俭,秦则骄奢,此其异。】战国晚年申韩一派的法家思想,遂继黄老而为汉冶之指导。【太史公谓申韩本于黄老,亦自就汉代情形言之。】

此种趋势,在文、景时逐渐开展。一面汉廷削平吴、楚七国之乱,一面又渐渐有所谓“酷吏”出现,用朝廷法令来裁抑社会上的“游侠”与“商人”。功臣、列侯、宰相、大臣,亦不断受朝廷法令制裁。中央统一政府之权力与尊严,逐渐巩固,而后酝孕出汉武一朝之变法。

平民政府有其必须完成之两大任务,首先要完成统一,其次为完成文治。汉政府之实际统一,始于景帝。汉政府文治之蒸,则始于武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