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风度:名士和药、酒(第3/3页)
从汉末开始,饮酒已经成为文人集会时的重要饮品,比如曹氏父子就十分喜欢美酒佳肴、丝竹歌舞、诗赋文章和清谈论辩组成的“公宴”活动。曹氏父子经常身着平常的衣服,以一种有别于政治身份的平常人的状态参加这些活动,并不在意酒后失态的窘迫,而是充分享受酒给他们带来的超越于日常生活的快意。因为流传久远的《兰亭集序》而更为我们熟悉的王羲之,在今浙江绍兴的“兰亭之会”,就以曲水流觞之法,饮酒作诗,不能作诗的则罚酒三斗。这是何等的快意人生。这在当时是文人雅士集会的常态。
而社会的动荡和文人对生命的特殊感怀也使酒成为抒发人生悲情的重要途径。曹操《短歌行》中叹息:“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而解忧之法依然是“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极端之人甚至视饮酒之乐高于功名。《世说新语·任诞》说:“张季鹰(翰)纵任不拘,时人号为江东步兵。或谓之曰:‘卿乃可纵适一时,独不为身后名邪?’答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同一篇中记述另一位叫毕茂世的有诗曰:“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

竹林七贤
饮酒之风在竹林七贤时期达到了高峰。竹林七贤由于深陷曹氏集团和司马氏集团的矛盾冲突之中,因此内心的紧张非常人可体察。特别是阮籍和刘伶,他们几乎将酒作为对现实矛盾的一种逃避的重要手段,但同时也将饮酒上升到一种超越礼教的束缚,追求心灵自由境界的途径。《世说新语·任诞》说:“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琊王戎。七人常聚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这七人都以能饮出众,其中尤其以刘伶为甚。刘伶经常因为纵酒耽误正事,他出门的时候带一个酒壶,后面的随从带一把锄头,刘伶嘱咐他:我在哪儿死了,你就在哪儿埋了我。《世说新语·任诞》中有一条说:“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刘伶还是当时一度盛行的裸体风气的始作俑者,他酒喝多了,就在家里脱衣放歌,有人责备的时候,他却说:“我以天地为房子,以房子为衣服,你为什么钻到我的裤裆里?”
阮籍是另一位以饮酒著称的名士。阮籍是一个非常小心的人,他在言谈中,几乎不对具体的人物作评价,也不想攀附权贵。比如司马懿想与他结亲家的时候,阮籍天天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以至于对方无法提亲而作罢。但饮酒似乎都难以掩盖其内心的苦痛。他曾经纵车在荒野驰骋,直至无路可走,大声痛哭才返回。
后世很多人都批评嵇康、阮籍对于社会伦纪的破坏,但鲁迅曾经指出魏晋名士对于名教的执着和忧虑。他们所反对的是当权者借用名教杀人的虚伪,因而提倡回复名教背后的真情实感。的确,他们的行为有异于常规,但却是至性至情。比如阮籍母亲死的时候,他正在与别人下棋,别人劝他赶紧回家料理,但阮籍却坚持要下完棋,并喝下了两大碗酒,大叫一声,口吐鲜血。在埋葬母亲的那一天,他吃下一炖猪蹄,喝下两碗酒,又是一声哀叹,吐血数口,以至于人很憔悴。有人认为这是至孝,但更多的人则认为是蔑视礼法。
酒作为一种精神性的饮品,在魏晋士人那里更多地被赋予了他们的理想,因而饮酒也成为一种境界。刘伶专门写了一篇《酒德颂》以攻击那些拘礼之人,认为他们无从了解酒后“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酒之麻醉性在这里被转换为对于某种秩序的否定和某种意义的解构,酒已然成为名士之标志。
(干春松)